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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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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临时负责人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新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晔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简 历

刘新馨:女,1970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起先后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主管会计、主任科员,2006年6月起先后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师、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审计监察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9年7月起任本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

刘新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情形。

胡晔:女,1987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9年起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管理师。

胡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胡晔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罗丽芬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丽芬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临时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胡晔女士(简历后附)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胡晔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晔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电子邮箱:szzygp@126.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2-43层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简 历

胡晔:女,1987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9年起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管理师。

胡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胡晔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