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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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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进行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仍保持双主业发展:光伏业务和特种线缆业务。

公司的光伏业务涵盖光伏制造和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主要专注于单晶高效电池和大尺寸(182、210)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光伏电站业务着力于工商业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与建设,同时注重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业务拓展,为客户提供光伏系统(包括光储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的特种线缆业务主要是研发、生产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舰船用电缆、高铁用电缆、铁路信号线缆、光伏/风电新能源线缆、电力储能系统用电池连接电缆、UL电子线缆、数据线缆、光纤预制棒及光纤等系列产品。公司线缆产品广泛服务于通信运营商、通讯设备商、舰船(包括军用)和海洋工程、知名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医疗设备制造商、矿山、电气化铁路、光伏/风电电站等客户与场景。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光伏业务

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产品采用“直销为主,分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过十余年行业深耕,公司已经在全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并针对境内外不同的市场环境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销售策略。

光伏电站业务包括三种模式:

其一,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两种模式,一是由公司自行开发、投资建设并运营,建成后多数电站打包出售给央、国企或其他收购者。二是联合能源行业央、国企共同合作开发,该模式与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模式相似。

其二,集中式光伏电站:公司联合能源行业央、国企共同合作开发,双方发挥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与各地政府洽谈合作后获取竞价和平价项目资源。央、国企作为电站的主要投资者和持有者,公司为项目提供EPC总承包服务。

其三,电站运营维护:对于自建电站和外部电站,公司提供电站运营维护一体化管理。

2)特种线缆业务

特种线缆产品采用直销模式,在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的基础上降低销售成本并同时掌握终端核心客户。

(三)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产能无法释放,对订单履行和产品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面临多重困难与挑战;其次,由于光伏电池片和组件的主要原材料硅料长时间紧缺且价格比去年同期显著上涨,公司前期签订的订单采购成本增加,订单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面对上述不利因素的影响,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积极调整经营应对策略,多措并举努力降低不利因素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运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收入81.66亿元,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亏损4.90亿元。

公司全体员工同舟共济,努力维持各项经营业务有序运转。光伏业务方面,深耕行业十余年建立的品牌价值和优势地位并非发生重大变化;线缆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巩固已占有市场的领先优势,同样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研发创新团队的完整性尚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各项有效专利共计910项和齐全的产品资质优势,研发能力依然处于行业前列。

2023年1月18日,债权人江苏欣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目前法院已启动对公司的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此次重整将引入与公司业务有协同效应的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在解决公司历史问题的同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积极配合政府和法院的预重整及重整工作,推进重整进展。可以预见,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将成为公司困境反转的一次重要契机,为公司经营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助力公司两大主营业务开启新的篇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共涉及两个事项,分别如下:

(一)公司及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特种通讯设备事项

公司及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利电子”)对特种通讯设备业务的商业模式进行了梳理,为更加严谨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特种通讯设备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跨期收入根据实际收发货时间进行确认、对未实际发货的收入及对应结转的成本予以核减。公司及中利电子对2013年-2021年特种通讯设备业务进行了仔细核查及改正,按净额法金额进行了调整,并据此对前期财务报表涉及的相关科目予以更正。

中利电子累计影响营业收入-769,570万元、累计影响营业成本-726,272.14万元、累计影响营业外收入43,297.86万元;中利集团累计影响营业收入-186,896.53万元、累计影响营业成本-185,482.42万元、累计影响营业外收入1,414.11万元;合并报表累计影响营业收入-637,050.06万元、累计影响营业成本-616,609.68万元、营业外收入24,855.24万元,归母净利润影响2,245.40万元;权益法核算阶段累计收益-2,245.40万元,利润总影响数为0。

(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担保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资金占用余额为 167,480.86万元。

(1)在预付供应商货款和客户应收账款往来中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155,445万元,其中:已包括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占用余额87,690万元;新增余额 67,755万元。

(2)在光伏电站股权转让后的交易价款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12,035.8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代中利控股支付历年借款本金5,674万元和借款利息6,361.86万元,合计12,035.86万元形成中利控股的资金占用。

由于上述账务调整后,其中涉及2021年出表的两个电站,同步增加投资收益7,006.29万元,同时按12,035.86万基数计提坏账准备6,017.93万元,增加2021年净利润988.36万元。

2、在上述交易过程中,公司因存在对电站项目的让与,从而形成对中利控股的违规担保,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13,684.15万元,同时计提了50%减值准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作为国内唯一同时从事新能源光伏和特种线缆业务的大型民营上市公司,具备优质的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2023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重点工作是在维护公司现有经营的同时,积极配合推进重整工作,引入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协同效应的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在解决公司历史问题的同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全力聚焦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回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伴随光伏产业链价格开启长期下行通道,光伏行业发展正加速驶入快车道,以及“数字中国”加速构建、全球数字化进程进一步提速的驱动下,2023年公司仍会处于光伏业务和特种线缆业务双轮驱动状态。新的一年,公司仍将聚焦两大主业,跟随市场发展需求,丰富产品矩阵,保持品牌建设与管理、推进产线数字化。努力保持重整过程中的品牌价值,并为后续经营效果提升打好基础。

目前法院已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依法配合政府及法院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推动重整进度,以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解决公司历史问题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提升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于2023年4月21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并详实地阐述了2023年度经营工作规划与可能预见的主要风险。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郭长兵和现任独立董事蒋悟真、迟梁、李兴尧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85亿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开展,实现公司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伟峰、陈辉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并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2022年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内容。

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文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内容。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内容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2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2项财务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前述缺陷的确认及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已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资产状况。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可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进展,持续敦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1号《关于核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6,144,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322,6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821,83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1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3,44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5月11日,公司已将63,44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 2: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1月2日,公司已将5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 3: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部分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600 吨光纤预制棒、1,300 万芯公里光纤项目”部分变更、部分终止,并将扣除使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需预留款后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零星金额(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1月3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2,140.89万元(含利息),其中52,130.78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尾号1151)目前处于冻结状态,该账户中剩余的10.14万元暂时无法划转,待该账户解除冻结后将继续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12月28日,公司制定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2018年1月18日,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一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一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3月13日,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将保荐机构变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针对新设募集资金账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开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091595813)变更至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21201040012118),并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利息收入)转入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5月21日原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专户变更工作已经完成。

注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MW 光伏电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2020年5月1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注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部分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600 吨光纤预制棒、1,300 万芯公里光纤项目”部分变更、部分终止,并将扣除使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需预留款后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1月4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尾号2596)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尾号1219)余额3.80万元扣除手续费后永久补流动资金并销户,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1,3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实施的主体由常熟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腾晖路8号变更为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号。

2、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中“河南祥符区80MW项目”和“江西余干100MW项目”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些项目的53,534.49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变更分别投入“安图县32.48MW光伏扶贫项目”、“承德县33.3MW光伏扶贫项目”、“民和县43.4MW光伏扶贫项目”和“丰宁县37.5MW光伏扶贫项目”。

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部分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1,3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将“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年产1,3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变更为“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项目”,并将扣除使变更后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所需预留款后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900万元,以及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中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3,496.82万元置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河南马村区 50MW 项目、安徽定远一期 20MW 项目、安徽定远二期20MW 项目、安徽丰乐 20MW 项目、浙江湖州 60MW 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年5月19日,公司已将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2,8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年5月12日,公司已将72,8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3,44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5月11日,公司已将63,44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年11月2日,公司已将56,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MW 光伏电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收入的影响,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已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部分终止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1,3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将“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年产1,3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变更为“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项目”,并将扣除使变更后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所需预留款后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900万元,以及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 350MW 光伏电站项目中“河南祥符区 80MW 项目”和“江西余干 100MW 项目”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些项目的 53,534.49 万元募集资金拟全部变更分别投入“安图县 32.48MW 光伏扶贫项目”、“承德县 33.3MW 光伏扶贫项目”、“民和县 43.4MW 光伏扶贫项目”和“丰宁县 37.5MW 光伏扶贫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部分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600吨光纤预制棒、1,300 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变更为“年产 600 吨光纤预制棒智能制造项目”。公司拟为“年产 600 吨光纤预制棒智能制造项目”预留约 3,011.02万元使其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将扣除预留款后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50,900.00万元,以及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427.01万元。

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房产”)、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造船”)、山东中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能”)、长飞光电线缆(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电”)、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德”)、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宝”)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237.43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峰、陈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介绍

(1)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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