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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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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5版)

主营业务:线缆盘具的生产和销售。

住所: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常昆路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利控股总资产314,324.45万元,净资产47,758.03万元,1-12月营业收入2,551.04万元,净利润-15,474.79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7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住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常昆路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鼎房产总资产59,059.16万元,净资产58,809.60万元,1-12月营业收入335.86元,净利润4,917.68万元(未经审计)。

(3)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乐天

注册资本:124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

主营业务:从事船舶制造、改装、修理和拆解。

住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扬子造船总资产219.26亿元,净资产92.41亿元,1-12月营业收入98.12亿元,净利润30.60亿元(经审计)。

(4) 山东中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娟娟

注册资本: 2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9年8月28日

主营业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及光伏接线盒的生产和销售。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凤凰山路1号海湾大厦10-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中能总资产2,622.39万元,净资产2,847.56万元,1-12月营业收入2,171.09万元,净利润-31.83万元(未经审计)。

(5)长飞光电线缆(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磊

注册资本:9,288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3月6日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常昆工业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飞光电总资产68,678万元,净资产28,609万元,1-12月营业收入67,796万元,净利润204万元(未经审计)。

(6)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注册资本: 24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9年5月27日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生产和销售。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骏发一路6号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广东中德总资产141,973.78万元,净资产33,571.44万元,1-10月营业收入165,563.11万元,净利润14,121.28万元。(数据来源于广东中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时公司的审定数)。

(7)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祖根

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3日

主营业务:连接光缆、控制电缆、高频同轴电线、通讯线材为主的光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唐市镇常昆工业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科宝总资产33,963万元,净资产23,083万元,1-12月营业收入42,777万元,净利润3,52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与中利控股、中鼎房产、中利能源的关联关系:基于公司与其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公司与新扬子造船的关联关系:其为持有中利集团5%以上股权的股东。

(3)公司与长飞光电的关联关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方认定,由于公司时任董事长担任长飞光电的董事长,故长飞光电在截至2023年1月19日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4)公司与广东中德的关联关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方认定,由于公司董事长担任广东中德的时任董事长,故广东中德在截至2023年10月28日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5)公司与苏州科宝的关联关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关联方认定,科宝公司为联营企业,故苏州科宝在截至2023年10月28日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6)公司与绿尔盛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7)公司与电子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的企业。

(8)公司与中翼汽车的关联关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方认定,其与公司在2021年2月前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中翼汽车截至2022年2月4日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企业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与财务情况正常,以往的交易均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从关联方采购

公司向中利控股采购的商品系线缆盘具、托盘等辅材。

公司向山东中能采购的商品系光伏接线盒产品,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所需部分辅材。

公司向长飞光电采购的商品系长飞光电生产的光缆产品,主要是公司为重点客户配套而采购的。

公司向广东中德、苏州科宝采购的商品系电缆产品,主要是满足客户配套所需。

绿尔盛承接了公司废水处理工程,经完工验收及工程审计后,公司向绿尔盛支付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款。

上述产品的采购行为完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采购。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公司向中利控股、长飞光电收取水电费、提供员工餐饮及行政服务以及出租闲置厂房与宿舍。

公司向中鼎房产、中翼汽车、中利能源、电子公司提供员工餐饮及行政服务。

公司向新扬子造船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的船缆产品。

公司向广东中德销售的商品主要是电缆产品及提供行政服务。

公司向苏州科宝销售的商品主要是电缆原材料、收取水电费、提供员工餐饮及行政服务以及出租闲置厂房与宿舍。

上述产品的销售商品的行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者依据成本加成法定价,交易过程公平透明。出租行为完全遵循了市场原则,即按市场定价。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是根据具体订单要求以及租赁行为,签订相关协议,相关付款按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2、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房产租赁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了关联方的优势,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降低成本与费用;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交易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本次关联交易是交易各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制订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年薪,依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工资。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会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变动。

五、其他说明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提原因

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计入各项减值29,919.29万元,明细如下:

计提主要原因:因光伏制造设备技改,决定处置淘汰落后的光伏设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28,159.48万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

1、公司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及计量方法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以及公司预计负债会计政策,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2、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期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为27,613.35万元,主要因为:以电站股权和收益权进行的违规担保:公司子公司因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服务与美国相关公司发生的诉讼(详见2022-043),目前关联案件2法院已判决(详见2023-055),公司结合管理人、年审会计师意见,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

三、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期计提导致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48,930.75万元,减少2022年末所有者权益48,930.75万元,并均已体现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的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59.32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62.32亿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71,787,06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①受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产能无法释放,对订单履行和产品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②由于光伏电池片和组件的主要原材料硅料长时间紧缺且价格比去年同期显著上涨,公司前期签订的订单采购成本增加,订单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③因已披露的美国诉讼及仲裁事项关联诉讼二根据和谈进展,公司未来可能会产生潜在的赔偿责任,本报告期计提预计负债;④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综上所述导致公司2022年度亏损。

三、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针对弥补亏损的主要事项采取如下措施:

(一)积极配合重整工作,聚焦公司主业发展

公司在维护现有经营的同时,积极配合推进重整工作,引入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协同效应的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在解决公司历史问题的同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聚焦公司主业发展,使公司回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二)夯实主营业务基础,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保持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基础,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光伏业务,跟随市场发展需求,丰富产品矩阵,保持品牌建设与管理,推进产线升级;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把技术研发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抓手,培育技术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竞争力。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精益化管理水平

公司将不断强化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经营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狠抓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精益化管理水平,切实降低生产及运营成本,提质增效,推动公司业务向好向快发展,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共涉及两个事项,分别如下:

(一)公司及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特种通讯设备事项

公司及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对特种通讯设备业务的商业模式进行了梳理,为更加严谨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特种通讯设备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跨期收入根据实际收发货时间进行确认、对未实际发货的收入及对应结转的成本予以核减。公司及中利电子对2013年-2021年特种通讯设备业务进行了仔细核查及改正,按净额法金额进行了调整,并据此对前期财务报表涉及的相关科目予以更正。

(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担保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资金占用余额为 167,480.86万元。

(1)在预付供应商货款和客户应收账款往来中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155,445万元,其中:已包括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占用余额87,690万元;新增余额 67,755万元。

(2)在光伏电站股权转让后的交易价款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12,035.86万元,即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代中利控股支付历年借款本金5,674万元和借款利息6,361.86万元,合计12,035.86万元形成中利控股的资金占用。

由于上述账务调整后,其中涉及2021年出表的两个电站,同步增加投资收益7,006.29万元,同时按12,035.86万基数计提坏账准备6,017.93万元,增加2021年净利润988.36万元。

2、在上述交易过程中,公司因存在对电站项目的让与,从而形成对中利控股的违规担保,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13,684.15万元,同时计提了50%减值准备。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公司2013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会计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并发表专项意见认为:中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中利集团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中利集团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 1 号》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 1 号》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 1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七、备查资料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4、6、7、8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娴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目前,关联案件2和案件3诉讼进展如下:

一、关联案件2进展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MARTIFER-SILVERADO FUND I, LLC

被告一:Talesun Solar USA Ltd.

被告二:Zhongli New Energy USA Co., LLC.

2、诉讼进展

美国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判决如下:

判决支持原告:支持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原告可获得被告的赔偿金及判决前的利息合计6,947.94万美元。

截至目前,被告与原告已经达成和解谈判的共识,正在协商确定关于赔偿金和利息的金额。

二、关联案件3进展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MARTIFER-SILVERADO FUND I, LLC

被告一:ZHONGL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被告二:SUZHOU TALESUN SOLAR TECHNOLOGY CO., LTD.

2、诉讼进展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启动简易判决裁定,结果如下:认定裁定结果是有利于被告的,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孙公司

涉嫌为控股股东关联方违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接受债权申报时获悉:宿迁市开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盛创投”)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宿迁中利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产投”)人民币2.7亿元;公司孙公司宿迁腾晖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光电”)和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新能源”)于2021年12月27日与上述两方共同签署协议,约定:宿迁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机器设备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宿迁腾晖新能源就还款提供差额补足的保证。

此事项疑似涉嫌违规担保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宿迁新能源尚未办理相关设备抵押手续;对于上述情况,公司及临时管理人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5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5 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中利集团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中利集团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伟峰先生、财务总监徐珍英女士、董事会秘书程娴女士、独立董事迟梁先生。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7: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 (zhonglidm@zhongli.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