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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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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控股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业务和节能门窗幕墙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稳控风险的前提下,重点发展新能源业务,主营业务结构优化结果显著,实现新能源业务收入151,806.3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78.41%,为公司巩固新能源业务转型成果、提高抗风险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新能源业务

①太阳能光伏业务:公司具有高效光伏组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完整产业链。参与编制了多项光伏行业标准规范,在高效光伏组件生产、光伏电站EPC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光伏组件产品通过TUV、CQC、CGC、领跑者、技术领跑者系列认证,并已进入了国家电网、中能建、浙能投、申能、绿地等30多家央企、国企及大型上市公司采购白名单。发挥公司在光伏组件领域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结合东北、西北区域的资源优势,公司在阜新、武威投资建设的智能化、数字化光伏组件生产基地的产品和技术,得到了辽宁、甘肃两地各级领导的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填补了当地新能源产业发展空白,均被列为省级重点项目,成为地区明星企业。

②光伏、风电EPC业务:公司具备太阳能发电系统从光伏组件产品到应用的系统交付能力、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丰富的项目施工经验和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可为光伏、风电EPC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2022年,公司积极响应属地政府号召,有序复工复产,辽宁阜新200MW光伏、朝阳150MW风电、甘肃古浪360MW光伏项目,与央企达成战略合作,保障了电站施工稳步推进,其中阜新200MW光伏电站项目已于2022年底前实现并网发电。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光伏、风电市场的拓展力度,为巩固转型成果、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③太阳能光热业务:在光热利用领域,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充分发挥技术及管理优势,基于云平台技术研发的高效“光热+”清洁采暖系统在辽宁、甘肃、宁夏等多个省市得到推广应用。报告期内,阜新清洁能源取暖项目继续稳步实施,新增沈阳康平、甘肃古浪等地规模化试点,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在供热效率、技术集成、施工方案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公司将结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因地制宜,为用户提供“光热+”清洁取暖整体解决方案,随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的逐步推行,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公司“光热+”清洁能源取暖业务有望进入加速发展期。

2)门窗幕墙业务

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快速拓展,主营业务收入已经由新能源业务占据主导地位,传统节能门窗幕墙业务,主要包括节能门窗幕墙产品的生产、施工以及零售,公装领域涉及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地产公司开发的办公楼及住宅、高档酒店、高端写字楼、公共建筑等多种业态。公司门窗零售业务凭借渠道覆盖、品牌效应与技术积累,以北方市场为基础,通过产供销与服务体系搭建扩展到全国各大核心城市。公司在多家大型家居建材卖场设立嘉寓门窗专卖店,并知名品质装修平台合作,为终端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太阳能光伏产品

公司目前拥有6条光伏组件全自动化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到3GW,可生产单晶组件、多晶组件、大尺寸组件、多主栅组件、双玻组件、轻质组件、半片组件、叠瓦组件、拼片组件、PERC组件、TOPCon组件、HJT异质结组件等涵盖166/182/210多尺寸、多规格、多系列产品,用于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以及户用光伏微电站建设,组件功率最高可达750瓦,转换效率最高可达23%以上。

2)太阳能光热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的适应北方寒冷地区冬季采暖的光热+清洁取暖系统产品,已经在东北、西北地区得到规模化应用,该系统在白天可利用良好的太阳能光热资源实现供暖,夜间则通过电、燃气、生物质、醇基燃料等不同的辅助热源供暖,可大幅降低用户的取暖成本,降低大气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系统门窗幕墙产品

公司可提供全系列的门窗幕墙系统解决方案,产品系列可满足不同区域、气候及消费者使用的差异化需求,提供标准化、系统化的生产与现场施工工艺及服务流程,有效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

①门窗产品包括:A系列-基础型门窗,E系列-经济型门窗,主要用于工程配套;H系列-高端门窗,T系列-特种门窗,主要用于终端零售;M系列-铝木复合门窗,S系列-铝塑复合门窗,适用于个性化应用场景。为了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的K≤1.1W/(㎡·K)的要求,公司研发了S98系列铝塑复合门窗产品,并获得了国家绿色建材产品三星级认证。此外,公司还提供与光伏、光热、遮阳、防火、智能控制、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功能相结合的系统门窗产品及解决方案。

②幕墙产品包括构件式、单元式、点支撑式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非金属板幕墙以及双层呼吸式幕墙等,主要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的外立面装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受恒大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到期兑付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诉讼案件显著增多,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大事项: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控股股东嘉寓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34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截至2022年7月10日,嘉寓集团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2022年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嘉寓与甘肃嘉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嘉寓嘉年古浪县75MW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合同》,4个标段的总金额合计为13.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子公司签署300MW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与控股股东子公司签署300MW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年6月,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双方签署了上述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中上述4个标段的装机容量、单价及合同金额进行了调增,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4.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集团的通知,嘉寓集团与田新甲先生协商达成一致,于2022年4月6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决定自2022年4月6日起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公司控制权终止变更。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5.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6.2021年5月6日,公司子公司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太阳能组件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7,518.45万元。上述组件销售合同签订后,因双方未就合同履约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比亚迪供应链寄送的《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解除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7.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四川嘉寓拟将其名下土地及地面不动产拟以人民币8,700万元出售。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8.截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275,761,60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股份272,549,91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8.84%,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9.2022年12月9日,公司将名称由“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嘉寓控股股份公司”。2022年12月9日,公司变更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已完成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以及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

10.2022年12月,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221号,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11.2022年12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1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287.5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05.53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0,393.06万元。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93,692,591.5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16,76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上年同期部分地产客户出现经营风险,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该类客户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所致。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13.其他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事项说明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93,692,591.5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16,76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持续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巨大的压力及挑战,在“稳控风险”的方针指导下,公司主动控制门窗幕墙业务规模,因此门窗幕墙销售收入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公司根据应收款项账龄分布、客户类型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287.5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05.53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0,393.06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93,692,591.5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16,76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上年同期部分地产客户出现经营风险,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该类客户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新能源业务为发展主线,紧抓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在东北和西北的资源优势,积极拓展新的光伏、风电EPC项目;公司将利用在高效光伏组件领域的技术积淀,加大新型光伏组件研发投入,扩大高效光伏组件产能,发挥规模优势,进一步加大光伏组件业务的承接力度,提高组件业务的市场占有率;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加大清洁取暖业务规模化试点,充分发挥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优势,因地制宜、精准制热,大力拓展光热+清洁取暖系统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在公司新能源转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调整公司总部组织结构,通过管理输出指导、监督下属业务单位的经营与管理,通过部门职能合并等形式使组织结构扁平化,强化岗位绩效考核,完善内控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各类成本费用,优化财务报表;

3、加强资产管理力度,新能源产业基地是公司光伏、风电及光热业务拓展的重要支撑,为满足新能源业务的拓展需求,加快新能源基地产业配套;对原有门窗幕墙的生产基地进行梳理,盘活不再满足经营规划的资产,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款及存货清理,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287.5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05.53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0,393.06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损失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为谨慎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2、计提减值损失范围及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20,393.06万元,项目明细如下: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期末,公司结合上述应收款项账龄分布、客户类型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合同资产

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为建造合同中已完工未结算部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及客户类型进行适当分组,结合历年客户的履约能力并考虑未来经济状况等前瞻性信息确定减值损失。

3、存货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计量,期末按照单个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其他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公司于报告期期末对固定资产等进行清查和相应的减值测试。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重大单项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0,393.06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287.5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05.53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0,393.0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15,511.12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5,511.1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发表如下专门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相关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3]1036号),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707,138.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370,600.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93,692,591.57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3,044,824.47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条件。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国峰先生、高菲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32,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总价款不超过510,000万元;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总价款不超过20,000万元;与关联方进行的租赁往来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1号1幢

3.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1号1幢

4.法定代表人:高菲

5.注册资本:6,5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9年1月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355292XN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生态、生物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企业咨询;市场调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寓集团总资产975,957万元,净资产204,131万元。2022年1-12月,嘉寓集团营业收入125,704万元,净利润-1,4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家玉先生持有嘉寓集团90%的股权。

11.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目前业务经营正常,根据公司与其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认为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支付能力。

12.关联关系:截至2023年4月21日,嘉寓集团持有38.47%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嘉寓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上述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因关联方无法履约或丧失支付能力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范围。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且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交易总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并且业务合同将按照公司结算制度约定合理的结算周期。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根据2023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门窗、幕墙、防火门、玻璃栏板、室内隔断等产品,光伏EPC、风电EPC、新能源工程材料等;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门窗、幕墙、防火门、玻璃栏板、室内隔断制作安装工程,光伏EPC、风电EPC、新能源工程安装及相关运维服务;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光热相关设备、生产线等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新能源工程安装及运维;关联方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方):办公、厂房或机器设备等租赁服务;关联方租赁(本公司作为出租方):办公、厂房或机器设备等租赁服务。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公司经营发展及正常工程施工不可或缺的环节。

3.本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且关联交易定价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的公允定价,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和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4.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从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来看,202年度公司与嘉寓集团确认销售额14.05亿元,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71.94%,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转型过程中与嘉寓集团合作所致。公司下一步将扩大业务布局,扩大高效光伏组件产能,提高组件业务的市场占有;拓展光热+清洁取暖系统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降低对嘉寓集团关联交易的依赖程度。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所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或“中准事务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准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4)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准从业人员总数69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1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6)审计收入: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274.28万元。

(7)业务情况:2022年度,中准总计为1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证券业等;

(8)审计收费: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1.5亿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中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2次,行政处罚2次。名从业人员近三年中分别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2次,行政处罚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健

中准合伙人,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11年持续在中准执业,自2022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七九七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美玲

中准注册会计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准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元欣

中准注册会计师,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准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审计报告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准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准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人员信息、诚信记录、证券服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和评估。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查阅了中准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较好顺利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综合考虑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是公正的、合理的,并能保证公司的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因此我们对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中准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后决定的,是公正的、合理的,并能保证公司的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准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及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问题,拟与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借用流动资金5亿元,在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利息最高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利息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

2、嘉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4月21日,嘉寓集团持有38.47%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4、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菲女士、张国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1号1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1号1幢

法定代表人:高菲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355292XN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生态、生物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企业咨询;市场调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田家玉(直接持股90%)。

2.历史沿革:嘉寓集团的前身为北京嘉寓新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田家玉持股90%,黄苹持股10%,已由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恒诚永信字(2009)第028号验资报告;2013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田家玉持股90%,黄苹持股10%,已由北京市华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3)华会验字第018号验资报告;2013年10月15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由北京嘉寓新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7月6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2022年1月26日法定代表人由田家玉变更为张国峰,2022年4月12日变更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2022年8月27日法定代表人由张国峰变更为高菲。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寓集团总资产975,957万元,净资产204,131万元。2022年1-12月,嘉寓集团营业收入125,704万元,净利润-1,4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2023年4月21日,嘉寓集团持有公司275,761,6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8.4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嘉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经查询,嘉寓集团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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