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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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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3版)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对可比期间的期初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29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上述事宜。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3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3slif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刘志欣先生

财务总监:任慧玲女士

董事会秘书:刘亚锋先生

独立董事:洪艳蓉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选中“中际联合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向公司提问;或通过公司邮箱ir@3slif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齐亚娟

电话:010-69598980

邮箱:ir@3slif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25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已结项)、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种类

为控制风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九)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截止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4,972.68万元(现金管理美元金额按2022年10月31日汇率中间价折算)。公司最近一年末(即2022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34,082.8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13.61%,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从负债结构看,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9.44%,公司负债主要系经营往来形成,结构合理。公司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26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联合”)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的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62,900.00万元。公司最近一年末(即2022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34,082.8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13.61%,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从负债结构看,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9.44%,公司负债主要系经营往来形成,结构合理。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不超过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3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含)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31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9、10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5日17:00前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亚锋

电 话:010-69598980 传 真:010-69598980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

邮 编:100176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 受托人证件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中际联合2022年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保荐人认为,中际联合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中际联合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21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结了主要财务数据和关键指标,经管理层讨论并分析公司2022年年度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财务报告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阅,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的期待,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客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2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834,589.6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1,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058,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3%。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与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和期待,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24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本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衍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质量复核服务,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审计收费是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的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