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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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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8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8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材料”)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258,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5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8-44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前述额度内。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拟购买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对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前述额度内。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3.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同意。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和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长江材料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近三年,签署川仪股份、万里股份、博腾股份、正川股份等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0年签署渝三峡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2年签署贵航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贵航股份、中亚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福斯特、贵航股份、中亚股份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为维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5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01,678.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8,645,643.66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2,401,105.33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32,879,764.0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55,066,453.29元。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4,011,053.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5,147,194.39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2,401,105.33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32,879,764.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73,877,378.34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73,877,378.34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859,23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以此初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10,685,923.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 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