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2日,《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认可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前置审议;该事项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8,500.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为7,317.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以上差异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确认。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发生额为16,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常州恒立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立气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恒屹智能”)的全资子公司,恒立气动由于日常业务需要,与公司于2015年开始建立了合作关系,恒立气动经营状况良好。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580WESTCROSSROADSLLC (简称“580公司”)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恒屹智能的全资子公司,580公司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立美国(Hengli America Corporation)为研发和仓储需要,于2017年开始租用580公司的厂房,580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南京恒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恒立”)主要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恒立由于日常业务需要,与公司于2023年开始建立了合作关系,南京恒立经营状况良好。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常州恒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持智能”)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恒屹智能的全资子公司。恒持智能由于日常业务需要,与公司于2023年开始建立了合作关系,恒持智能经营状况良好。
2.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历史交易显示,上述关联方均能按时支付货款,不存在履约能力差等不良记录。
4、恒立气动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2,377.32万元,净资产15,181.27万元,营业收入17,502.28万元,净利润2,200.56万元。
580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508.94万美元,净资产507.01万美元,营业收入41.56万美元,净利润11.43万美元。
南京恒立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0,325.76万元,净资产29,417.85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717.74万元。
恒持智能是恒屹智能于2023年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整。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定价原则及依据
定价原则:公司与恒立气动、580公司、南京恒立、恒持智能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定价依据: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通过招标比价)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特定产品或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2、 付(收)款安排原则:相关标的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清全部款项。
3、 结算方式: 银行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应明确交易价格、交易金额、付(收)款安排原则及结算方式,交易价格必须遵循本《关联交易实施计划》规定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各类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年预计金额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销售或服务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但交易金额较小或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提供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 号一一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人员齐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2022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划》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十一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恒立液压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晋永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国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签字注册会计师晋永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国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报审计费用为18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2022年报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收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9-86163673
2、传真:0519-86153331
3、联系人:周佳立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 99 号。
5、邮政编码:213164
6、电子信箱:hlzqb@hengli.net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文和解释16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3-01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四年,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由于上述投资行为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对该投资行为进行展期并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投资额度由100,000万元调整至150,000万元,期限延长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四年,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合理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大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3、投资范围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信托产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4、投资行为的决策程序及授权期限
本次投资行为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四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授权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证券投资部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投资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由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
6、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合理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当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要求,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60,99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56.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48.80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10,382,744.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9,617,204.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8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月18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传动有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机构认为,后附的恒立液压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立液压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立液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 临2023-022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2日(星期一)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5日(星期一) 至05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b@hengli.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22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2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22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5日(星期一) 至05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b@hengli.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恒立液压证券投资部
电话:0519-86163673
邮箱:hlzqb@hengli.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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