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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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水刺非织造布、可降解非织造布、热风非织造布、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熔喷无纺布、ES复合短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公司。公司生产的水刺非织造布材料主要应用于卫生材料类(含民用清洁类、医疗卫生类)、装饰装潢类、工业用材类三大领域;热风非织造布主要应用于民用清洁类领域;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主要应用于民用清洁类、装饰装潢类、工业用材类三大领域;熔喷非织造布主要用于卫生材料、工业用材料等领域;ES复合短纤维在无纺布领域具有广阔的用途,广泛用于卫生用品的覆面材料。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水刺非织造布、热风非织造布、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熔喷无纺布、可降解无纺布和ES复合短纤维,主要产品用途如下表:
■
(3)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稿)》,公司所处行业为纺织业(C1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业(C17)下的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C178)中的非织造布制造业(C1781)。
(4)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发展现状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纺织行业经济运行压力显著加大,外部发展环境严峻,市场需求疲弱、原料成本上涨等因素对纺织业造成较大的冲击,纺织行业经济运行承压缓进。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调查数据,2022年纺织行业综合景气指数持续位于50荣枯线以下。纺织行业产能利用率和生产增速均有所回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纺织业和化纤业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2%和82.3%,较上年分别回落2.3和2.2个百分点。2022年,纺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减少1.9%,增速较2021年回落6.3个百分点。
2022年,在“高成本、弱需求”的供需环境下,纺织行业销售及盈利压力持续加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3.6万户规模以上纺织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减少0.9%和24.8%,营业收入利润率为3.9%。尽管发展压力显著加大,骨干纺织企业仍坚持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扩大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投入,有序推动区域布局优化调整,投资实现平稳增长。2022年,我国纺织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4.7%。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纺联产业经济研究院)
2022年,非织造布经过连续两年的高位发展后,今年迎来较大幅度的调整。特别是大幅增加的产能开始释放和下游市场需求疲弱,导致清洁卫生用非织造布领域的企业开工率下降,竞争加剧,盈利能力下降。非织造布行业短期面临严峻的市场挑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升级的大趋势进一步拉动下游卫生用品、个人清洁用品、美容用品、汽车装饰等产品需求增长。另外,传统中低端的非织造布产品将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新产品研发能力较弱,资金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将逐步被淘汰,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行业整体结构优化,我国非织造布行业将重新进入新的增长通道。
(5)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无纺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综合性强,产品多元化的新材料制造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规模、资金、技术和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快速发展,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扩展产品种类和提升产品品质,使公司在行业内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金春”品牌成长为业内著名品牌。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非织造布行业中规模化、专业化的非织造布生产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经营概述
2022年,因非织造布行业下游需求的疲弱和行业产能的持续增加,非织造布行业现状持续低迷。公司遇到了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出现创办以来的首次亏损。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外部市场不利因素,紧密围绕年初制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深耕细作市场、降本增效等方式努力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758.51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9.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9.54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128.57%。
(二)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于2022 年6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 年6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9.56 元/股的价格向211名激励对象授予284.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中有27人离职,3人被免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11人调整为181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原284.70万股调整为258.70万股,作废26.00万股。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8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77.61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61万股。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0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松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总结了公司2022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对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钱晓明、祝传颂、袁帅在本次董事会上就2022年的工作情况作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95,444.99元。截至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2,801,906.9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6,733,366.52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提议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乐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运营安全,2023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7名激励离职,3名激励对象被免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需对30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26.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181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即 2022年度)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7.61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61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曹松亭、杨如新、仰宗勇、胡俊、杨晓顺系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择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议案内容、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0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高质量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末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2022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311,347.91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5,826,191.87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311,347.91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3,311,347.91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95,444.99元。截至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2,801,906.9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6,733,366.52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
展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 授予数量:284.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2.37%。
4、首次授予人数:211人
5、首次授予价格:9.56元/股
6、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以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批次业绩考核指标与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如激励对象当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即考核分数S<70),则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零。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以后年度。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6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56元/股的价格向211名激励对象授予284.7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0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对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全部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归属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二)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7人离职,3人被免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11人调整为181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原284.70万股调整为258.70万股,作废26.00万股。
2、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8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77.61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61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春股份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及已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三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2023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