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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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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月/人(税前),即6万元/年/人(税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参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水平确定,即6万元/年/人(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薪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均包括新增和续签),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均包括新增和续签),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计划对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如下:公司为武汉新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武汉新锐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预计得出,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武汉新锐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新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新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新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保证募投项目、新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新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新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新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下午4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公司发展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具有合理性,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通过了解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认为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均包括新增和续签),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新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新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新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新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核准,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38.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261.11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361.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0月21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2,368.35万元,购买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结构性存款余额63,850.00万元。

注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本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90400788012000026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5006221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512902760110860)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是本公司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26,000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1月4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2006284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12791025101060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截止到2022年3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置换预付保荐费用”对应的共计人民币254,244,286.0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及置换预付保荐费用,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方便管理,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将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银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27,086.38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止2021年10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8,552,978.67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E142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8,552,978.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公司报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2,097.5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69,963.54万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8.59%,该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实施。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8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韦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84%。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实施完毕,公司持有株洲韦凯66.36%股权。

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13.68万元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沣众一”)51.0005%的股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2%,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毕。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共计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15%,两项建设项目预计于2023年4月开始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锐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锐股份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投入进度100.18%,超过100%的原因: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理财,理财到期后产生的收益回归到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专户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一并用于项目投资。

注2:项目预计达产后产能1600吨,2022年实际产量1,021.72吨,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775.9万元。

注3:项目尚在产能爬坡期,没有完全达产,故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均包括新增和续签),业务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

3、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5、业务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 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风险与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29%。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1日全部到账,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69,963.54万元,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8.59%,该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实施。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8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韦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84%。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实施完毕,公司持有株洲韦凯66.36%股权。

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13.68万元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沣众一”)51.0005%的股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2%,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毕。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共计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1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29%,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1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笔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5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69,963.54万元,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8.59%,该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实施。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8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韦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84%。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实施完毕,公司持有株洲韦凯66.36%股权。

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13.68万元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沣众一”)51.0005%的股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2%,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毕。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共计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15%。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将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