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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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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69 公司简称:银龙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7,678,110.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2,045,339.37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67,811.07元,及对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0.00元。本公司2022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39,955,638.95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41,000,000.00股,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96,000.00股,其中,10,746,000.00股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51,746,000.00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1,104,76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9.2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公司以预应力材料及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为主营业务。预应力材料产业方面,目前,我国预应力材料产业已形成了从上游钢厂生产原料到中游金属制品企业生产预应力钢材到预应力材料下游应用完整的价值链体系。预应力材料行业已成为开发新材料、满足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应用需求不可或缺的行业。在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方面,国铁集团各部门机构及银龙股份众多业内专家,集合螺旋肋预应力钢丝、端头搓丝锚固、双向先张法张拉放张等多项核心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开启具有国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的高铁双向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研发,并获得成功,替代并优于国外技术体系,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确认为“设计时速30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优先采用CRTSIII型无砟轨道结构”板型,同时带动预应力材料、轨道板自动智能装备全产业链升级。

(二)行业应用市场整体需求情况

预应力材料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行业的投资增长,与下游行业投资规模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随着预应力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技术的不断提升,推动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应用领域逐渐扩大,由传统基础交通领域、民用建筑领域,逐步扩展到核电建设、机场工程、矿山锚固、海洋工程、风电光伏等特殊领域建设当中,预应力材料产品的要求也逐步向高强度、低耗能,耐腐蚀、生产工艺更环保等高性能品质上转移。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成功研发斜拉索桥、风电混塔、光伏柔性支架、核电反应堆安全壳和液态天然气储罐用预应力新型材料,产品应用顺利延伸至绿色环保新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展及应用要求的提升,推动着预应力材料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提升,持续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的需求主要取决于国内外铁路投资规模及开工建设情况。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中的铁路项目顺利推进。京雄商高铁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瑞金至梅州铁路等26个项目开工建设,和田至若羌铁路、合杭高铁湖杭段、银川至兰州高铁中卫至兰州段等29个铁路项目建成投产。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情况

(1)铁路市场需求情况

2022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09亿元,投产新线4,100公里,其中高铁2,082公里,圆满完成年度铁路建设任务。截至2022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5万公里,其中高铁4.2万公里。铁路项目的开工建设,不仅对公司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及轨道板用构造筋的销售产生积极影响,还为公司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蓬勃发展奠定基础。

(2)水利市场需求情况

水利部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指出:2022年开工重大水利工程47项、投资规模4,577亿元。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太湖吴淞江治理等一批论证多年、具有战略意义的标志性工程开工建设。湖北鄂北水资源配置、江西四方井水利枢纽、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等34项工程,基本建成并开始发挥效益;重庆观景口水利枢纽、湖北黄盖湖综合治理等20项工程竣工验收,国家对水利工程不断进行投资建设,使公司PCCP管用钢丝销售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3)桥梁市场需求情况

随着我国对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桥梁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市场对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的需求量也将逐步上升。公司自研生产的桥梁缆索用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用于制作斜拉桥及悬索桥的索股,产品性能保持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创新,持续研发出1*7-15.2mm,2200-24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1*7-15.2mm-2100MPa桥梁缆索用超高强度预应力钢绞线、5.0系列及7.0系列带扭转2100MPa高强度镀锌钢丝,使桥梁斜拉索满足高强度、高动载荷、高应力幅和耐久性等要求,为公司提升镀锌预应力钢材产品销量提供了产品质量保障。报告期内,公司为广西规划建设的最大跨海大桥和广西首座单跨超千米特大桥一一广西钦州龙门大桥项目建设提供镀锌钢丝,同时参与重庆云阳复兴长江大桥、广东南沙港红莲大桥、云南都香高速金沙江大桥、广东汕头牛田洋大桥等多座桥梁缆索项目,为其提供公司镀锌钢丝产品。

(4)柔性光伏支架市场需求情况

低碳化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光伏发电站的持续扩容,也必将拉动光伏支架需求量持续增多。国家逐步开始倡导“光伏+”模式的布局和发展,鼓励在高速公路及铁路边坡、山地、渔场、茶场、盐场、牧场、农田、海滩等复杂环境中建设光伏发电站。光伏发电站的场景复杂程度不断加深,对光伏支架的硬度、抗风强度、抗腐蚀性能等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生产的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及高防腐性预应力钢材产品市场需求量将逐步提升。

(5)风电混凝土塔筒市场需求情况

目前国内风电塔筒受益于风电和海上风电快速发展,风电混凝土塔筒市场需求增加。公司采用高性能盘条和纯正树脂生产的高质量15.2mm-1860MPa、15.7mm-1860MPa 、12.7mm-1860MPa系列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及端头锚夹具,用于风电混凝土塔筒。同时,公司可对混凝土塔筒建设提供预应力体系施工服务。在风电混凝土塔筒市场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公司产品销售及施工建设服务存在较好的市场前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预应力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和先进的研究开发能力、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公司以技术革新市场,产业链向下游应用领域逐步延伸,目前已形成预应力材料产业及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为主业,智能化生产制造装备及信息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

公司坚持预应力材料产业为主营业务,在新产品、新工艺、新应用三个方面深入研发,重视自主创新和产学研深度合作相结合,研发出适应于不同领域的新产品,应用市场逐步由基础设施建设向核电、风电、光伏等新领域推进。公司是全球产能规模较大的全系列预应力材料产品的生产商,拥有年产60余万吨预应力钢材能力。报告期内,宝泽龙扩建厂房、仓库,利用公司原有车间安装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针对不同规格型号产品,新建2条镀锌钢丝生产线、1条稳定化生产线,并配套30余台(套)环保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目前已完成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预计增加2万吨镀锌钢丝产能;同时,宝泽龙在报告期内新建1条无粘结钢绞线生产线,提升了公司无粘结产品生产能力。本溪银龙为满足生产、销售需求,新建1条预应力钢绞线生产线,目前已基本完成施工建设工作,预计于2023年4月投入生产,本溪银龙生产线的建成,预计增加3万吨预应力钢绞线产能。公司预应力材料产业进行多点位布局,目前拥有天津银龙、河间分公司、河间宝泽龙、本溪银龙、新疆银龙五大预应力钢材生产基地,能够覆盖区域内铁路、输配水工程、核电、风电、光伏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求。报告期内,随着PPP公路项目的逐渐增多,公路用钢绞线逐渐成为预应力钢绞线主要应用领域,使公司公路用预应力钢绞线销售量增加59.50%。公司与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钢绞线采购合同》,参与中国交建新疆乌尉公路包PPP项目,为其提供预应力钢绞线,为公司预应力材料产业贡献收入;公司不断拓展铁路轨枕等铁路项目,积极参与铁路轨枕维修及新建,为其提供生产建设所需预应力钢丝,使公司铁路轨枕用预应力钢丝销量提升;镀锌钢丝与镀锌钢绞线的销售,始终是公司收入与利润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研发,使公司高强度镀锌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通过选择国内钢厂或与钢厂共同开发适宜原料,优化生产工艺,研发出1*7-15.2mm,2200-24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使各项理化性能指标满足相应标准和市场需求,能够有效优化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结构尺寸和材料用量,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是铁路混凝土梁优化设计的重要方向。目前,2200-24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已全部研发完成,22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已应用于中铁六局大同飞车试验线项目,23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已用于试验梁。在各国经济一定程度复苏的环境下,海外市场停滞的各类工程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进度。同时,报告期内,全球海运情况逐步恢复,客户运输成本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公司预应力材料出口量较上年度增加20.17%,为公司预应力材料产业贡献收入与利润。

随着国家高铁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飞速发展,公司及时抓住机遇向预应力材料下游发展,以高铁轨道板、地铁轨道板为代表的预应力混凝土制品成为公司重要产业。公司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CRTSIII 型高铁双向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主要研发单位之一,同时,在产品方面不断研发创新,持续开发出铁路轨枕、地铁轨道板、钢弹簧浮置板、宽枕板、道口板、地铁地震带轨道板、装配式车站构件、车辆段轨道板、盾构管片、风电混凝土塔筒等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报告期内,银龙轨道及其全资子公司顺泰劳务、恒通运输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序劳务作业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轨道板运输合同》,为新建雄安至商丘高速铁路1-7标CRTSⅢ型先张无砟轨道板预制提供劳务作业、设备租赁、货物运输服务。河间板场为高铁轨道板生产基地,已经完成了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铁轨道板生产任务,拥有丰富的轨道板预制经验,能够为雄安新区至商丘轨道板预制提供服务。河间板场在京津冀地区的轨道板生产领域具备区位优势,能够对京津冀地区的轨道交通市场需求作出及时响应,满足市场需求。

为提升轨道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及生产效率,致力于轨道板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公司不断通过自研及与科研院校合作模式,相继研发成功CRSD-2025自动化轨道板生产线、盾构管片自动化生产线、轨道板运输AGV、轨道板高精度模具、盾构管片模具等一系列高精装备。报告期内,公司自研生产的双块式轨枕自动化生产线在阳江轨枕场完成设计安装调试,已投入生产;公司生产的管片模具、地铁板模具等轨道板生产配套装备也实现部分销售收入。

1. 预应力钢材产业

(1)公司预应力产业现状介绍

公司多年来在预应力材料领域已经积淀了深厚的技术研发、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经验和持续创新能力。公司预应力产业布局以天津总部为核心,辐射我国西北、东北和华北地区。同时,公司根据国内不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尝试与相关产业单位拓展资本合作的模式,在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寻求适合企业发展的预应力生产基地,推动预应力市场全国性布局。除国内市场外,国外市场对预应力钢材产品的需求,对公司在国际市场进行区域性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积极寻找国外预应力产业布局机会,在保证成本及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实现预应力产业的全球性布局,积极服务于国家大力推动的“一带一路”政策下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拥有完善的品质管理经验,建立起严格可控的质量管理体系,拥有澳大利亚、德国、韩国、瑞典、日本等世界多个国家质量认证,获得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棒、钢绞线,预应力混凝土无粘结钢绞线,桥梁缆索用预应力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PCCP管用预应力钢丝,高铁轨道板用螺旋肋钢丝以及定尺搓丝钢丝,核电站安全壳用高强钢绞线,环氧树脂涂层钢绞线,液态天然气罐用超低温钢绞线,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镀锌钢绞线及系统配件,风电混塔用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T型连续梁用预应力钢棒等。

公司在预应力行业深耕多年,始终秉承技术创新、科技生产的工匠精神,在产品品质及研发创新方面始终走在行业前列,众多技术的革新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公司均有参与。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主要起草编制单位,起草并制定了Q/CR907-2022《铁路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企业标准;同时,依据多年来对开发研制生产预应力钢材制品技术数据的总结,公司参与了GB/T5224-20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国家标准的修订,提出的多项关键技术指标均被标准采纳。公司参与标准的起草与修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引领地位,其颁布实施将提升国内外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质量,也将对行业制造水平及全产业链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凭借多年来积累的研发经验及专业的研发团队,不断进行自我创新,研发出多种新型高性能产品,目前已成功应用至风电混凝土塔筒、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系统及液态天然气薄膜罐体等新领域,拓宽了预应力钢材产品应用市场。报告期内,1*7-15.2mm-1860MPa大直径输水管道用无粘结预应力热镀锌钢绞线已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应用于渝西水资源配置项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中;1*7-15.2mm,2200-24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研发完成,能够有效优化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结构尺寸和材料用量,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目前,22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已应用于中铁六局大同飞车试验线项目,23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已用于余干制梁场试验梁。1*7-15.7mm-1860MPa液态天然气罐用超低温钢绞线不仅在河间液态天然气调峰储备罐项目使用,还在烟台港LNG项目、遂宁储气调峰基地等项目中投入使用,在提升安全稳定性、增大有效罐容、降低单方造价、缩短建造周期、节能降耗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经济优势;1*7-15.2mm-2100MPa桥梁缆索用超高强度预应力钢绞线将产品强度和疲劳应力幅进行提升,在相同设计索力条件下,减少桥梁钢材的消耗,提高材料的使用效能,降低风致载荷及减小拉索垂度,有利于桥梁结构的稳定性,该产品目前已研发完成,正在积极推动在桥梁建设中的应用;5.68mm-2100MPa带扭转高强度镀锌钢丝已研发完成,产品各项性能指标是为满足川藏铁路大渡河特大桥定制化设计的,该项目施工难度大,对钢丝性能要求较高,所使用的镀锌钢丝强度级别为目前最高级别,扭转性能高于国家标准;7.0系列带扭转2100MPa高强度镀锌钢丝目前已研发完成,且试制出部分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能够满足高强度、高动载荷、高应力幅和耐久性等要求,其抗拉强度、扭转力、抗拉伸疲劳脉动应力幅、镀层均匀性均优于国家标准(GB/T17101-2019),是目前国内外强度最高,抗拉伸疲劳性能最好的斜拉索桥用锌铝合金平行钢丝,该产品将用于主跨为1,120米的世界最大跨度的三塔钢桁梁斜拉桥一一巢马铁路马鞍山公铁两用长江大桥等桥梁缆索项目建设中。公司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由普通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逐步拓展到满足不同市场与客户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中,产品品类多样,能极大限度的迎合市场需求,不断开拓预应力材料产品应用新领域。

公司在现有预应力钢材产品基础上,成功研发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系统及其配件,已完成专利申报。该系统由主索、稳定索、锚具、四角锥、撑杆、端部支架、中部支架、连接件等构件组成。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可实现10-60米超大跨度,具备适用范围广、成本低、施工周期短等优势。柔性光伏支架预应力锚具是柔性光伏支架的重要构件,公司研发两瓣四叶高强度、高硬度夹片及锚具替代传统挤压张拉工艺,形成自旋转自张拉锚固一体结构,进而加强夹片稳定性,提高柔性支架系统的承载力,使系统跨度、抗风振、抗雪压能力大幅提升,并降低施工成本,具有施工便捷、适用广泛等优势。公司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方案设计,提供建设施工服务,同时,可为其提供公司生产的镀锌钢绞线,实现公司预应力钢材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优化方案设计,争取参与到浩吉铁路沿线分布式光伏项目晋豫段(灵宝东综合维修车间)B-GF01项目中。

公司致力成为风电混塔综合技术服务商,主要包括:提供风电混塔用塔片生产及安装服务、进行风电混塔用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供应、提供预应力张拉体系施工服务及风电混塔的智能监测、病害诊断及快捷修复等运维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集团”)签订《明阳集团2022年采购合同》,明阳集团向公司购买混塔预应力系统,拟用于河南明阳平顶山郏县项目、华能呼伦贝尔扎兰屯项目、洁源开封祥符区黄河滩区35MW分散式项目、能源技术河南罗山项目的混凝土塔筒建设,公司可为其提供锚具、风电混塔用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及预应力张拉体系施工服务。

为满足客户不同需求,面向不同消费市场,公司产品包括普通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及高附加值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普通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市场需求量大,竞争激烈,公司通过多点区域布局,平衡自身产能与市场需求量,保持相对稳定的市场供应;高附加值产品通过定制化的服务,实现与相关单位的差异化竞争。报告期内,公司为广西规划建设的最大跨海大桥和广西首座单跨超千米特大桥一一广西钦州龙门大桥项目建设提供镀锌钢丝,同时参与重庆云阳复兴长江大桥、广东南沙港红莲大桥、云南都香高速金沙江大桥、广东汕头牛田洋大桥等多座桥梁缆索项目,为其提供公司镀锌钢丝产品。同时,公司镀锌产品已应用于G3铜陵长江大桥,该大桥的主桥采用主跨988米的斜拉一一悬索协作体系桥方案,是千米级大跨度钢桁梁桥在世界范围内的第一次采用,跨度位居公铁分层布置的同类桥型世界第一。公司生产的镀锌钢绞线应用领域逐步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镀锌钢绞线将应用于武汉诸乐6.6602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工程、国能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北部污水处理厂10.17MW分布式光伏项目、大唐阳原西区50MW风电和100MW光伏及升压站工程等项目建设中。公司的PCCP管用钢丝在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内蒙古引绰济辽工程、引江济淮河南段供水工程、安徽巢湖-合肥长江调水工程、四川省向家坝干灌区干渠北总工程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建设,为公司预应力材料产业贡献收入与利润。公司生产的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及轨道板用构造筋性能稳定可靠,属于高附加值产品,是公司以技术为先导,开拓市场需求的典型应用案例,通过定制化的服务实现差异化的竞争。雄安新区-商丘高铁项目建设,将使公司生产的轨道板用预应力钢材产品销量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通过不断研发创新,由普通预应力钢材产品逐步拓展到满足不同市场与客户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中,产品品类多样,能极大限度的迎合市场需求,不断开拓预应力材料产品应用新领域。

(2)预应力产业荣誉的获得

公司自成立以来,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理化检测中心和银龙、宇桥2个驰名商标,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银龙股份、宝泽龙、本溪银龙、新疆银龙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五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理化检测中心是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宝泽龙、本溪银龙、新疆银龙、银龙轨道均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银龙股份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获得“科技创新100强”、“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荣誉证书,并于2023年被评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与中国铁设、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联合申报的关于《重载铁路设计理论、关键技术与应用》被评为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宝泽龙在报告期内被评为河北省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本溪银龙被评为省级绿色制造单位。

2.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

2022年,国铁集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铁路建设投资拉动作用,科学有序、安全优质推进铁路规划建设,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09亿元人民币,投产新线4,100公里,其中高铁2,082公里,圆满完成了年度铁路建设任务。

轨交用混凝土制品产业是公司重点发展的第二产业。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作为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的原创单位之一,拥有先进的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渠道,通过一系列技术研发,参与了以轨道板为中心的技术产品升级和创新,与各大铁路局广泛开展合作。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参与了徐州至郑州、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郑州至阜阳、徐州至连云港、北京至唐山、郑州至济南、北京至雄安新区、赣州至深圳等多条高铁线路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以河间板场作为轨道板生产基地,进行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机场快线高铁轨道板生产任务。公司高铁轨道板产品质量得到相关单位高度认可,公司紧跟铁路建设标准化、智能化发展方向,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开拓高铁轨道板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接菏泽-兰考高铁轨道板生产任务。同时,公司以提供劳务作业、设备租赁、货物运输等方式,为雄安新区至商丘轨道板预制提供服务。铁路轨枕方面,广州一湛江铁路位于广东省境内,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350km/h 沿海铁路客运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所需SK-2双块式轨枕约为1,160,219根,公司在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一阳江轨枕厂项目中被确认为中标人,公司自研生产的双块式轨枕自动化生产线在阳江轨枕场完成设计、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使用。

除高速铁路用轨道板产品外,公司地铁相关产品覆盖广泛,市场已趋于成熟,为公司轨交用混凝土制品产业贡献业绩。报告期内,河间板场持续进行北京地铁12号线、北京地铁17号线、北京昌平南延线、北京地铁27号线的地铁板、浮置板生产任务。公司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境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赣州板场、河间板场进行广州地铁5号线、北京地铁3号线的地铁轨道板生产任务。公司将与相关单位继续保持紧密合作,为公司参与到京津冀、中原、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地铁建设奠定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轨交用混凝土制品产业为主,结合轨道板智能信息化系统、铁路用钢轨等基建产品,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324,468.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1,105.45万元。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46,353.19 万元,其中,预应力钢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 217,225.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47%,公司轨道板产业及相关配套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14,156.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386.1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047.4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5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七);

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九)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7,678,110.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2,045,339.37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67,811.07元,及对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0.00元。本公司2022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39,955,638.95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41,000,000.00股,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96,000.00股,其中,10,746,000.00股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51,746,000.00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1,104,760.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十)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十一)

为满足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预计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与谢栋臣先生因运输业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议案十三)

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规划,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决定并办理下述融资事项:1.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授权累计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包括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办理相应手续)。2.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包括办理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相关协议的手续)。

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十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4,321.01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十五)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公司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六)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制定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十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谢志峰先生、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钟志超先生、张莹女士、杨旭才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充分征求了董事候选人本人的意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要求。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进行的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且被提名人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资格和工作经验。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 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十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谢志峰先生提名盛黎明女士、张跃进先生、李占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的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要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候选人已承诺参加交易所最近一期 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进行的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且被提名人拥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此次提名的独立董 事候选人盛黎明女士、李占维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十九)

鉴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且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二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二十一)

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二十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二十三)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二十四)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提请召开银龙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共计19项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定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会议的详细通知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志峰先生、谢铁根先生回避表决。上述两个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将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该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其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情况如下:

注1:上次预计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金额为350万元。

注2:上年实际发生额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金额。

注3:按上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折算,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53.47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为151.06万元,发生额占折算年度预计金额比例为40.40%。因此,不存在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预期2023年度将要发生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下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下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本次预计的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谢栋臣为公司谢铁根、谢辉宗之父。谢铁根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谢辉宗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谢栋臣先生拥有多辆运输汽车,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短途汽车运输业务。谢栋臣先生承接了公司部分原料和产成品的汽车短途运输业务,负责往返公司至铁路专用线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少量近距离客户的产成品送货业务。该部分运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运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谢栋臣先生为公司提供往返于铁路专用线和短途运输业务,通过与多家非关联方运输单位咨询,短途运输价格约为80元/吨。结合公司实际运输需求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考虑,短途运输价格约定为80元/吨。目前关联人提供的往返储存库的运输费用约为12元/吨。货款结算采用月度结算方式,以银行支票支付运输费用。

公司(甲方)与谢栋臣(乙方)签订了《汽车运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订日期:2023年4月24日

2.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2.1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1)甲乙双方签署协议;

(2)甲方董事会表决通过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事宜。

2.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事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该作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00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309,837.8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3,612.01万元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4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22年度年末数为0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0万元,其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琳,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个。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景波,1998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9月开始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9万元,定价原则为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9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综合评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确定方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4.655亿元。

●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2022年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1. 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此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融资担保(包括授信、抵押、质押、保函、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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