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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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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6.0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与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2.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2. 被担保方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注1:公司持有82%,天津市银龙集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00%,天津市银龙恒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00%。

注2:公司持有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82%股份,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持有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即公司间接持有82%的股份。

上述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尚未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将在上述范围内,协议内容以有关主体与融资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上述担保及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及担保的银行,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此次对外担保预计中涉及非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的,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如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6.0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与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2.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需求,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有责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3. 鉴于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对外担保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此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均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此次担保对象中无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6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2%,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1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7%;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的调整。

●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原因

1.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相应变更,从而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谢志峰先生、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钟志超先生、张莹女士、杨旭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谢志峰先生提名盛黎明女士、张跃进先生、李占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上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人选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昕先生和尹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监事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宜文先生由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公司拟聘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谢志峰先生简历:

谢志峰,1976年10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至2005年,任银龙有限外贸部部长;2005年至2014年,任银龙有限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2019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 谢铁根先生简历:

谢铁根,1955年8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至2011年,任银龙有限监事;2011年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 谢辉宗先生简历:

谢辉宗,1959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至2020年,任公司河间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河间分公司总经理。

4. 钟志超先生简历:

钟志超,1967年5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2003年至2011年,任银龙有限财务部长;2011年至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5. 张莹女士简历:

张莹,1964年3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0年至2019年,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2019 年至2020年,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钢检中心技术专家;202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6. 杨旭才先生简历:

杨旭才,1952年3月3日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创业投资高级管理人,1993年至2012年,任原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处、条件财务处、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职务。2005年至2015年任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2010年至2015年任天津科技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

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盛黎明女士简历:

盛黎明,1958年4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2年7月至2005年12月,历任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助理工程师、集团副总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18年4月,任国铁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兼总工程师;2018年5月至今,任铁路BIN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义务)。

2. 张跃进先生简历:

张跃进,1957年10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13年至2014年,任中国铁路通号股份公司工业和物资设备部、中国铁路通号物资集团部长、董事长;2014年至2017年,任中国铁路通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14年至2017年(兼任)中国铁路通号物资集团、中国铁路通号电务公司董事长;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 李占维先生简历:

李占维,1955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8年至1991年6月,任甘肃省财政厅副处长;1991年6月至2016年1月,历任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哈尔滨特派办、贸易审计局、京津冀特派办处长、副特派员、局长等职务。

公司拟聘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昕先生简历:

王昕,1971年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8年,在天津市实效管理咨询公司任职;2008年至2010年,在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4 年至今,任公司企管部部长、监事、监事

会主席。

2.尹宁女士简历:

尹宁,1979年6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7年,在顶新国际集团任职;2007年至2010年,在天津泵业集团任职;2011年2020年,就职公司企管部;2020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情况详见本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5月12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7、18、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5月19日9时)

2. 登记地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3.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00-9: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钟志超

2.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022-26983575

3.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邮编:300400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2年修订)》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报告的相关结论。

公司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7,678,110.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2,045,339.37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67,811.07元,及对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0.00元。本公司2022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39,955,638.95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41,000,000.00股,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96,000.00股,其中,10,746,000.00股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51,746,000.00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1,104,760.00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经营计划的需要,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预计的关联人谢栋臣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八)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4,321.01万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十)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公司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一)

为充分调动公司监事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制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张宜文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昕先生、尹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具备任职公司监事的资格,监事候选人本人已同意担任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十三)

鉴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且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四)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7,678,110.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2,045,339.37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67,811.07元,及对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0.00元。本公司2022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39,955,638.95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41,000,000.00股,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96,000.00股,其中,10,746,000.00股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51,746,000.00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1,104,76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9.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4,321.01万元,计提明细如下: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 4,250.58 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70.43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320.01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地区薪酬水平,2023 年拟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享受月津贴待遇,津贴标准参照独立董事。

2. 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津贴标准为119,047.62元/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 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 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3.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且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二、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修订后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8日(星期一) 至05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h@yinl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5日下午 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5日 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志峰先生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钟志超先生

独立董事:马培香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5日 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8日(星期一)至05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yinl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6983538

电子邮箱:dsh@yinl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