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97 公司简称:浙大网新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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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78,155,988.51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815,598.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2,451,815.10元,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2,792,204.76元。
现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027,527,10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数732股后的股份总数1,027,526,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825,791.1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71,966,413.66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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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2022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稳步向好,据国家工信部统计公报,软件业务收入跃上10万亿元台阶,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出口保持增长。全国软件业规模以上企业超3.5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08126亿元,同比增长11.2%。虽然受国际局势、宏观经济下行等诸多因素影响,各行各业承压明显,但得益于广阔应用场景和巨大市场需求的有力支撑,当前我国软件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成长期。此外,国家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信创国产化加速落地,在政策的培育下,信创行业景气度持续上行,产业链的相关需求将进一步释放。根据《2022中国信创生态市场研究及选型评估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信创产业规模达9220.2亿元,预计2025年突破2万亿,五年复合增长率将达36%。
1、数字经济”赛道高质量加速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掀建设热潮
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已成为支撑宏观经济增长的关键动能。我国数字经济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数年稳居世界第二,为此国家出台了《“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加快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提升至50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左右,占GDP比重超过41%,预计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60万亿元,数字经济将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量质齐升的新阶段。数字经济引领下,数据要素市场掀起建设热潮,据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测算,国内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十四五”期间将突破1749亿元。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加速了数据流通交易和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在政策与技术叠加影响下,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2、“新基建”“双碳”“东数西算”战略引导,推动IDC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新基建”政策出台后,IDC产业热度攀升,头部企业积极扩展资源,通过“自建+并购”的方式提升市场份额;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促使IDC能耗管控、绿色转型成为一项长期工程,各大服务商通过采用节能技术、购买绿电、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探寻IDC绿色发展路径;2022年,“东数西算”工程落地实施,立足未来算力建设,统筹产业区域布局,刺激IDC长线需求,将引导市场供给向布局更加均衡、规模效应更加明显的方向发展。当前,我国IDC市场处于快速成长期逐步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供需矛盾显现,市场加速整合,近年来公有云及互联网应用需求增速放缓,IDC机柜平均价格有所下降。但长期来看,IDC产业将保持稳定增长,预计到2024年后,5G、AI等新兴技术趋于成熟,产业互联网生态逐步形成,数据量迅速增加,有望推动产业进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随着政策落地、产业机制渐趋合理,未来IDC产业发展将更加健康、高效、可持续。
3、数字政府产业增长势头强劲,数据赋能成为行业建设的关键与核心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从市场规模看,我国数字政府产业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以政务云为例,预计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203.9亿元。随着各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数字政府进入到以深化应用和政府治理为导向的新阶段,政务数据、软件和服务市场份额将会持续扩大。国家《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等重要文件发布,擘画了政府数字化的建设方向,围绕政务数据的多维度创新方兴未艾,数据赋能成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与核心,数据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安全的重要性越发凸显。未来,数据和智能技术将全方位加码政府决策、服务和治理模式,迎来数字政府发展的智能化阶段。
4、政策利好、技术演进、社会需求多重因素加持,智能交通产业前景可期
智能交通是新基建的重要领域,已成为数字经济体系下主要建设场景和新增长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随着《“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系列政策发布,各地致力于建设智慧铁路、智慧高速公路、智慧民航、智慧港口、数字航道、智慧停车、智慧交管等领域,新型智能交通业务不断涌现,智慧道路建设需求迫切,叠加车路协同、智能网联、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演进和城市化进程需求,将加速推动交通体系向智能化转型,智能交通产业前景可期。根据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公布的数据,预计2023年我国智能交通市场规模将达2432亿元,多重因素加持,或将给公司的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及运维业务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5、产业数智化渗透度加深,金融科技、能源数字化迎全新市场机遇
随着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各产业数智化渗透度加深,资源链接范围扩大,探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方向,将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对实体产业的赋能作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价值释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叠加金融业数智化转型及“信创”产业发展战略,带来了更多新兴的金融应用场景和产业发展机会。未来,金融科技将聚焦金融信创、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绿色金融等领域。此外,“双碳”战略目标下,构筑更高效、更清洁、更经济的现代能源体系已成必然趋势,围绕纵深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数字技术在引导能源有序流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增加能源供给,以产品和服务拓展能源金融属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的双轮驱动下,能源数字化有望迎来新的市场机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做行业数智化专家”的战略定位,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厘清自身发展边界和底层逻辑,逐步构建起以技术中台、业务中台、数据中台以及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孪生、隐私计算等引擎为支撑的网新数智化基座。基座具有完整的数智化工具体系,可实现通用能力的整合与资源复用,达成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减少重复开发,降低开发成本,提高交付速度,为政府及全球产业客户提供从咨询规划到架构设计、软件开发及外包、软硬件集成、运营维护以及大型工程总承揽。
公司业务覆盖数智云服务、政府数字化、基建数智化、产业数智化四大领域,并持续深耕三大优势行业:智慧人社、智能交通、金融科技,助力推动政企客户及产业数智化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没有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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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智云服务领域,公司通过布局全国的七大数据中心优势,持续为行业客户提供IDC托管、互联网资源加速和云计算服务。
●IDC托管业务是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及相关增值服务,通过整合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空间资源,向客户提供机位出租、设备上架安装维护、安全监控、技术支持等服务,帮助客户节省在技术、人力等方面的运营成本。
●互联网资源加速业务依托于自有数据中心托管服务,引进众多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并结合自身云计算资源,将内容以网络互联方式输出至相应客户,通过数据分析、调度等为客户提供更快速、更优质、更低价的可定制资源优化服务。
●云计算服务是一种按需分配、弹性扩展、可计量的IT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可用、便捷、按需的网络访问,让客户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服务等)选择其所需的计算资源及数量,这一服务形式可以帮助客户降低购买IT产品、技术和运营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在政府数字化领域,公司以智慧人社、智慧医疗、信用服务为核心,拓宽渗透到智慧监管、智慧城管、人事人才、智慧就业、智慧助残、智慧公安、智慧党建等更多领域,为客户构建软、硬件应用平台,提供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运维等全面解决方案。
●作为全国最早的社保及医保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不断深化拓展养老、社保、医疗等健康和民生保障业务,主要产品有:社会保险管理省(市)集中、智慧医保管理与服务系统、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国家及多地的农民工工资监管系统、劳动关系运行管理平台、大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移动医疗支付等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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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安全在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测智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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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人才管家&人才码
●信用服务核心业务包括面向社会提供可信认证(身份认证、关系认证、行为认证、鉴权认证)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可应用于金融信贷、风控预警、精准扶持、综合监管等各类场景。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个性化定制开发信用服务解决方案、全省法人用户身份认证及信用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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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在线”政企互动平台
●智慧监管、智慧城管、智慧公安等领域,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助力政府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组织架构、运作程序和管理服务,全面提升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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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市政平台&智慧城管平台
在基建数智化领域,公司以智能交通为核心,以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为延展,为高铁车站、城市隧道、地下综合管廊、机场桥梁等基础设施提供智能化系统、相关工程建设和运维服务。
●智能交通业务围绕城际交通、城市交通、交通运维等方面展开,逐步丰富从高铁、地铁、城市隧道、地下综合管廊到机场桥梁的城市立体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综合平台。包括为铁路客运提供旅客服务系统、票务系统、货运信息系统、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车整备系统等业务。城市交通系统工程服务包括城市隧道综合监控系统、城市道路运行指数分析系统、综合管廊运行管理系统、路桥隧物联网大数据监控及可视化平台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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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综合管理平台&智慧桥梁安全监测
在产业数智化领域,公司围绕金融科技、能源数字化、新零售、智能客服等方面开展业务,为全球行业客户提供应用开发、测试与质量保证、用户体验设计、系统重构、IT运维、高端咨询、研究与开发等全方位专业技术服务。
●金融科技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人工智能业务分析平台、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国内金融市场系列产品如报价引擎系统、外汇做市商系统、外汇资金交易系统、村镇银行信贷系统、综合行情分析系统、金融构件化快速开发框架、智能投顾、智能支付核算等。
●能源数字化业务是公司基于电力行业融汇创新,在电力交易领域沉淀出电力交易平台、电力结算平台、售电营销平台等一系列解决方案,并应用区块链技术打造出国内首个区块链分布式电力交易平台及绿电交易存证平台;在数字电厂方向,面向清洁能源领域,公司以数字化运营管控为切入点,为电厂打造智联平台,促进电厂向“远程集控、少人维护”生产管理模式全面转变。
(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赛迪顾问数字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于2022年11月发布《2022中国数字政府应用发展研究报告》,将公司列为行业领导者企业之一,并确认了公司在智慧人社专业服务领域的优势地位。
在基建数智化领域,根据2022年公开招标信息显示,公司的智慧高铁客服信息系统业务中标金额及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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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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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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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2,945.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4.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681.9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1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解释第15号的内容为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6号的内容为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解释第15号和第16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于解释第16号涉及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可以选择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从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选择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同意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更加客观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四)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并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相应会计估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不涉及对已披露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1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晓通智能”)、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图灵”) 、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软件”)。
● 担保额度: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9,1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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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网新图灵、网新系统、网新电气、网新软件提供的担保额度与上一年度一致,为晓通智能提供的担保额度比上一年度减少500万元。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晓通智能”)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28906757
(2)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8日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4层B-01-2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4层B-01-2
(5)法定代表人:陈锐
(6)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7)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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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晓通智能100%的股权。
2、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图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506654U
(2)成立时间:2001年08月15日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425室
(4)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39号浙大网新·智慧立方
(5)法定代表人:陈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销售及安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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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图灵55%的股权。
(10)其他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自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持网新图灵 45%的股权。
(11)担保说明: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考虑到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为支持网新图灵的业务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网新图灵提供担保额度11,000万元(与上一年度一致),并由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年度担保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反担保。
3、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30907
(2)成立时间:1999年11月10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2层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
(5)法定代表人:沈越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700万元
(7)主营业务:软件开发与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工程、系统工程、电子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承包、安装与服务,工程咨询与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通信设备、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设计、服务和自产产品销售,通讯设备维修,通讯网络维护,数据信息技术服务,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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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系统100%的股权。
4、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1737348B
(2)成立时间:2011年03月31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1幢01室1810-2室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
(5)法定代表人:沈越
(6)注册资本:人民币5250万元
(7)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咨询及技术服务,智能交通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城市及道路照明系统、节能系统、通信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铁路电务系统、工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技术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技术及售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交通安全设备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设备维修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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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电气100%股权。
5、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软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04209312K
(2)成立时间: 1998年01月07日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座
(5)法定代表人:江正元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0万元
(7)主营业务: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开展人才信息咨询。(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通信设备、数据处理技术;设计、安装、施工;小区、楼宇弱电工程、网络安全监控工程;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广播电视器材、五金工具;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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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软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晓通智能、网新系统、网新电气、网新软件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鉴于网新图灵信誉良好、运作正常,考虑到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且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反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网新图灵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2,548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2%,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余额6,2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晓通智能、网新图灵、网新系统、网新电气、网新软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1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34,以下简称“万里扬”)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出借股票余额不超过3,000万股。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万里扬无限售流通股4,860万股,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的保障下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增加持有证券的投资收益,公司拟将持有的万里扬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公司作为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所持有的标的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向公司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即公司通过出借持有的标的证券获得利息收入。证券出借交易的期限为固定期限,分别为 3天、7天、14天、28天、182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选择任一时点参与证券出借交易,根据出借期限的不同,目前证券出借交易可获取年化利率为1.5%-2.0%的出借利息收入,具体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34)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出借股票余额不超过3,000万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将持有的万里扬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由证金公司负责偿还。证金公司作为转融通业务的金融平台,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市场信誉,安全性较高,产生公司自行承担证券及其相应权益补偿不能归还和借券费用不能支付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较小。通过参与该项业务,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三、后续安排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在授权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具体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保障下的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在不损失原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给股东带来一定的回报。
五、业务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业务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证券出借交易的借券费用核算方式,借券费用受标的证券出借日收盘价及证券金融公司公布的出借日费率影响较大。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波动性;证券金融公司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的费率,是对当日有借入意向的标的证券向市场发出的报价,出借人申报证券出借交易即视为同意并接受证券金融公司的报价,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出借证券流动性风险
证券出借交易无法在合约到期前提前收回出借证券,在出借期间不得对已申报出借的证券再申报卖出或者另作他用,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证券归还及权益补偿风险
当证券金融公司发生违约时,出借证券可能存在到期不能归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不能及时支付的风险。证券出借期间,证券金融公司不对出借人提供投票权补偿。
4、其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规则的变化、修改的原因,可能对公司已达成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5、操作风险
相关工作人员在证券出借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在操作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增加证券的投资收益。
1、公司参与和实施的人员须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以及一定的业务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进行证券出借交易业务前进行充分和科学的分析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提交证券出借交易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公司审计部对证券出借交易事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监督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方案执行,充分评估风险,并报告公司管理层;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出借交易业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出借交易活动。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证券出借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1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数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2,792,204.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数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7,527,10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数732股后的股份总数为1,027,526,3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25,791.10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之规定,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8,668,5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与上述拟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战略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0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跌价及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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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181,300.6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1、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于2021年收购杭州企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企晶科技”),形成商誉6,712,453.36元。因业务调整需要,公路交通工程类项目由网新系统承接,上述业务整合后企晶科技将不再开展相关业务,并予以注销。故对收购企晶科技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针对原材料与库存商品等存货,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针对合同成本,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本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91.44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816,140.53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年度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20,791.97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5,591,993.99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利润表,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45,591,993.99元,2022年底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5,591,993.99元。
五、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0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史烈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张雷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董丹青女士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披露于202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披露于202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对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45,591,993.99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181,300.63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712,453.36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91.44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816,140.53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20,791.97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78,155,988.5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815,598.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2,451,815.10元,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2,792,204.76元。
现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027,527,10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数732股后的股份总数1,027,526,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825,791.1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71,966,412.90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战略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转1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