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冯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康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冯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康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4日止。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5月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锆业”)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23%股份的股东冯立明先生、黄超华先生、乔竹青女士、刘志强先生和吴锦鹏先生向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23%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4月18日与2023年4月25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七、八、十一、十二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需对议案八、九、十、十二、十三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董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联系人:张雅林、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立明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关联董事李明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关联董事李明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拥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关联监事赵拥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关联监事赵拥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