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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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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11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81,125,361.23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984,638.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且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79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将募集资金439,984,638.77元转入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1号),2022年1月4日,公司按面值发行46,5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65万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包含民生证券保荐承销费在内的所有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16.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83.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005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募集资金456,831,179.25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720号),2022年1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464,966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613,081.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98,784.5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814,297.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8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3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将募集资金219,814,297.32元转入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款账户为:8901007880110000337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为:7508012200030784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专项账户,存款账户为:811200101310088888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款账户为:6373225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为:7508012200058415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附表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附表3.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8,647,140.37元,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58,647,140.37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苏公W[2022]E1005号”《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月22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58,647,140.37元完成上述置换。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月至12月,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月至12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发生额为6.90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0亿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购买的3年期大额存单,系可转让可提前支取大额存单,提前支取则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月至12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发生额为1.30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30亿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公司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超募资金80,432,638.77元全部用于建设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

公司经与国家开发银行协商后,自2020年10月26日起将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合作项目(博瑞医药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资本金的相关超募资金,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对应每笔进出金额关系汇至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开立的资本金监管账户(账号:32201560002327800000),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监管并进行后续支付。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0月25日,公司直接投入到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超募资金为18,854,819.48元,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国家开放银行监管账户投入到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超募资金为56,923,698.51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监管账户投入到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超募资金为6,821,780.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为82,600,298.49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瑞医药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瑞医药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4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主要是公司目前处于相对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公司根据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同时积极推进产能建设以保证更多产品的商业化供应,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规模效益。因此,预期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07,131,199.15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465,3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161,051.3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623,172.7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131,199.15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8,161,051.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医药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自主研发能力是医药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医药行业涵盖了实验室研究、中试和生产过程,并具有跨专业应用、多技术融会、技术更新快等特点。因而医药行业对企业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缺乏相应积累的公司很难在短时间具备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技术水平。此外,商业化能力是医药制造企业不可或缺的发展要素,规范市场对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均有较高的审批要求。以中国为例,仿制药从研发至商业化生产完整的流程大致需要经历生产工艺研究、放大研究、验证批生产、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申报生产等多个阶段。创新药的研发,一般要经历化合物的发现、早期开发、临床前研究、IND申报、临床1期试验、临床2期试验、临床3期试验、NDA申报等多个阶段。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型制药企业。依靠研发驱动,聚焦于首仿、难仿、特色原料药、复杂制剂和原创性新药,持续打造高技术壁垒,致力于满足全球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凭借自身在微生物发酵、药械组合、药物靶向递送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形成了高技术附加值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销售、药品技术转让以及利用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与其它具有品牌或销售渠道优势的医药企业合作开发并获得销售分成等多元化的盈利模式,并进一步向制剂产品领域拓展,逐步建立起原料药与制剂一体,仿制药与创新药结合,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并重的业务体系。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在研发投入、产能建设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公司将通过各种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其中包括留存利润。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33.15万元,同比减少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62.32万元,同比减少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363.83万元,同比减少4.76%。

2022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为20,702.49万元,同比增长19.4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20.35%。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为166,625.6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7.34%。

公司坚持“研发驱动”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公司根据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同时积极推进产能建设以保证更多产品的商业化供应,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规模效益。因此,预期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实现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产能建设、战略性股权投资及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以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摊薄每股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7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瑞医药”)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汇率/利率。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结构与主营业务敞口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要素保持匹配,确保衍生业务与套保项目背景的对应和对冲关系,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针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3、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切实可行。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8004 转债简称:博瑞转债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变更产品种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变更产品种类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产品种类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168,820.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831,1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W[2022]B0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吸入剂及其他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基地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一期)建设主体为公司,项目建成后拟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运营。

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原有产品种类及用途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调整计划

随着公司药物研发工作的持续推进,根据公司实际研发情况及研发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吸入剂及其他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基地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涉产品种类进行调整,变更后详情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变更原因

1、取消依维莫司片、地诺孕素片、拉尼米韦干粉吸入剂、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的原因

公司持续优化产能建设,根据产品临床价值、商业价值及研发进度等,将生产资源较为稀缺的高技术壁垒产品置于产业化布局的优先位置,保障其商业化进程。

依维莫司是由诺华研发的一款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mTOR)抑制剂,于2009年在美国获批上市,是FDA批准的首个mTOR抑制剂。地诺孕素片是全球首个专治子宫内膜异位症的孕激素,通过多种作用机制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地诺孕素片处于稳定性阶段。依维莫司片公司作为受托生产企业已申报,目前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上述产品的剂型均属于片剂,系常规剂型品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依托现有产线或通过委托生产等形式完成上述产品的生产,不再利用募集资金单独进行生产线建设。

奥司他韦和拉尼米韦同属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可以选择性地抑制A型和B型流感病毒的神经氨酸酶,通过抑制新形成的病毒从受感染细胞中释放,抑制病毒的扩增。

奥司他韦和拉尼米韦同属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可以选择性地抑制A型和B型流感病毒的神经氨酸酶,通过抑制新形成的病毒从受感染细胞中释放,抑制病毒的扩增。截至2022年12月31日,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申报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目前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市场上获批企业较多,公司现有奥司他韦产能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无需进行产能扩建。同时因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获批家数较多,预计拉尼米韦产品市场空间亦会受到影响。为合理配置研发资源,公司在药械组合平台优先推进COPD维持治疗领域的开发及产业化。

2、新增药械组合产品

药械组合产品系指由药品与医疗器械共同组成,并作为一个单一实体生产的医疗产品,包括经口吸入、经鼻入脑、眼科喷雾、预充针、注射笔、贴剂、微针等形式。药械组合产品涉及药学、医学、表面科学、材料工程、机械设计等多学科,研发难度高,且其适应症广泛,具有较好的临床价值和商业价值。公司依托药械组合平台,重点开发经口吸入、眼科喷雾、经鼻入脑三个方向。

本次新增产品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均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以下简称“COPD”或“慢阻肺”)的维持治疗。COPD是一种常见的以持续气流受限为特征的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气流受限进行性发展,与气道和肺脏对有毒颗粒或气体的慢性炎性反应增强有关。COPD是一种具有气流阻塞特征的慢性支气管炎和(或)肺气肿,可进一步发展为肺心病和呼吸衰竭的常见慢性疾病。与有害气体及有害颗粒的异常炎症反应有关,致残率和病死率很高。

(1)新增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噻托溴铵是一个长效抗胆碱能药物。通过和支气管平滑肌上的毒蕈碱受体结合,噻托溴铵可抑制副交感神经末端所释放的乙酰胆碱的胆碱能(支气管收缩)作用。其对毒蕈碱受体亚型M1~M5有相似的亲和力。在呼吸道中,噻托溴铵竞争性且可逆性的抑制M3受体,可引起平滑肌松弛。此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并可持续24小时以上。作用时间长可能是由于其与M3受体解离非常慢。其解离半衰期显著长于异丙托溴铵。作为四价铵抗胆碱能药物,噻托溴铵在吸入给药时是局部(支气管)选择性的,由此可达到治疗效果而不至于产生全身性抗胆碱能作用。其支气管扩张作用基本上是局部性(气道)作用,而非全身性作用。

2014 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全球倡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Chronic Obstructive Lung Disease,GOLD指南)继续强调以噻托溴铵为代表的长效抗胆碱能药物依然是治疗慢阻肺的主要推荐药物。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为胶囊型干粉吸入剂,胶囊型干粉吸入剂是指将微粉化药物与适宜的载体以胶囊形式经适当的吸入装置,能够主动吸入雾化至肺部的制剂。一般认为1-10μm的药物微粒才能到达肺部发挥作用,低于此粒径范围的容易随呼吸带出,大于此粒径范围的容易在消化道沉降,空气动力学直径在3μm左右的颗粒为肺泡区递送的最佳粒径。国内目前除原研进口上市外,尚无其他厂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已经完成小试。

(2)新增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

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是在噻托溴铵的基础上研发出来的双支气管扩张剂。它在传承经典的基础上,又创新性地加入了全新的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一一奥达特罗。持久有效的噻托溴铵和快速起效的奥达特罗同时作用于引起支气管舒张的两大通路,机制互补,协同增效,有助于进一步改善疾病控制、缓解疾病负担。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通过独创的软雾吸入装置给药,该装置能主动喷雾、易于患者吸入,同时能够稳定递送药物,确保高效肺部沉积,有利于保证药物的疗效。最新的《慢阻肺诊断、治疗与预防全球倡议(GOLD)》指南也明确指出,在预防慢阻肺急性加重方面,支扩剂联合用药比支扩剂单药治疗更有效。由于其产业化工艺与验证过程具有高度专属性、复杂性,加之药物递送装置的特殊性,仿制难度较大。目前国内尚无仿制药上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处于中试阶段。

3、新增伏环孢素软胶囊

伏环孢素软胶囊用于成人活动性狼疮性肾炎(LN)的治疗,由Aurinia(加拿大奥里尼亚制药公司)研发,于2021年1月获FDA批准在美国上市。伏环孢素是一种环孢素类似物,结构修饰后活性提高3-4倍,并且相关代谢产物清除得更快,这样使得PK/PD关系更容易预测。与环孢素相比,伏环孢素还具有对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的影响更小,糖尿病风险更低的优势。

在关键III期临床试验中,接受voclosporin联合标准疗法(SoC)的患者在第52周达到完全肾脏缓解的比例几乎是对标准疗法照组的2倍(40.8% vs 22.5%),而且尿蛋白肌酐比值(UPCR)下降的速度是对照组的2倍。UPCR是用于监测肾脏中蛋白质水平的标准方法。 早期干预和肾脏缓解可改善长期预后,防止不可逆转的肾脏损害。

LN一直缺少有效治疗药物。2020年12月17日,GSK开发的贝利尤单抗新适应症获批,用于正在接受标准疗法的LN患者,是FDA批准的首个用于治疗狼疮肾炎的药物。伏环孢素是一种新型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是美国首个获批与免疫抑制剂背景治疗联合使用,用于治疗LN的口服药物。目前国内尚无仿制药上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伏环孢素软胶囊处于小试阶段。

4、新增生物医药CDMO(ADC药物)

抗体偶联药物(ADC)是近年来偶联药物领域广受关注的新药研发领域。

公司依托偶联药物技术平台,原创设计具有主动靶向作用的偶联药物。该类药物是由疗效明确的药物、具有肿瘤主动靶向的多肽或抗体,和具有肿瘤被动靶向的高分子载体偶联而成,该类药物的显著特点是能将药物最大限度地运送到靶区,使药物在靶区浓集直接作用于病变组织,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减少用药量和药物的毒副作用。通过提升药物的靶向性和对肿瘤组织的穿透性,大幅提高在肿瘤局部的暴露量,进而有望高效低毒的治疗肿瘤。

然而ADC药物的生产有着较高的技术壁垒,其生产涉及抗体、高活性毒素、偶联方法和纯化等一系列关键技术,技术难度大、工艺要求高,而且对人员安全须做到严密防护,生产过程全流程严格监控。基于其较大的市场需求及该类生产资源的稀缺性,公司拟进行生物医药CDMO建设,用于ADC项目的研发、商业化生产。公司依托偶联药物平台积极布局ADC药物,也能够利用CDMO平台的生产经验加速公司自身产品的研发、商业化生产进度。

5、变更后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变更产品种类后的募投项目“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吸入剂及其他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基地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一期)”预计达产后计算期平均销售收入约190,401.00万元,预计达产后计算期平均净利润约24,907.31万元,内部收益率36.1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5.09 年(含建设期)。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产品种类,有利于公司相关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为公司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提供了资金支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变更涉及的产品尚处研发阶段,可能产生研发失败的风险。公司已组建业务研发团队,推进相关制剂的研发工作,并根据募投项目主要制剂产品的不同情况拟定了研发和获取药品注册批件的计划,但是药品注册批件需经过多个环节,经历较长周期,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募投项目产品亦存在无法如期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变更产品种类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产品种类进行调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种类是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变更产品种类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种类进行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博瑞医药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种类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8004 转债简称:博瑞转债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博瑞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5,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831,179.25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变更产品种类的议案》。现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博瑞转债”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3:00

(三)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299号独墅湖世尊酒店M1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5、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参会回执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7: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27栋,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博瑞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27栋

邮编:215123

邮箱:IR@bright-gene.com

电话:(0512)62620988

联系人:证券部

2、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博瑞转债”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1张):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博瑞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博瑞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简称:博瑞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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