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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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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8版)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至提案6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提案7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9:00至12:00,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5层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5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递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邮编:3500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承杰

电话:0591-83992010

传真:0591-83920667

邮箱:fuchungroup@fuchun.com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9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提案1至提案7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2、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附件三: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一17:00在“富春股份IR”小程序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富春股份IR”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富春股份IR”;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富春股份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缪品章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林建平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梅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4月11日 星期二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 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分别为:缪品章、陈苹、叶宇煌、缪福章、汤新华、苏小榕、林东云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品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苏小榕先生、林东云女士、汤新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针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虽然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正数,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考虑2023年在游戏研发、数字化新基建等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下属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担保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事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授信机构并签署相关材料。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监事情况: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方晖、王晓漪、詹智勇。

8、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方晖女士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特点并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其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下属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同时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前述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