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2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注:具体内容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2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2、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上述提案7.00、8.00、10.00、14.00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11、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出席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邮编:52831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wangyf@infore.com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盈峰环境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7-26335291查询确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wangyf@infor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7;

2.投票简称:盈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1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2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事先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查阅了近年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务能力,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审计服务费公允。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2、经核实,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慧公司”)签署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拟向深圳智慧公司采购信息系统建设等服务,三年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687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智慧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马刚先生、苏斌先生、邝广雄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上述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9日

法定代表人:魏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9245649J

注册资本:25,680.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易思博软件大厦30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自由物业租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供应链管理;通信网络设备及配套软件、相关电子产品、安装线缆、电器机械及器材、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及其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开发、采购、销售,电子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协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等。

经营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7,532.24 万元,负债总额79,569.90万元,净资产17,962.3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21.09万元,净利润-1,317.20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深圳智慧公司为盈峰集团控股子公司。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31%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02%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深圳智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其中,信息化项目建设费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信息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费按照成本弥补原则,根据深圳智慧公司因承担本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所支出的人工成本、运营成本等进行定价,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深圳智慧公司采购信息系统及相关实施服务,包括业务需求调研与规划、业务蓝图方案设计、信息系统方案设计、信息系统程序开发、信息系统功能测试、信息系统迭代升级、信息系统及设备的运行保障、故障维修、预防性维护等服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与深圳智慧公司签订了相关专业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深圳智慧公司为公司提供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服务,2023年合同总金额887.00万元(含信息化项目建设费用269.20万元,信息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费617.80万元);2024年、2025年的信息化运维服务将依据服务人员数量和规模参照2023年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方式执行,合同金额将不超过900万元/年。

结算方式:采取季度结算,据实支付模式。

生效条件和日期:上述协议在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甲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甲方有权机构同意及审批后生效,合同期限为 3 年(以代建项目实际完成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生效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其它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深圳智慧公司拟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各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与深圳智慧公司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约为40,094.63万元。

八、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智慧公司签署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通过《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1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原华菁证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76.189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7,618.96万元。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940.5386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71%,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530.473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94%,由主承销商包销5.178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5%。本次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于2020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23.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46,095.15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1.5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733.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90号)。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兴证券于2020年12月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环卫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已组建一定规模的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并通过持续的软硬件投入建设智慧云服务平台,为各地方环卫运营公司提供传统优质环保装备、新能源和新技术环保装备、技术领先的智慧云服务平台、环卫人员专业化培训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撑公司环卫服务业务快速开展。

“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的原计划投入进度主要根据公司目前城市服务项目业务规模及增长预期而制定,由于公司城市服务项目开拓进度不均衡、受宏观形势影响部分城市服务项目招标延期等多方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为保证募投资金的使用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度进行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也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盈峰环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1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焦万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3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3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上接1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