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9版)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化”)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稳健型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一、本次现金管理部分赎回转让的概况
宁夏新化于2022年12月21日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认购了交通银行杭州建德支行的大额存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6)。
宁夏新化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资金需求,对大额存单进行部分转让,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大额存单历次转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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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大额存单转让情况如下:
■
注:本次转让后存单余额为购买金额减去历次转让及本次转让后的余额。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0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健主持召开,其他高管徐利红、其他高管张新利、监事徐卫荣、董事会秘书胡建宏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329,227,288.36 元,计提盈余公积7,401,787.71 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21,825,500.65 元。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85,482,0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201.51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9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聘期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胡健先生、应思斌先生、陈晖先生、王卫明先生、胡建宏先生、洪益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包江峰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未将总经理列入董事候选名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翁建全先生、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为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卫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29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59 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直接或委托银行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放本金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借款期限: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证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20、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新化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新化股份”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5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29元,共计募集资金57,01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21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148.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66.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8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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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负责发行组织实施。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万元。其中,向贵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49,778.60万元,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14,969.20万元,由主承销商包销252.2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8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15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材料制作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4.67万元(不含税),增加承销及保荐费增值税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25.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66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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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新化股份”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7月26日,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6日由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以下简称“中荷环境公司”)连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7月,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以及变更后的保荐机构东方投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中荷环境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化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宁夏新化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新化股份”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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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3,900.00万元,明细如下: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宁夏新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夏新化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0万元,明细如下: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大额存单已有6,000.00万元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513.2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的规定。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2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稳健型投资产品。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化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新化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
■
附件1-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化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转债代码:1136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
2 .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 基本信息
■
[注1] 2022 年度签署新化股份、中亚股份、康恩贝等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博腾制药、秦安股份等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签署公牛集团、中亚股份、康恩贝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芯海科技、秦安股份等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签署中亚股份、康恩贝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博腾药业、芯海股份等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2年度签署新化股份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2年度,签署长城科技、祥和实业、万胜智能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长城科技、甬金股份、万胜智能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浙大网新、甬金股份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85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0 万元,募集资金审计报酬5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2023 年审计费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 2023年度预计审计报酬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报酬8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审计报酬为5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胡健先生、应思斌先生、陈晖先生、王卫明先生、洪益琴女士、胡建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推选翁建全先生、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且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翁建全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两人均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马文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赵建标先生、赖侃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监事之前,原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5 日
附件: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健先生,公司董事长,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电工、电气管理员、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新化有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新化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等。
2、王卫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技术科技术员,香料筹建小组副组长、香料车间主任,新化有限香料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3、应思斌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化股份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
4、洪益琴女士,公司董事、财务总监,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财务科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新化股份董事。
5、陈晖先生,公司董事,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建德市财政局结算中心副主任、农业科科长、债务科科长。现任建德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
6、胡建宏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新化有限财务部会计、副经理,新化股份物管部经理、供应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现任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翁建全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教授,美国农业部天然产物利用研究所访问学者。(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浙江省第二批块状经济转型升级专家组成员,浙江省禁化武核查专家,浙江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浙江省科技厅专家库成员、第一批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等。)现任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艺学位点培养负责人、学科副主任,新化股份独立董事。
2、马文超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博士后,教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杭州安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李春光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现任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建标先生,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新安江化肥厂、新化有限车间维修工、设备科科员、异丙胺分厂副厂长、厂长、市场营销部经理、新化股份监事,江苏新化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2、赖侃拓先生,199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现就职于建德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4 月 23 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上述议案。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新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金名称:浙江新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9,700 万元人民币,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额度占基金计划募集总额的 99.00%。
● 本次交易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该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实施。基金及其所投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实施,帮助公司实现相关业务拓展,公司拟以29,700 万元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投资浙江新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公司在合伙企业中拥有99.00%的份额。
(二)审议程序
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基金全部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海”或“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DX0A1W
(四)营业期限:2021-02-09 至 无固定期限
(五)法定代表人:戎炳海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七)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幢209-6-381
(八)登记编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2196
(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本次投资认购基金份额。本次投资合作方与公司以及公司前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名称:浙江新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认缴出资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五)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与新化股份产业链具有协调效应的且具有较快发展潜力的精细化工、医药生物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领域具有“专精特新”和“进口替代”特点;初步实现规模经营,业绩进入快速成长、拥有一定行业地位和技术壁垒优质创新型企业;在国家鼓励发展行业中已经具有一定利润规模,上市前景明朗,已经或准备进行股份制改造或上市辅导阶段企业。
(六)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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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无固定期限。(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准)
(八)投资决策:产业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基金投资项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新化公司委派1人,基金管理人委派3名,外聘专业人士1人。
(九)基金管理费:产业母基金无管理费用。母基金在设立子基金投资时,基金管理人按市场原则在子基金收取管理费用。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化产业投资基金将重点投资与公司产业运营具有协同性的行业,推动公司业务开拓。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而无法登记备案成立的募集失败风险;
(二)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
(三)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0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主持召开,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性原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赵建标先生、赖侃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新一届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及延期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67 股票简称:新化股份 编号:2023-027号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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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