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09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生物肥、磷肥以及土壤调理剂等土壤所需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为种植户提供相关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服务。
(1)粮食安全是民生之本,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人民幸福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及其安全保障问题。我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养育了世界近1/5的人口,粮食生产实现了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随着我国人口的继续增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量将继续增长,需求结构也继续发生变化,我国粮食生产已经呈现出从单纯的数量增长过渡到了数量和质量“双提高”的发展阶段。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730.6亿斤,比上年增长0.5%,总产量再创新高,粮食产量连续8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粮食进口数据,2022年,我国累计进口粮食14687.2万吨,进口金额同比增加10.5%。进口占国内粮食总产量21.4%。美国、澳大利亚、乌克兰、加拿大、法国等国家粮食进口额排名靠前,我国粮食仍然存在较高的对外依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2023年《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出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将“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放在第一条,要求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文件还要求要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
(2)肥料是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
肥料是粮食丰产与优质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化学肥料的施用在农业增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肥料是植物的粮食,按物质投入要素对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贡献率大小排序,其顺序是灌溉-化肥-良种-农机-役畜-农药-农膜。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根据国外多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在提高单产中,化肥对增产所起的作用占40~60%。我国农业部门也认为在40%左右。而有限的耕地资源和沉重的人口压力,又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化学肥料施用仍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化肥行业作为重要的支农产业,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3)绿色发展是我国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
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超过60.7%,农业好形势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定海神针”。但各种风险挑战和结构性矛盾也在积累聚集,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两个“紧箍咒”越来越紧,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多样化需求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保供给、保收入、保安全、保生态的压力越来越大,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面对新形势,迫切需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业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农业道路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4)肥料行业在农业绿色发展背景下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阶段肥料行业呈现出:1)化肥零增长、负增长,现代农业需求和资源环境约束,复合肥产量与消费再创新低,但在作物专用肥、土壤健康、生物防治用肥等方面,结构性增长较快;2)经济作物比重增加,品质要求更高,产量要求其次,改土养地、减肥/药增效,农产品品质提升产品受到农户的追捧,产品结构调整加快,增效提质加速,肥料增效措施和手段更加多样化,提质增效成为企业共识;3)供给侧改革与环保持续发力,绿色发展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上用户结构的改变,倒逼中小落后企业逐渐退出市场,产能继续出清,产业集中度进一步得到提高,带动肥料行业向科技型、高环保的健康方向发展;4)用户由小变大成“三级体系”,但是分散还是基本面,规模种植和分散种植并存,产品、服务需求多样化,高效、专用、性价比高的产品和定制化、全程化、一站式的专业贴身服务将成为市场驱动力;5)行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实现强强联合和资源协同,有效提高了综合竞争力,复合肥行业乃至农资行业正向着全产业链、农业综合服务方向发展,企业加速产业闭环,介入农产品上行,重构农服体系;6)受宽松货币政策和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化肥消费市场需求扩大,全球化肥供需结构明显改善,行业景气度显著恢复,长期来看化肥价格将维持上涨;7)受俄乌冲突等影响,俄罗斯化肥出口受到限制,全球肥料价格进一步推高,全球粮食价格持续走高,粮价回暖,种植面积提升,农业用肥势头强劲;8)能源危机正在冲击欧洲的高耗能产业,欧洲化肥危机形势加剧,欧洲将进一步限制化肥产量,可能会形成全球其他地区连锁反应;9)在保供稳价中实现行业发展,要想稳住“粮袋子”“菜篮子”,大宗商品化肥保供稳价是关键。化肥企业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聚焦主业,扎实做好国家储备,严格调控化肥进出口,充分发挥保供稳价的“定海神针”作用。
(5)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已成立24周年,作为老牌复合肥企业,我们在技术、人才、渠道、资源整合等方面都有着领先优势,复合肥行业的行业特点和现有形势也给了我们巨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的传统肥料、新型肥料以及土壤改良产品在技术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向现代化农业服务转型的过程中,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持有多项专利技术,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先发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计入本年损益情况
■
(2)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情况
■
2、主要诉讼事项
(1)公司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共计12起,其中终本案件10起,和解案件2起;
(2)公司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共计117起,其中一审判决59起,二审判决32起,已开庭未判决26起。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晓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1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2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中兴华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6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
中兴华合伙人,从业21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6年;2002年在含山正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丹化科技(600844.SH)、赛福天(603028.SH)、廊坊发展(600149.SH)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孟。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丹化科技(600844.SH)、吉鑫科技(601218.SH)、ST金正(002470.SZ)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进。
2010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有禾丰股份(603609.SH)、徐工机械(000425.SZ)、幸福蓝海(300528.SZ)等,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3年度拟审计费用26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26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续聘中兴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中兴华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兴华担任审计机构制订的2022年年报审计策略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四)监事会意见
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1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经营计划和闲置资金情况,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3亿元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购买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在期限和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购买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风险等级为R2/PR2级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该类型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国债、逆回购、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货币基金、信托等低风险、中低风险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决策及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各子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2022年度理财产品购买及到期赎回情况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5,371万元,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1,170.00万元。
四、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中低风险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方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1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中进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计价,为应对经营活动中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以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与国际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拟持有合约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等业务。
4、业务期限:本次业务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业务风险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风控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应对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风险敞口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审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风险,对公司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围绕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进行,可以降低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1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避免尿素原料的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仅限于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尿素期货品种的套保业务。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2、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1、投资目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生物肥、磷肥等,尿素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重大转变及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尿素的供求发生了剧烈变化,尿素的价格在高位大幅度的来回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和较大风险。
为避免尿素原料的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保证日常生产能够平稳有序的进行,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2、投资金额和期限: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尿素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风险有:
(1)基差风险:指期货与现货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效果经常受基差变动影响,理论上随着到期日的接近,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如果套保期与期货合约到期日不完全一致,或到期日时,期货与现货价格不完全一致,则存在基差风险,从而影响套期保值的效果。
(2)逐日结算风险:由于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如果出现不利变动,可能被要求补足保证金到规定的额度。如资金周转不足,可能出现无法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投机风险:期货交易有时可以带来相当的收益,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方案,而进行投机交易的风险。
(4)内控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有因内控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5)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尿素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只限于在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尿素产品,套期保值头寸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现货量。
(2)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具体的管理细则,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尿素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避免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风险,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尿素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有效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成本,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2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宇鹏先生,总经理李玉晓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杨功庆先生,独立董事葛夫连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1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1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23年4月23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贵州金正大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正大”)、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贵州金正大、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大”)、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正大”)拟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29.29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票据池等业务。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
(一)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正大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拟向融资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融资业务,公司拟对贵州金正大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明细如下:
■
(二)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拟向融资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29亿元的融资业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正大、辽宁金正大、安徽金正大、菏泽金正大、金大地拟对公司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明细如下:
■
备注:贵州金正大和辽宁金正大为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贵州金正大和安徽金正大为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贵州金正大、菏泽金正大和辽宁金正大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5亿;贵州金正大、菏泽金正大和辽宁金正大为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贵州金正大、辽宁金正大和安徽金正大为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支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4.8亿;贵州金正大和金大地为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2、注册资本:328602.7742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园艺产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7,671.60万元,实现净利润-98,581.0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348,191.97万元,净资产296,375.97万元,负债1,043,918.57万元,资产负债率77.43%。(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二)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2、注册资本:223000万元
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氯化铵、硫酸钾、磷酸二氢钾、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磷肥、碱性肥料、土壤调理剂、复合冲施肥、氯化钾铵、硫酸钾铵的生产销售;氟化盐、碘、石膏、石膏纤维、模具石膏、白碳黑、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的生产销售;磷精矿的生产销售;磷矿石销售;各类农用肥料、原料的销售;农产品生产、销售,农业观光服务;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硅钙钾镁肥、聚磷酸铵、聚磷酸钙镁、氯化钾铵磷、氟硅酸、磷石膏、石膏粉、水泥缓凝剂的生产销售;化肥、尿素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与本公司关系:贵州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2年度,贵州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311,538.78万元,实现净利润-17,906.2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76,778.45万元,净资产90,542.91万元,负债286,637.47万元,资产负债率76.08%。(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额度:合计不超29.2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可以滚动计算。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融资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本次相关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相关担保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9.29亿元人民币,占2022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7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98.8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30,775.9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2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1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77.8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九、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授权,若发生超过该额度的担保,公司将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程序。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 ST金正 公告编号:2023-01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3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为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04,172.66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45,134.4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59,038.21万元。2023年预计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155,25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62,25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9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文表格。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方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农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计国
注册资本:49,997.06万美元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长江东路(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楼上)
主营业务: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农副产品、农产品初加工服务;肥料、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再分装的袋包装种子、农地膜、灌溉设备、农林机械设备、农具的销售;城市园艺、家庭园艺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农业应用的软件的开发与集成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有关农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丰农业总资产为369,353.87万元,净资产330,799.67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81,330.85万元,净利润1,260.6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丰农业为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在金丰农业担任监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规定,2022年度认定金丰农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金丰农业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4、经查询,金丰农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名称:湖北力康农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原名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力康农”)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广涛
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
住所: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6号
主营业务: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控释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液体肥、水溶肥、微生物肥、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批发、零售;氮肥、磷肥、钾肥、农药批发、零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力康农总资产为21,932.29万元,净资产8,350.17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9,118.75万元,净利润234.4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力康农为金丰农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在金丰农业担任监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规定,2022年度认定湖北力康农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力康农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4、经查询,湖北力康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名称: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陕西)”)
1、基本情况
(下转2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