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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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峡新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三峡新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郁,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起为三峡新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三峡新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刘钧,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钧、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2年度公司实际支付中审众环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合计19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与中审众环协商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该所为公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规定》的文件要求。
独立董事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3-012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8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72%;均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无逾期担保发生。
● 被担保方资产状况良好,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晶玻璃有限公司外,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述
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单位:万元
■
担保额度预计合计情况如下:
人民币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普耀”)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5日
3、注册资本:26225.7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荆楚工业园区迎宾路17号
5、法定代表人:马继超
6、统一信用代码:916527005847803379
7、经营范围:节能镀膜玻璃生产、销售;玻璃加工;非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1,116.65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6,414.1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4,702.53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18,296.8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070.02万元人民币。
10、新疆普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金晶”)
2、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0日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当阳市坝陵街道办事处车站路
5、法定代表人:张金奎
6、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2MA4F5MF277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059.80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6,041.0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0,018.79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4,214.6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79万元人民币。
10、湖北金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当阳正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当阳正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正达科技”)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25日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当阳市坝陵开发区(三峡新型建材股份公司院内)
5、法定代表人:刘敬贤
6、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2MA48YMYC1K
7、经营范围:汽车玻璃、技术玻璃及其它玻璃制品的研制、销售及推广服务;非金属矿产品(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的品种经营)、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批发、零售;货物与技术进户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以及指定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以下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玻璃深加工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810.23万元人民币、总负债4,241.1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569.08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19,827.0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306.00万元人民币。
10、正达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宜昌当玻硅矿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宜昌当玻硅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当玻硅矿”)
2、成立日期:1998年1月28日
3、注册资本:3779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当阳市岩屋庙村
5、法定代表人:陈永俊
6、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21827250282
7、经营范围:玻璃用砂岩、石英岩露开开采;硅砂洗选、加工销售及硅酸盐制品生产销售;玻璃及玻璃制品、碎玻璃购销;白云石、方解石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002.3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3,836.0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166.38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17,012.9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33.26万元人民币。
10、当玻硅矿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湖北金晶玻璃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金晶玻璃有限公司(简称“金晶玻璃”)
2、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9日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石洞街(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G-22号厂房
5、法定代表人:张金奎
6、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669504155Y
7、经营范围:工程玻璃的研制开发;建筑玻璃、汽车玻璃加工;其他多功能复合玻璃的制造、销售;浮法玻璃销售;门窗制作、安装。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438.7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9,185.4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253.29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4,306.8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28.81万元人民币。
10、金晶玻璃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当阳峡光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当阳峡光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峡光玻璃”)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3日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当阳市坝陵办事处车站路
5、法定代表人:张金奎
6、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2767438964H
7、经营范围: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从其专项规定)
8、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995.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8,450.0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9,545.05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28,554.3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55.03万元人民币。
10、峡光玻璃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
2、担保类型: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信贷业务而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履约担保、融资租赁、供应链担保等。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对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2023年度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布局。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此次担保预计额度是各公司过往因经营所需向银行的贷款,担保的目的是银行贷款转贷的需要。过往的银行贷款均没有逾期还款的情况,证明各企业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相关条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支持,有利于各公司的经营发展。
七、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各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 2023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经审查,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对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本公司和合体股东利益。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8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72%;均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无逾期担保发生;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新增担保,也没有对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3-013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相关执行情况
1、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追溯应用解释15号的上述规定。
(2)公司在判断合同是否为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合同的成本”,不仅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还包括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对于首次实施日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成所有义务的合同,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未调整2021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作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发行方,如对此类金融工具确认的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则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等应付股利确认于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进行追溯调整。
(2)对于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含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公司在修改日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未调整2021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变更对2022年1月1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3-014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3年6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金奎、许泽伟、刘正斌、刘逸民、杨晓凭、许泽铭、郭础宏、刘新发、江晓丹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郭础宏、刘新发、江晓丹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之日起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人选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文革、尚仁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熊军(简历附后)由公司第六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奎,男,1964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归国访问学者。历任武汉大学、海南大学讲师、海南省证管办主任科员、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湖北金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当阳峡光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湖北金晶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许泽伟 男,1989年3月出生,曾任深圳市伟康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广利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腾润盛世互联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腾润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腾润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刘正斌 男,1968年3月出生,历任当阳玻璃厂原料车间工段长、副主任、主任,本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经理、浮法四车间主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刘逸民 男,1973年3月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经营师,历任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当阳峡光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北金晶玻璃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杨晓凭 男,1972 年1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助理工程师。历任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武汉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武汉正信置业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武汉天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武汉浩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师,武汉商贸控股万信投资公司投资部副部长,广东中窑窑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许泽铭 男,1995年9月出生,现任深圳市火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腾润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腾润盛世互联网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腾润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郭础宏,男,1970年7月出生,武汉理工大学(原武汉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具备证券投资、发行与承销和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从业资格。曾在汕头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事业部、国信证券电子商务部、上海远东证券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业务部门和营业部担任过高管职务,现为深圳市宏睿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新发,男,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分所所长。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晓丹,男,1974年11月出生,经济法研究生,曾任广东惠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01)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卓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石家庄仲裁委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潮汕商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文 革 男,1966年9月出生,历任当阳玻璃厂煤气车间主任、本公司浮法联合车间主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兼公司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经理。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尚仁华 男,1964年9月出生,历任当阳玻璃厂保卫科科员、本公司办公室文秘、包装车间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副主席。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熊军,男,1975年10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历任公司氮氢车间制氮班长、氮氢车间工段长、氮氢车间技术员、氮氢车间副主任;现任氮氢车间主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293 证券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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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3一009、临2023一010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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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在会议召开前2天进行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5、现场会议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公司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444105
联系电话:0717一3280108 联系人:杨晓凭
传 真:0717一3285258 万雪丹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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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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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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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3)010085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材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23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众环审字(2023)010219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我们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的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所 述,2021 年经三峡新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三峡新 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三峡新材公司向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国投”)转让三峡新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恒波)100%的股权,公司判断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21年12月。截至2022 年4月28日深圳恒波管理层仅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管理层未提供除2021 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之外的2021年7至12月份任何资料,审计人员无法执行必要的审 计程序以获取关于深圳恒波公司2021年7至12月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我们对2021年度三峡新材公司财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否公允反映发表了审计范围受限的保留意见。
截止本报告日,我们仍然无法获取深圳恒波除2021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之外的2021 年7至12月份任何资料,审计人员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关于深圳恒波公司2021 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 要对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作出调整及其调整金 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重要性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一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 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8号一一重要性及评价错报》;由于三峡新 材税前利润系负数,2022年审计时以三峡新材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0.5%计算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930万,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年无变化。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三峡新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截止本报告日,深圳恒波管理层仅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未提供其他关 键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作出调整及其调整金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
基于转让深圳恒波100%股权协议,对于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2021年6月30日至2021 年12月31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故深圳恒波公司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情况不影响2021年及2022年归属于三峡新材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
三、 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如“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所述,导致上期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本期仍 未消除,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作出调整及其调整金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
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
上述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不影响2021年及2022年归属于三峡新材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三峡新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2022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郁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正
中国 · 武汉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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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北三峡新型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材”或“公司”)2022年12 月 3 1 日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3)0102196】。根据《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 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事项
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事项没有消除如公司2022年4月28日出具的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 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所述,2021 年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三 峡新材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三峡新材向当阳市国 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国投”)转 让三峡新材所持有的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恒波”)100%的股权,公司判断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21 年 12月。截至2022年4月28日,深圳恒波管理层仅提供2021年 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未提供除2021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 之外的2021年7至12月份任何资料,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人员 无法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关于深圳恒波公司2021 年 7至12月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截止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日,年度报告审计人员仍然无法获取深圳恒波除2021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之外的2021年 7至12月份任何资料,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关于深 圳恒波公司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 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作出调整及其调整 金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
二、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和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表示理解,无异议。
关于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事项没有消除,董事会认为主 要原因是:三峡新材审计项目组自2022年12月进点审计后, 一 直督促公司提供深圳恒波2021年7-12月的除财务报表、科目余 额表外的其他资料,以及提供允许审计项目组进场审计的必要条件。
为消除保留意见的影响,公司2022年也多次尝试联系深圳 恒波相关人员,当阳市委市政府及当阳国投也积极支持、做了大 量的协调工作,但因深圳恒波关门停业的状况下,加之官司缠身, 深圳恒波与上下游客户之间、与内部员工之间、原始股东与后续 股东之间利益错综复杂,深圳恒波留守人员没有能力也没有主要 精力解决完全解决消除审计报告保留事项的事宜。在各方共同努 力下,获取了除2021年7-12月除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外的部 分资料,但还没有完全达到消除保留事项的条件;无法确定是否 有必要对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作出调整及其调整金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导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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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3日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我们认为: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众环审字(2023)0102196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此无异议。
2、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客观、 真实,同意《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3、独立董事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不断协调、加 强管控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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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3日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
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 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 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所做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同 意董事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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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