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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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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8版)

2023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北海合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合缘”)预计产生不超过5.5亿元关联交易,其中包括:公司向北海合缘采购虾滑等产品不超过5亿元;北海合缘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新柳伍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安润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鱼糜等原材料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2022年度支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共计1,207.87万元。其中,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仍参照往年标准执行(即每年度税前8万元);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根据相关考核制度及参考之前标准,并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行业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鸣鸣、张清苗回避。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其中,制定制度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制度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其中,《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鸣鸣先生、章高路先生、张清苗先生、边勇壮先生、郑亚南先生、戴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梅女士、赵蓓女士、张跃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张跃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新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管治(以下简称“ESG”)工作,公司董事会计划新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可持续发展及ESG工作相关职责。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中选任,由3名成员组成,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鸣鸣: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厦门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会会长、辽宁省人大代表。曾在郑州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任教,曾任黄河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河南建业集团总经理助理、福建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牛津剑桥总经理。

章高路: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福建国力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井(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辉煌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张清苗: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MBA,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中国水产加工流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水产加工流通协会会长、中国食品科技学会冷冻冷藏分会副理事长、江南大学食品学院董事。曾获福建省特支人才、福建省高层次C类人才、厦门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等荣誉。

边勇壮: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福建国力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联通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亚南: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欧联产品安全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荣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通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董事、神州学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汇兴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戴凡:男,1957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英国MBA学历。曾分别任英国豪顿集团香港公司和中国公司地区销售经理和产品销售总经理、新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张梅: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教授,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硕士生导师,福建省首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现兼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福建省商务厅外贸实务导师、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委、福建省科技厅项目评审专家。曾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

赵蓓:女,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大学管理学博士,加拿大达尔豪西大学MBA,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经济贸易促进会监事长,厦门企业战略研究会副会长,厦门经济管理咨询协会顾问。现兼任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恒润达生木制药集团、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加拿大Acadia大学、加拿大Algoma大学、加拿大Mount Allison大学;曾兼任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跃平: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福建海洋研究所研究员、湖里区政协常委。现兼任福建省水产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态学学会海洋生态专委会委员、厦门市海洋与水产学会监事长、九三学社厦门市委会常委和湖里区主委。其主要从事海洋水产养殖研发和近海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0多篇,其中SCI4篇,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曾获“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将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安井冻品先生供应链有限公司、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及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存续中的担保余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相关权限,批准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授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包括:

1、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民生”)

无锡民生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加工、生产;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的储藏;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锡民生资产总额115,669.67万元,净资产77,379.05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8,467.07万元。(经审计)

2、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

泰州安井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6,049.38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速冻食品、豆制品(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包装材料、冷冻禽畜肉、冷冻鱼糜、冷冻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泰州安井资产总额192,601.87万元,净资产132,385.17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17,841.49万元。(经审计)

3、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

辽宁安井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8,6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速冻食品;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水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197,308.69万元,净资产91,399.15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14,399.45万元。(经审计)

4、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

四川安井成立于2016年5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安井资产总额94,279.22万元,净资产61,240.11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7,467.56万元。(经审计)

5、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井”)

湖北安井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销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销售;水产饲料制造、销售;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销售;收购农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含食品仓储);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安井资产总额64,760.75万元,净资产53,020.44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3,893.37万元。(经审计)

6、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

河南安井成立于2018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加工;水产品及制品加工;米面制品加工;鸡鸭肉猪肉及牛羊肉调理品加工;成品和半成品菜肴加工;收购农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南安井资产总额174,543.40万元,净资产76,555.38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14,682.52万元。(经审计)

7、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

广东安井成立于2020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食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安井资产总额83,201.41万元,净资产50,103.66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178.94万元。(经审计)

8、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

山东安井成立于2021年4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安井资产总额109,275.86万元,净资产39,927.84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22.18万元。(经审计)

9、厦门安井冻品先生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冻品先生”)

冻品先生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生产线管理服务;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鲜肉批发;鲜蛋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新鲜蔬菜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冻品先生资产总额20,884.13万元,净资产9,109.38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1,934.67万元。(经审计)

10、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

新宏业成立于2017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0%的股份。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水产制品(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调味品、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销售;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宏业资产总额112,024.50万元,净资产62,886.18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7,114.84万元。(经审计)

11、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

新柳伍成立于2019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经营范围:水产养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蔬菜种植;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柳伍资产总额124,560.95万元,净资产45,841.65万元,2022年9-12月净利润3,003.37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议案为拟担保授权事项,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审议并执行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事宜,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计划内的被担保公司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公司提供担保的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该项议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26,453.4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劼,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签字会计师:孙玮,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立群,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按合同约定完成了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公允、客观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故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在此期间,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3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6.43%,传统速冻火锅料制品和速冻面米制品营业收入稳步增长;速冻菜肴制品较上年同期增长64.67%,主要系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于2022年8月30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表、厦门安井冻品先生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安井小厨增量所致;农副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88.47%,主要系新柳伍并表所致;休闲食品较上年同期下降49.49%,主要系Oriental Food Express Limited的方便面等常温休闲食品业务销售下滑所致。

2、销售渠道方面:经销商、特通直营、新零售、电商渠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0.53%、32.40%、42.45%、288.38%,主要系公司加大渠道开发及新柳伍并表因素影响所致;商超渠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2.82%,主要系个别商超客户销售下滑及去年3月外部环境影响下C端消费受益、基数较高所致。

3、销售区域方面:公司通过渠道下沉、新品推广等方式,不断加强区域市场地位,各区域稳步增长;及受新柳伍并表时间因素影响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合计1,872家。各区域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