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64,528.97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67,618,957.50 元(含税)。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27,008,85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94,627,810.50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9.06%。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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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建筑设计行业与宏观经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的重视,建筑业逐步转型和升级,促进了低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BIM 技术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的普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我国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空间巨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比2016年末提高7.32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由追求速度与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与品质转变。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提出了推进新型城市建设的要求,并强调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工程将为我国绿色建筑产业提供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2)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趋势明显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节能环保的重视,建筑业的转型和升级迫在眉睫,低碳绿色建筑、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城市、数字园区、数字建筑、AI等)、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师负责制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日益普及,前景广阔;另一方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①低碳绿色建筑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表示我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李克强总理所作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49.3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碳排放的51.3%),全国建筑全过程能耗总量为21.47亿吨标准煤当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46.5%)。报告还预测全国建筑碳达峰时间为2040年,比国家目标滞后10年,所以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刻不容缓。2020年7月24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确立具体工作目标,即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具体任务包括推动建筑实施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研发推广等。
②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这是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首 部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 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聚焦建筑行业,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各地CIM 基础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进行了修订,推动城市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融合、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打造智慧城市的三维数字底座,对于推动数字社会建设、优化社会服务供给、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均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将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于设计行业而言,面临广阔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但这个势头不可逆转,且呈加速演进态势,数字化能力将成为行业优秀企业在新一轮竞争中的关键能力。
③人工智能将为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智能建造。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围绕安全便捷智能社会建设打造重大场景,以更智能的城市、更贴心的社会为导向,在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等领域持续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示范。人工智能的新理论和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应用场景日新月异,为整个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云计算、元宇宙、AIGC等新兴技术逐步渗透建筑产业链,改变建筑设计的生产方式、应用场景、管理模式以及交付方式,更快的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④装配式钢结构及预制PC结构驶入发展快车道
发展装配式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政策端支持力度不断增强。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并指出“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同时提出“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及“完善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钢结构住宅通用技术体系,健全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以标准化为主线引导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⑤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业主管部门鼓励的优先模式
相较于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可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从而加快建设进度、控制成本和提升质量;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2017年1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在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大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各地每年都要明确不少于20%的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
2019年12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于2020年7月发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并指出“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⑥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仅能够提高产业集约度,还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建筑业新兴业态。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从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并指出“加快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交付标准、工作流程、合同体系和管理体系,明确权责关系,完善服务酬金计取方式。发展涵盖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和领军人才。”
随着国家和各省市地区相关指导政策和制度的陆续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⑦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业的重要改革之一
从2017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到2017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15年启动首个试点一一上海自贸保税区扩大到上海自贸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厦门自贸区、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建筑师负责制这一建筑业重要改革之一,随着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的支持和试点的增多,方向逐步变得清晰。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
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并指出“在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统筹协调设计阶段各专业和环节基础上,推行建筑师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隶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含装配式设计、低碳绿色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业务。公司立足于国内重要城市,尤其是各国家级、省级新城及开发区,以公共建筑、高端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为主要业务领域,公司专注于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并致力于成为迈向卓越的国际一流设计与工程综合服务企业。
(1)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
(3)项目管理是指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不仅能为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包括规划咨询、建筑创作、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绿色生态设计等),还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该服务模式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业国际惯例及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由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及信息的跟踪。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其中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投标是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江苏省近16年来当选的又一位建筑设计大师。根据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鼓励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也规定:对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可以直接发包给以建筑专业院士、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命名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公司董事长此次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一方面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公司获取的部分重大项目已是业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直接委托或邀标的方式委托以冯正功大师为代表的公司团队实施。
3、行业地位
(1)公司是江苏省最大的建筑设计企业,是国内建筑设计领域第一家IPO上市公司。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
(2)公司是最近一次公布(2020年)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勘察设计收入前100强中唯一入选的江苏省建筑设计企业。
(3)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简称“ENR”)和中国《建筑时报》主办的“2022年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含交通、化工、市政等全行业)排名中,公司以2021年设计营业收入(不包含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收入)位列第41位。
(4)公司是国内开展以设计为主导的EPC总承包业务最早的建筑设计企业,历年来成效显著,目前也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颁布后少数通过申报成功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建筑设计上市企业之一,已完备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双资质条件。
(5)2017年下半年,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号),公司成为首批获得认定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之一,一方面彰显公司在装配式建筑设计领域的雄厚技术实力,另一方面为公司进一步拓展装配式建筑设计业务奠定了坚实根基。目前集团在住宅、工业和公建等所有建筑领域,装配式技术都已得到广泛应用,集团约80%以上的项目均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近100%混凝土住宅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苏州广播电视台现代传媒广场、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等多个项目被列为省级以上装配式示范项目。
(6)2017年上半年公司被住建部选定为全国首批40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其中设计企业为24 家),可提供从前期咨询到招标代理、设计总包、项目管理等全过程技术服务。除之前完成的博世(中国)上海总部大楼等外资项目,近期又完成了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起步区等大量标志性项目,并联合中衡咨询、浙江咨询开展了海门区海创大厦、长三角金融科技产业中心等大型项目,充分发挥集团业务协同联动的优势。
(7)公司子公司一一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工程监理最高资质一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监理行业的最高资质,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获得该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并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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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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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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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75,995.28万元,同比减少1.88%,其中,设计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88,343.09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50.20%;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55,739.15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1.67%;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1,106.34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1.99%;招标代理及咨询完成营业收入8,390.88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4.77%。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76.45万元;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438.89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9,411.89万元,同比增加3.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0,877.81万元,同比增加0.2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裙房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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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年 4 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周一)一2023年5月17日(周三),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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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使用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1、2、3、4、5、7项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3-00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64,528.97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67,618,957.50 元(含税)。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27,008,85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94,627,810.50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9.06%。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1601.1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以公司自身信用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卓创(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2、3、4、5、6、7、10、11、13、14项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含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43,153.15万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衡卓创(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衡卓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1年5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8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三年。为保持担保的延续性,满足中衡卓创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本次公司拟为中衡卓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滚动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发生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中衡卓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5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8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三年。为保持担保的延续性,满足中衡卓创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本次公司拟为中衡卓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滚动使用),本次拟担保事项发生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4月21日,公司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卓创(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衡卓创(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大楼8-2-74
4、法定代表人:柏疆红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4年8月23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内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二级;旅游规划设计丙级(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咨询(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中衡卓创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中衡卓创申请银行授信具体情况与有关交易方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市担保事项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衡卓创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4%,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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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 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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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范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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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健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