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9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3)第140A013115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40A009210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3-008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3-009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六、关于对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比率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监管要求;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披露该评估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40A009211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2.11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上述额度内,经公司申请,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可为其中80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3-010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八、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因工作调整原因免去杨世红担任的董事职务;增补王新照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3-011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王新照,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山西临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焦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3-00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孔祥华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40A009210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3-009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购销部分原料和产品,能够稳定、优化公司原料来源和供应渠道,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加快资金周转率。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稳定公司生产原料的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计划2023年度继续与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运”)所属的关联企业发生采购原料(煤、煤焦油、粗苯等)、销售产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
省国运成立于2017年7月,主要是为了实现省委、省政府的经济决策部署,以资本运作和金融工具创新为主要手段,运用市场化方式,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炼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和市场供应商,炼焦煤产销量居于世界前列。山西焦煤集团组建于2001年10月,现属省国运控股企业,以煤炭生产、加工及销售为主业,兼营焦化、现代物流贸易、民爆等产业。主导产品有焦煤、肥煤、1/3焦煤、瘦煤、气肥煤、贫煤等全系列煤种,煤焦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是山西焦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集煤焦化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企业,是全国首批82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首批“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之一,是山西焦煤集团煤焦化产业链延伸示范基地。
本公司主要从事焦炭、煤焦油加工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原料煤是公司的重要原料。由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山西焦煤集团属于省国运控股企业,因此公司与省国运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接受劳务等均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进行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签订相关购销合同。
(三)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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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适当调整了关联方购销单位和购销数量,全年向关联方采购原料、销售部分产品及接受劳务等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94.96亿元,在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76.7-172.54亿元的指标内。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3年,面对煤焦行业市场较大的不确定性,为稳定公司原料采购、拓展产品销售,公司适当调整和充实了关联购销的品类,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7.5-145.56亿元(不包含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等金融业务),其中:原料煤的预测单价为1600一2600元/吨,其他原料及产品以均价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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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注册资本:500亿元
法定代表人:洪强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省政府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
注册资本:1,062,322.99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煤炭技术开发与服务等。
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
注册资本:205,681.3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新照
主营业务: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生产焦炭、合成氨、尿素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永宁
主营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山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
注册资本:82,344.7532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艳斌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废物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等。
控股股东: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山西物产民丰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柳文斌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丙酮、甲苯、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甲醇、煤焦油、燃料油(闪点〈60℃)、石脑油、洗油、乙醇、苯酚、氟硅酸钠、煤焦沥青、马来酸酐、粗蒽、甲醛溶液、邻苯二甲酸酐、氢氧化钠、乙酸、萘、硝酸钠、亚硝酸钠的批发(无储存);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生铁、普通机械设备、电器产品、仪器仪表、桶装润滑油的销售等。
控股股东: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7、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
注册资本:53,756.7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世红
主营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焦炭、焦化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信息服务;型煤、型焦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焦化设备及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开发、经营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山西省焦炭集团经销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常卫东
主营业务:煤炭、煤制品、焦炭、钢材的销售与市场信息服务;冶金炉料、辅助原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焦化设备、建材(除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装潢材料、土产日杂、服装、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除专控品)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煤焦新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淮安南风鸿运工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振宇
主营业务:农产品(初级)、煤炭、焦炭、煤制品、钢材、金属材料、铁矿石、生铁、铁合金、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
注册资本:1,17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新军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管道工程、来料加工;压力容器制造、机械设备维修修配;生产、销售:混凝土;销售:机电设备;装卸、搬运服务;混凝土搅拌车及混凝土输送泵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压力管道安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
股东情况: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99%,本公司持股44.14%,自然人股东持股10.87%。
11、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
注册资本:35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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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其签定相关购销合同,对发货单位、数量、供货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商务纠纷等给予详细规定,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向关联方采购原料(煤、煤焦油、粗苯等),能优化公司原料来源,稳定公司的原料供应渠道;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加快资金周转率。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3-01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满足资金需求,优化资金运用,公司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董事会同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2.1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中80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保理、供应链融资、贴现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所有融资应及时归还、按需续贷,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3-011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上述议案,将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18: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霍志军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2、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