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8版)
● 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预计不超过1,3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时,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拟为其子公司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环保”)银行授信预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 截至2023年4月21日,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6.00亿元。
● 本次预计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融资能力,确保经营性资金需求,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预计不超过1,3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时,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拟为其子公司金发环保的银行授信预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最近一期为2023年第一季度。
(二)其他事宜
1、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2、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3、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金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C2EMME11
成立时间:2022-11-17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金发科技产业园38、39、40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人造板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金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NL0H7G
成立时间:2017-12-28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丰路33号自编九栋5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服务;标准化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商标代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3D打印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80.0065%股权、本公司子公司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6%股权。本公司持股47%的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2%股权。
(三)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58947635U
成立时间:2012-12-25
注册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丰路33号办公楼三楼313A
法定代表人:蔡彤旻
注册资本: 44,314.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纤维板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橡胶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纤维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塑料粒料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四)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MA106PLY18
成立时间:2020-01-20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法定代表人:刘团结
注册资本:658,308.69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注:盘锦金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为“盘锦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金发科技控股子公司。
(五)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J90XX9
成立时间:2015-10-23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177号1楼
法定代表人:徐显骏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六)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1R8NB50J
成立时间:2017-09-28
注册地址:徐州市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兴路南侧、建秋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彭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7%股权。
(七)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24956201A
成立时间:2014-12-31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一路128号2909办公
法定代表人:袁长长
注册资本:7,3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财务咨询;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7.7782%股权。
(八)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90520686K
成立时间:2009-07-08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177号
法定代表人:张秋汉
注册资本:31,6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九)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3027944
成立时间:2014-07-10
注册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16M1地块官莲湖路28号F1饭堂活动室(二期)
法定代表人:余启生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十)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35058902XE
成立时间:2015-07-30
注册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付家街665号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办公用机械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生产、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经营业务;新材料技术咨询、转让、服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品);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十一)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India) Ltd.
法定代表人:柏金根
注册资本:12,110.51万印度卢比
注册地址:印度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生产、提炼、开发、制造、采购、销售包括从印度出口和进口到印度的各种聚丙烯化合物、衍生物和副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India) Ltd.74.99%的股权。
(十二)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736586519
成立时间:2011-04-21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楚周
注册资本:343,145.537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线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80.44%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12.38%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7.18%的股权。
(十三)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247HP08E
成立时间:2020-12-18
注册地址: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兴路北侧、炮车大道东侧1号
法定代表人:彭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十四)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077867032A
成立时间:2013-09-03
注册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 陈平绪
注册资本:35,50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制造;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室内装饰、设计;模具制造;非织造布的制造及销售;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制造及销售;医疗器械制造及进出口业务;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制造及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制造及销售;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内商品贸易(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业;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仓储业(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专业化设计活动;工程设计活动;建筑安装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97.1836%的股权,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2.8164%的股权。
(十五)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8,000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旺角
经营范围:塑料、模具及产品的研发、销售,汽车设计技术、化工原材料的国际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十六)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USA),INC.
注册号:06037H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注册地:Michigan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以及其他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USA),INC. 100%的股权。
(十七)海南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RETF5M
成立时间:2020-11-27
注册地址: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366室
法定代表人: 戴福乾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创业空间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海南金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十八)Kingfa Sci. & Tech. (Europe) GmbH.
注册资本:2,000万欧元
注册地:德国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新材料以及其他新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Kingfa Sci. & Tech. (Europe) GmbH.100%的股权。
(十九)担保对象(单体口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1、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2023年3月31日/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是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的畅通。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21日,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6.00亿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52.03%,均系金发科技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邮编:510663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0-66818881 邮箱:ir@kingfa.com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请填写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普通账户(不含融资融券账户)的持股数。
2、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809.1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96%。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金发科技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贷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809.1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96%,具体情况如下。
■
注:减值金额为负数表示转回。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的影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一)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4.74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10.56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023.32万元,计提贷款减值准备2,124.74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依据2022年12月31日存货中各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543.69万元。
(三)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2022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117.02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965.76万元。
(四)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减值测试,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725.4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189.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652,927.0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第6.3.8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袁志敏先生、李南京先生、熊海涛女士、李建军先生和宁红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5,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65,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如下:
■
备注:公司子公司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水煤浆用量减少。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1,5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55,5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40,1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视机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2年9月30日,毅昌科技总资产为2,027,100,491.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0,940,347.33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31,046,922.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28,867.0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91,651.5612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醋酸酐、丙酮、甲苯、乙醚、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材科技总资产为9,054,654,967.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11,121,585.02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640,276,140.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8,530,617.90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广东正茂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精机”)
注册资本:人民币3,16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山厦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机械、普通机械及配件、塑胶专用机械、五金制品(不含金银)、塑胶原料、塑胶辅料、塑胶助剂、化工原料、塑胶模具、塑胶制品、聚丙烯熔喷料及聚丙烯熔喷布;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正茂精机总资产为93,792,291.46元,净资产为24,137,021.23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6,890,016.69元,净利润为848,347.3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戚家山码头”)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富山路8号1幢1号2层201、203、204、207、211、212、213
法定代表人:林统南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戚家山码头总资产为403,983,941.77元,净资产为358,662,679.66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2,539,126.28元,净利润为59,267,175.13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宁波亚沛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沛斯化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7,677.399176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丽亚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华
经营范围: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型药用佐剂、药品中间体(药品制剂除外)的生产、制造和研发,水煤浆的生产,(以上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沛斯化学总资产为123,554,361.91元,净资产为53,287,200.90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71,051,693.49元,净利润为-27,026,365.8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熊海涛女士、李南京先生和宁红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毅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为毅昌科技董事长,李南京先生为毅昌科技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熊海涛女士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东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李建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李建军先生为正茂精机的执行董事、经理,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为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构成《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系宁波亚沛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构成《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材料交付周期,在保证材料和设备品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二)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主要为化工新材料,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交易的背景资料、财务资料及交易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锁定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聚丙烯、苯乙烯、液化石油气(丙烷)远期价格,规避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情形,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为防范和降低进出口业务和外币融资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公司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5,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单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并已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仍将面临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会计风险、汇率变动风险、信用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1、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改性塑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子公司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丙烯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液化石油气(丙烷),子公司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ABS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苯乙烯,聚丙烯、液化石油气和苯乙烯的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
公司通过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锁定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聚丙烯、苯乙烯、液化石油气(丙烷)远期价格,规避了聚丙烯、苯乙烯、液化石油气(丙烷)大幅波动情形,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外汇衍生品交易
目前,公司部分进出口业务通过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日常融资部分通过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融资,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
为防范和降低进出口业务和外币融资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公司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预计额度
1、 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5,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单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拟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聚丙烯、聚乙烯、苯乙烯、液化石油气(丙烷)等主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
2、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期权、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公司将选择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授权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会计风险:公司套期保值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下转3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