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7,146,9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模式

东方嘉盛是国内领先的一体化4PL数字供应链服务商,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主要围绕全球知名消费品品牌客户和全球头部电商平台客户,通过前期专业差异化供应链方案咨询及设计,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和产品采购分销交易服务。

(一)服务模式

(1)全球消费品品牌一站式数字供应链交付平台

该平台主要面向消费电子、消费食品、医疗健康等全球知名500强品牌客户,通过整合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从国外提货、国际物流、报关报检、国内仓储、国内运输及终端配送的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公司重视科技赋能,持续优化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关键技术在数字供应链交付平台中的应用,不断提升运营的数智化和看板可视化水平,实现供应链企业的数字化升级和转型。

(2)国际物流服务

国际运输业务,主要面向国际品牌客户和全球头部电商平台客户,在欧美、日韩、东南亚等区域打造多样、稳定、高效的国际运输方案,提供门对门的空运、海运、小包快递等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公司致力于完善海外仓储关务网络建设,构建畅通的国际物流体系,打造一流的国际运营能力,为海外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一体化物流方案,为中国品牌快速合规全球化保驾护航。

(3)AI智能数字报关平台

公司是首批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AI智能数字报关服务平台助力进出口企业通过AI创新科技赋能数字化通关。AI机器人除智能报关外,还应用于财务、物流等单证的识别和关键数据提取,OCR解决方案可自动识别各类单证数据,从而支持不同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堵点,构建企业级数据中心和单证中心。

关务物流可视化跟踪系统支持空运、海运和快件物流状态的全程可视,包括进口或出口海空运的预计离港(或起飞)时间、实际离港(或起飞)时间、预计到港(或落地)时间、实际到港(或落地)时间、装船时间、卸货时间、提离时间,覆盖全球主要进出口港口和机场,包括中国境内所有的港口和机场。海空运物流状态与海关通关状态、集装箱车辆运输路径无缝对接,国际、国内运输轨迹路径可视化地通过地图展示,实现进出口货物的门到门的全程可视化跟踪,为进出口物流的计划、筹划提供及时的大数据支持,从而提升进出口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4)冷链物流服务

主要面向全球头部医疗健康和消费食品行业客户。公司在上海洋山港自有冷库超过10000平方米,辐射华东长三角地区提供高质量的消费食品冷链物流服务;在深圳前海保税区布局了3000平方米医疗中心仓,利用物联网监控平台,可实现-18℃至25℃多温区精准控制仓储及中长距离恒温运输,为客户提供全程多温区专业医药冷链物流服务。依托大数据互联网平台系统能力和多年积累的医疗行业供应链管理经验,帮助客户提供从采购、清关、储存、运输、装卸、终端配送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集成,实现全流程智能化数字化,助力客户精细化管理供应链。

(二)交易模式

(1)跨境电商数字交易服务平台

跨境电商数字交易服务平台主要为全球跨境电商卖家及电商平台提供一站式数字交易服务。公司依托全球商品流通资源优势,链接产业上下游及线上线下产品渠道,为客户打造集采购分销、品牌渠道、仓储运输、清关、海外仓、国外货运代理等服务。公司不断模块化数字化平台的每一个环节,重视中台风控系统的智能化算法研发,有效提升了该平台的运营和决策能力。

(2)医疗健康数字交易服务平台

医疗健康数字交易服务平台是公司运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的综合服务云平台。公司拥有二、三类批零兼营及其他相关的医疗健康运营服务资质,近3000平米的深圳前海医疗健康全球中心仓,目前主要服务于全球头部医疗行业品牌客户。

该平台连接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生产厂商、金融机构,创新性地为供应链各参与方,通过提供医疗健康耗材供应链方案设计、集中采购、智慧供应链管理、仓储物流、渠道分销、供应链金融、信息系统等支持,形成供应链的电子大数据,完成医疗健康耗材的编码统一,实现端到端的可追溯管理,形成物联网技术加云平台的行业级创新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方向明确,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短信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总经理,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少平)》、《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晓尧)》、《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公司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谢晓尧先生、王艳女士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3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有不同的融资需求,此次制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股份支付。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并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八、监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前述投资。

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二年。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3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邓建民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邓建民先生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内审部。

3、内审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内审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九、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在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短信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3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999.5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708.5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98.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68.5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29.7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83.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082.6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3,082.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10.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17.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3.9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3.8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和“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0月31日的账户余额,全部划转到本公司新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233.85万元,其中2022年度4.1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

2020年至今,在全球政治局面不确定性增大、特殊时期长期持续的影响下,国际贸易市场环境错综复杂,投资建设跨境电商服务网点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大。经过综合考量,在跨境电商物流业务领域,公司近年来始终把风险管理运营安全放首位,坚持相对的轻资产运营以及整合外部资源,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替换及变更。

2.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2021年9月,公司接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通知,“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处于二级水源保护区,经公司与多部门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区域内相关水质保障工程进展等信息,项目建设地地质条件较为复杂,该项目的施工进度有较大不确定性。经过综合考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替换及变更。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11月14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2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801,510.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9,206,481.8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52,956,571.4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82,957,813.4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并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4,500股)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共拟分配现金红利15,771,896.8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101,429股,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137,146,929股,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8,101,4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954,500股,以137,146,929股为基数计算,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92,960,201股(公司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取整数所致)。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14,816,6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三种方式,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85,447,331.44元(含2022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下转3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