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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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39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且拟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程鹏先生,独立董事王泽霞女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7-86051886

邮箱:ir@cnweim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3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披露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2年10月24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4月2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722,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34%,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19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3年4月2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2,114,4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06%;与一致行动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王素勤、章锦福、章小建、陈少宝、项鹏宇、项奕豪、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新享嘉恳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迎水兴盛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迎水飞龙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迎水巡洋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8,233,2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0.7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2022年10月24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4月23日)。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722,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34%,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19亿元。本次增持后,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272,114,4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累计增持金额约1.19亿元人民币,已超过增持计划最低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朱善银先生和朱善玉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