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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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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15 公司简称:比依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78,030,825.32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291,257,870.15元。

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4.8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596,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33%,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厨房电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2022年是艰难的一年,家电销售整体增长失速,根据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家用电器内销零售额7,307.2亿元,同比下滑9.5%。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家电出口受到全球通胀、俄乌冲突、同期高基数等因素影响,2022年家用电器出口336,645万台,同比下降13.0%;出口额5,681.6亿元,同比下降10.9%。

2022年又是孕育希望的一年,在销售增长失速的同时,消费升级并未减速,高品质、高性能逐渐拉动市场结构向上提升,推动企业不断进行变革创新;2022年,生活电器全年销售规模同比下降6.4%,在家电传统品类出现不同程度下滑的同时,风口型品质家电增长态势良好。公司主营产品空气炸锅,作为上述品质类、趋势类的代表性产品,近三年获得高速发展,根据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空气炸锅双线市场同步增长,同比增速高达58.1%,相对弥补了行业市场的整体下滑。

公司是一家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咖啡机等小家电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持着“美食每刻在一起”的理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研发开拓小家电品类,报告期内新增咖啡机品类。

公司主要产品示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ODM/OEM业务和“BIYI比依”自主品牌OBM业务,目前ODM/OEM为主要业务模式,自主品牌正稳步推进。外销方面,目前公司的外销客户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南美,部分客户分布在东南亚、中东及南非等。内销方面,随着国内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为主的小家电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逐步取得了飞利浦、苏泊尔、利仁科技、山本等国内知名品牌商的订单,国内销量快速提升。

公司ODM/OEM业务销售均为直接销售,根据品牌方客户的生产订单提供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交付;自主品牌业务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主要通过公司直营线上店铺直接对终端消费者销售;经销则通过经公司授权的线上线下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部、计划部依据订单交货期限、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计划。目前,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根据客户的需求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基于小批量零星部件、临时性产能不足或对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环节采用了外协加工的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9亿元,同比下滑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8亿元,同比增长48.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7亿元,同比增长50.6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

审议情况: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注:1、因本次章程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修订完成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种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和互换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拟投入金额: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交易目的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出口业务以外币计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实施与公司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拟投入金额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和互换等产品,不使用期权工具,不加杠杆倍数。

4、业务期限

本次业务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公司以远期为工具进行一般套期,以互换合约进行滚动套期。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评估、交易操作、交易记录和监督。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工作小组决策实施应急止损措施。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操作的衍生品业务种类、所涉及的币种、单个产品设置的期限,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使衍生品价格波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对冲经营活动净外汇敞口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或收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此外,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款、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金额较大,随着外汇市场波动日益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外汇衍生品将根据交易对手汇率报价进行评估,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综合收益水平。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比依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各类理财产品和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各类理财产品和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和存款类产品。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应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各类理财产品和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现金管理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建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波,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广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中汇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中汇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我们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业务和资质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下转384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小红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