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7版)
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报价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 业务概述
票据池是指公司作为持票人将持有的商业票据委托合作银行通过物理空间或电子网络进行保管而形成的票据资产的集合。票据池业务的服务内容包括合作银行为公司提供票据保管、信息查询、到期托收等增值类服务和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融资类服务,并根据公司的申请办理票据的入池和出池。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 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3. 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4. 实施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2、SLW Automotive, Inc.
3、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
4、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3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
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108.09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适应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就2023年度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3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
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本次担保事项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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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母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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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的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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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保障上述授信的实施,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108.09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65%,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3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2023年度,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贷款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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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力成对该议案回避,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以8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陶胜文先生和万伟军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日常存、贷款行为, 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二)2022年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3,100.94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9,333.69万元。本期取得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3.06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25.91万元。
(三)2023年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公司预计2023年与鄞州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亿元,不超过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8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鄞州银行:
(一)交易对方关联关系:
鉴于:
公司董事罗力成先生于2021年8月起兼任鄞州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与鄞州银行为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144417235R
法定代表人:周建斌
注册地址(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注册资本:220,641.48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批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市场定价的原则。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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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2号文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448,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2元,共计募集资金443,819,990.1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87,236.5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4,562.74元,税款为242,673.76元),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00,708.6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974,718.76元。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作为圣龙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其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就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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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圣龙股份 2022年持续督导期间在上交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内,圣龙股份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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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高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玉龙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6,411,8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369,425.72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84%。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上述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额度前提下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可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融资。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及相关融资合同。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罗玉龙、罗力成、陈雅卿、黄红亮、杜道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罗力成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作的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2-6、10-13、15-17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发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37,6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83.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466.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63.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103.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3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448,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2元,共计募集资金 443,819,990.1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87,236.5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4,562.74元,税款为242,673.7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9,532,753.6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00,708.6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974,718.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6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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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317.93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22,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将扣除已购置尚需使用募集资金付款金额后的余额(合计7,654.94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和理财、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44,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53010122000564853)。截至该公告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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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2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8,0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140.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17年03月1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项目于2020年4月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至2022年,累计实现效益10,249.04万元,未达到预期承诺效益,主要原因如下:1)2019年以来,受整车销量持续下降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主要客户如福特汽车、捷豹路虎等整车厂出货量有大幅下降,公司汽车发动机油泵的订单未能达到预期,募投项目收入少于预期;且因产能设备利用率低,折旧、摊销的增加导致毛利下降;2)2020年第三季开始,汽车行业逐渐复苏,公司募投项目的订单数量开始逐渐增加,公司产能在逐步释放,项目收入有增长;3)2021年-2022年,因钢材、铝锭等大宗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采购成本增加,项目收益有所下降
[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尚未完全竣工,本年部分项目已投产产生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21日,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罗玉龙、罗力成、陈雅卿、黄红亮、杜道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本议案审议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报告,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独董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该议案。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关联方最近一年(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华纳圣龙(宁波)有限公司和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业经审计,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 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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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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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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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依据其各级别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2年度其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8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公司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等。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05月08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 :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4、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6日(星期三) 至05月0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lpt@sheng-l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08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08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罗玉龙
总经理:张文昌
董事会秘书:张勇
财务总监:杨勇
独立董事:万伟军
保荐代表人:罗傅琪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08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6日(星期三) 至05月0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lpt@sheng-l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张勇、王萍
电 话:0574-88167898
邮箱:slpt@sheng-l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