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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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分布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一直为专注于专业视听领域,致力于不断提升图像应用技术和视音频联结能力,为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调度呈现等提供软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视听产品。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主要为客户提供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调度呈现服务,主要产品为分布式系统、矩阵拼接类产品和中控系统三大类。
1、分布式系统
公司分布式系统采用分布式部署节点的方式实现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调度呈现,与矩阵拼接架构相比,分布式架构扩展性更强,系统规模更加弹性,而且在分布式架构中每个节点有单独的数据处理、运算系统,单一节点的损坏不影响其它节点正常工作,稳定性更好。基于传输方式的不同,公司分布式系统分为IP分布式系统和光纤分布式系统两类。
公司开发的IP分布式系统是目前专业视听行业的主流技术产品,除具备IP产品开放互联、组网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外,还把功能从拼接矩阵的基本的视频显示功能拓展到与各种行业应用需求相结合的功能组合,实现软件赋能硬件,以使硬件更加适应不同场景。同时,该产品采用H.264/265编解码方式,可与安防视频、远程视频会议等实现无缝衔接,使得公司产品应用场景可整合的资源范围更加广泛,应用更加灵活丰富;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ASE计算机屏幕编码技术,该产品实现了低带宽下视频(尤其是计算机视频)端到端无损画质的快速传输,进一步解决了其他高码率IP分布式解决方案在异地多路信号互联互通场景下对网络带宽要求太高的问题,在本地、局域、城域和广域网等诸多场景中得到广泛应用,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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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光纤分布式系统除具备系统稳定、信号无压缩零帧延迟、使用独立物理通道承载音视频及USB数据、并发处理能力强、信息安全度高等优势外,还具备类似IP分布式系统的友好的人机界面和使用体验,如可视化KVM坐席、多分屏坐席、可视化4K拼接等,以及完全不同于拼接矩阵的自动寻址全功能端口组网功能,非常适合本地和局域网场景中的应用,受到如轨道交通、电力调度、电竞、空管等对“延时、画质、安全”要求较高的专业领域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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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矩阵拼接类产品
公司矩阵拼接类产品主要包括无缝切换矩阵和可视化拼接处理系统,每种产品均由母箱和输入输出板卡构成。与分布式系统相比,公司矩阵拼接类产品主要用于实现本地信号切换和拼接处理,成本较低,可用于性价比较高的本地显示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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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能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
为了满足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时代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开发了多款智能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简称“中控系统”)产品。公司开发的中控系统通过与灯光、空调、显示终端等的控制模块交互,即可实现一键开关,也可通过WIFI连接PC、平板等进行操控,还可以与运维管理平台一起实现系统运行状态自动监测和告警。系统支持多种接口,支持IP包解析和控制、信息提取、指令转换、事件触发、灯光、空调、红外、窗帘等环境控制,同时也支持温度、光感、湿度、新风系统的双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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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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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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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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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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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76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8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新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5,000,000股变更为100,000,000股。
2、关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至10,000万股,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股东大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9月完成上述变更事项,并于2022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3、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中的“五、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3年4月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3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5711881.74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1188.17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355290.9元。
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0000000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与上年度保持一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6.6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后续如有调整,将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审议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7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处岗位、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综合评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求。后续如有调整,将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审议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3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方华、叶伟飞、曾庆文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胡永健、毛宇丰、朱维彬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永健)》、《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宇丰)》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5号、解释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会议室召开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专字[2023]23000330035号《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4、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2023]23000330028号《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3年4月1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2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5711881.74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1188.17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355290.9元。
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0000000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2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所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规范运转的需要,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在公司文化建设、内控反舞弊机制、信息与沟通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所有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合乎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2年度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专字[2023]23000330035号《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2023]23000330028号《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魅视科技,证券代码:001229)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5711881.74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1188.17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355290.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经确认,2022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6355290.9元。
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0000000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关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配现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40000000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日24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2,7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59,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5,590,500.00元。截至2022年8月3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承销及保荐费33,638,149.93元,其中前期已支付金额750,000.00元)后的款项人民币509,861,850.07元(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13,521,350.07元尚未扣除),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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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9月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22年9月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99,612,926.87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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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2022年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9,128,932.94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382,075.43元,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司农专字[2022]22005980015 号的《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0月26日,上述置换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295,000,000.00元,均为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本期末累计到期赎回265,000,000.00元,并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310,167.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0.00元。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任意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余额未超过3亿元(含本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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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99,612,926.87元,其中269,612,926.8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3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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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魅视科技,证券代码:001229)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适用期限为自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6.6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月发放;
4、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执行。
五、备查文件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魅视科技,证券代码:001229)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适用期限为自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综合评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4、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执行。
五、备查文件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魅视科技,证券代码:001229)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已经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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