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96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收到《落实函》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现场出席5人,通讯出席3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朱春亚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11、16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6、7、8、9、10、14、15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立、朱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