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03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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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1.5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100,216.97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26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10004号)。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9.1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观想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7,509,854.9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9,607.6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25,676,217.80元,2022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42,136,465.11元。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99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199,999.91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509,854.93元的41.1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2023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人员薪酬方案拟定为月度固定工资+考核工资: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参照其他同区域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考虑具体实际情况确定,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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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方案
1、董事、监事、高管月度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3、独立董事薪酬不进行年终考核。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三、发放办法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担保事项的法律文件,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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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在2023年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实际担保额度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与金融机构的担保合同情况确定。
如公司实际发生涉及对观想传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观想传感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25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路东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9HBHY50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网络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酒店管理;会议服务;设计、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企业登记代理;税务服务;财务服务;销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网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盛世融合100%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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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情况:盛世融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观想传感(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观想传感(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1月17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1408
注册资本:75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7QPJKX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观想传感66.7%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观想传感为公司2023年度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暂未开展业务。
资信情况:观想传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四川观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观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2月0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9楼901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C8RJ435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旧货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再生资源100%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再生资源为公司2023年度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暂未开展业务。
资信情况:再生资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如公司实际发生涉及对观想传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观想传感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缓解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促进公司产业发展,推进业务战略布局,充分配置优势资源,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观想科技”)拟与成都交子现代都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子现代”)、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想发展”)共同投资设立四川第四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观想科技出资2,000万元认购40%的股权;交子现代出资2,000万元认购40%的股权;观想发展出资1,000万元认购20%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观想发展持有观想科技15.38%的股份,系观想科技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合资公司涉军主业为建设好D4空间项目,即建设装备信息化技术研究院、装备信息化产品检验检测、装备信息化产品设计试制中心、装备信息技术产业扩展孵化基地,旨在以国产化自主可控装备技打造以军品检验检测为核心的“产、学、研”一体的综合孵化平台,在国防科技领域内进行上下游资源整合,形成对研发、测试、生产、销售等整个产业链的孵化,构建“专业技术平台+生产基地+市场网络+企业服务平台”的“双引擎”产业园区。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411Y9X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宁安东路19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控人:魏强(持股67.37%)
注册资本:2531.4798万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目前,观想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成都交子现代都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6CU2L79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息园西路81号兴盛国际商务总部16楼1602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实际控制人:成都市金牛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城市公园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目前,交子现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交子现代系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第四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友谊花园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为产业园区提供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电子科技智能制造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高科技企业孵化等相关业务;房屋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企业管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凭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信息化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基建、先进制造项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项目进行投资(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人工智能系统,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工业及智能化设计及工程总承包服务;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警务集成系统开发、系统平台运营维护;检验技术服务、检测技术服务等(暂定,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拟设立合资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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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为暂时拟定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交子现代都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乙丙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一)拟设立合资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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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完成开户行账户之日起90日内,各方应根据认缴出资的股权比例等比例实缴新公司首期注册资本共计500万元,剩余注册资本的实缴时间、金额等由各方另行协商一致后执行。
经三方确认,各方实缴新公司注册资本金时,乙方及丙方均完成同比例实缴出资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同等比例实缴新公司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5名,甲方、乙方分别提名2名董事,丙方提名1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依法连任。
3、监事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依法连任。
4、公司经营人员
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分别1名,均由乙方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财务经理由甲方提名,由总经理决定聘任和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并经董事会批准后予以设置,具体人选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
5、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三)特别约定的事项
1、除非经过各方一致同意,新公司设立后5年内,各方不得对外转让股权。公司设立后5年为本合同股权封闭期,5年后,甲方根据新公司以下不同经营状况进行退出:
1.1如封闭期最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新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当年净利润不足3000万元,甲方有权自主进行股权转让或在封闭期最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后的6个月内要求回购义务方(即本协议乙方和丙方)购买甲方所持新公司股权。甲方要求回购义务方购买甲方所持新公司股权的,在封闭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向回购义务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回购义务方即有义务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对比例各自承担上述回购责任,购买甲方拟转让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甲方要求回购义务方购买股权对应的原始投资款×[1+8%*N/365]与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新公司的经评估净资产值×[甲方要求回购义务方购买股权的股权比例]之二者的孰高值。N为甲方对应实缴出资到账之日起至回购义务方支付回购价款之日止的天数)。
1.2如封闭期最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新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当年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甲方可自主进行股权转让,乙方和丙方不承担回购义务。
2、若新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或引进新投资者,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和跟投选择权。
4、按相关监管要求,以各方共同选定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报告确定的价格为依据,甲方享有以优惠价格优先享受定增的权利。当甲方选择退出时,在符合国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乙方享有第一顺位最优先受让股权及优先享受定增等权利。
5、公司的登记注册工作由三方指派相关人员于本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6、公司经营地:租赁或购买符合新公司项目运营条件的办公及经营场地,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甲方可供出租或出售的载体。
7、薪酬制度:由股东会作为重大事项决议确定董事津贴及薪酬标准,由董事会作为重大事项决议确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8、公司成立后,各方需全力配合新公司经营班子开展项目建设,扩展自主可控信息化技术的民用市场业务,确保新公司快速正常运营,以期达到各方约定的经营既定目标。各方约定的经营既定目标及项目规划方案详见公司发展规划。
9、 公司独立性:新公司依法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新公司因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新公司自行承担,公司各股东不对公司经营活动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各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各自应遵守的责任、义务的,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其应对公司及其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设立失败的,各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按同一价格出资新设立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共同对外投资旨在紧跟国家“质量强国”、“科技强国”、成都市“建圈强链”战略布局,充分依托各方在国防军工信息化技术、管理、产业运营、资源资本等优势,以军民融合、产城融合为导引方向,实施资源、资金、资产、资本的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切实做强做深“国产化自主可控装备”这篇大文章。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布局,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 合资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运作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运营管理等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与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产业市场调研等工作,谨慎推进。合资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自身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以期获得良好投资回报。
2、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各方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于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安排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观想发展系观想科技第二大股东,持有观想科技15.38%的股份,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观想发展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观想发展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先生、易明权先生、王礼节先生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征得了我们的事先认可。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报董事会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公司与观想发展、交子现代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坤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其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2023年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内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观想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时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时。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提案6.00、7.00、8.00、9.00、11.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
联系人:易津禾
联系电话:028-85590402
传真:028-85590400
电子邮箱:investor@gxwin.cn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等手续,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7、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8、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13;投票简称:“观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书所列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具体见下表)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次会议,审议累积投票提案,需在相应表决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审议非累积投票提案,需在相应表决栏内划“√”。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7:00时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5590400)送到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邮政编码: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会股东登记表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