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500 公司简称:森林包装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9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共计4,440.00万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以资本公积-股票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9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11,84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1,440万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以上股利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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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包装工业是现代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随着我国包装产业体系的日臻完善和整体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继续厚植世界包装大国优势,在深度转型中加快推进包装强国建设进程,已经成为新时代我国包装工业发展的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国包装工业调结构、促转型、聚优势、提品质的关键发展期。为进一步谋划好我国包装工业发展的整体战略,加速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加开放的发展生态。尽管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和新冠疫情的综合影响,但包装工业依然保持“稳中有升”的良好发展势头。
公司集包装用纸及其制品完整产业链于一体,位于浙江省南部,经济发达、商贸繁荣,区域内瓦楞原纸及其产品消费旺盛,包装市场活跃,为原纸及其制品销售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据中国包装联合会最新发布2021年度中国公司在中国包装百强企业排名纸包装第24 名。
公司是一家从事包装用纸及其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包装物制造及工业品、消费品包装。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劳氏/GMI认证、FSC认证等资格,连续获得中国包装印刷企业百强,是一家集废纸利用、热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为一体的集团制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牛皮箱板纸、瓦楞原纸、瓦楞纸板、水印纸箱、胶印纸箱、数码纸箱、精品礼盒、纸管。以满足不同的包装客户的需求,产品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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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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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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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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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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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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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70,138.42 万元,同比增幅- 8.6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63.87万元,同比增幅-50.18%。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07.57万元,同比增幅-53.66 %。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12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及通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启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温岭市大溪骏童便利店是林云芳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林云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是兄妹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加连是夫妻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温岭市大溪骏童便利店为公司的关联方。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林加连回避表决,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林启军、林启群、林加连回避表决,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13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为森林造纸等4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联合纸业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16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本次变更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技改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32,50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20,138.76万元。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的“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20,138.76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投向,投入至新的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24个,预计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逐步投产并产生收益。
● 本次变更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单位:本项目由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造纸”)实施。
●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97元,共计募集资金94,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8,9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86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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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20,138.76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日后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投向,投入至新的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 32,50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拟投入20,138.76 万元,由森林造纸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下转414版)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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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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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清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云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林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清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云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启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清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云峰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