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上接431版)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重科技”)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854.0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47.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确定上述项目的投资顺序和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30,854.01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9,989.25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64.76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9,989.25万元。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9,98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462.59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64.76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64.76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0,854.01万元置换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7号”《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对上述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854.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7号”《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中重科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重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7号”《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7号”《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7号”《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重科技”)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对象: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47.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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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共10项制度修订议案;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中,第1-7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上述修订后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融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占出资比例10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重科技”)结合上海临港产业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扶持性政策,为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紧紧围绕主营业务的同时为市场提供多元化产品及服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亿元出资设立上海融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3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融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4、注册地址:上海临港产业区;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拟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拟持有上海融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6、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担保和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事项均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将根据行业要求和业务需要,设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聘任专业的人员从事经营及管理工作。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智能装备的发展升级,公司客户需求分化,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结合国家行业政策和公司客观发展的需要,为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公司紧紧围绕主营业务,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多元化产品及服务为目标,增强客户粘性,互动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将可能面临国家政策调整及行业竞争加剧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同时存在公司的运营将受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市场利率等诸多政策因素影响;客户资信下降、融资经营规模下降及合同违约等市场风险;上述风险将导致经营成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专业化团队管理、完善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严格的资信评估和风控体系,强化客户信用风险管理,运用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同时密切跟踪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及相关政策的变动等方式来确保风险可控。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投资须先设立一般性的租赁公司,再按照融资租赁试点审批流程,增加融资租赁业务,从而达到最终投资目的,从事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因此,可能存在因监管或审批政策变化而无法获批,从而达不到投资目的的风险。为此,公司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准备、申报审批资料,及时跟进相关部门审批流程。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向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冰冰女士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989.2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64.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30,854.0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7号”《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3年0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7号”《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64%。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47.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已经过充分论证,相关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和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以现有产品和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88.9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0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64%。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5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6-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6-9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5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邮件上请注明“中重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邮件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6:00)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6-1
3、联系人:汪雄飞
联系电话:022-86996186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