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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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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5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修订及任期考核和2023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为民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为民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四、五、八、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2023-017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1188号上海世博洲际酒店3楼江景多功能厅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9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7、9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9楼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9楼

联系电话:021-33390288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2023-013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下午16: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及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编号:临2023-014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名独立董事参加此项议案表决,1名关联董事赵新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江波、吴振锋、赵新荣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3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江波、吴振锋、赵新荣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科数字集团”)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485号43幢501-503室

法定代表人:江波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嵌入式软件、网络通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及上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简称“三十二所”)

住所:上海嘉定区嘉罗路1485号

法定代表人:江波

开办资金:10,219万元人民币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事业、经营收入

成立日期:1958年10月27日

宗旨和营业范围:开展计算技术研究、促进信息科技发展。计算机系统研制与相关产品开发、网络技术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信息系统集成、电子信息产品开发、电子信息工程设计、计算机及软件测评、相关专业培训与技术咨询、《计算机工程》出版。

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康威视”)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注册资本:943,092.062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除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停车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 1、3-8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网络通信”)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89号科1

法定代表人:徐小刚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通信网络与电子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软件、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通信系统工程施工及总承包;通信导航运营服务;电子产品的检验、认证(凭许可证经营)、维修;计量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法定代表人:陈肇雄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十二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电科数字集团、海康威视、财务公司、中电网络通信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控制。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编号:临2023-015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9,830,611.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85,074,3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5,522,303.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9.5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编号:临2023-016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及修订,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该解释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2022年度不适用;(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2022年度不适用。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