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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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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09 公司简称:兴通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5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00,000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和经济状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12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

中国作为制造大国和消费大国,对石化产品和化工材料保持着旺盛的需求,从而驱动我国石化行业稳步发展。自2019年以来,大型炼化企业大规模投产,促进了作为重要配套支撑的沿海危化品水运市场的持续发展。公司所处行业为水上运输业。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2022年沿海省际化学品运输量约4000万吨,同比增长9.6%;成品油运输量约8500万吨,同比增长4.9%;沿海液化气运量528万吨,同比增长0.57%。

2023年,在沿海炼化新增项目投产带动下,散装液体化学品、LPG运输需求预计持续增加。随着国内化工产业链布局日趋合理,区域内航线明显增加,船舶整体运输距离呈现缩短趋势。后续随着新增运力逐步投放市场,市场供需有望保持动态平衡,运力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顺应绿色、低碳,智能的航运发展新趋势,安全环保监管要求的不断提升,下游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工作不断推进,化工企业对物流环节的专业化,安全性需求日益增加,行业小型、不规范的企业受监管及经营压力将被逐步淘汰,行业集中度有望快速提高,行业企业发展将加速拉开差距,优胜劣汰,头部企业集中度将明显提升。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海上运输,并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伴随着“1+2+1”战略发展布局的稳步推进,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不断深耕,持续提质降本增效,保障了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经营效益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6艘化学品船和2艘液化石油气(LPG)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共计21艘,总运力达25.95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舶16艘、运力19.45万载重吨。2022年11月,公司成功竞得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于2023年3月完成所有产权交割。中船万邦拥有化学品船舶6艘,总运力为4.1万载重吨。2022年11月,公司也收购了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有限公司15%的股权,并与转让方凌丰化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在LPG运输业务上加强合作。

2、经营模式

按照租船方式和费用结算方式的不同,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期租模式和程租模式。其中,程租模式又分为自有船舶程租和外租船舶程租。

(1)期租模式

期租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租期内船舶由承租人调遣,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船员工资、维修保养等固定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燃油费、港口费等变动费用通常由承租人承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营船舶共计21艘,其中7艘船舶与客户签订了一年期租合同,2艘大型MR型船舶与客户签订5年期租合同。该模式既可为承租人锁定运力,保证物流畅通,又能保证出租人的固定收益,稳定经营效益。

(2)程租模式

程租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间运输约定的货物,承租人按航次货量和运价结算运费,所有的成本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程租模式包含年度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公司自有船舶主要以执行签订的年度运输合同为主,航次租船方式为辅。外租船舶以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相结合的方式运营。

A、自有船舶

公司自有船舶主要服务于行业大型石化企业,包括大型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和中外合资企业等。客户通常以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与承运商签订年度运输合同以保障其运力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船舶在程租模式中超过75%收入来自年度运输合同。该合作模式运价稳定,且约定了油价联动机制条款,能有效避免市场油价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保障了船舶经营和收益的稳定性。

B、外租船舶

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客户信任并青睐公司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在公司自有船舶运力不足时,公司通过向市场采购具备服务资质和能力的承运商提供运输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了271个航次的外租船舶运输服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4,959.30万元,同比增长146.91%。该模式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的同时,能有效增强客户粘性,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储备更多优质客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共计21艘,总运力达25.95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舶16艘、运力19.45万载重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总量为814.56万吨,同比增长32.34%。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同比增加38.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加3.6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独立、审慎、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至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1、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除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外,另按每年2.4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按每年4.8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形进行积极整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考虑到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日常经营以及未来战略布局资金储备等因素,未来将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24.7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45,126.43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5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24.7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45,126.43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散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海上运输,所处行业为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海运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2020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海运企业改革,鼓励骨干海运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小海运企业做专做精做特,鼓励海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经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和专、精、特发展的海运企业,形成若干全球综合物流运营商。2021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完善海运全球服务网络,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进一步提高集装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竞争力。2022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提高海运船队国际竞争力,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提升船舶装备技术水平,建设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队,提高海运企业服务能力。在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水路运输市场稳定向好发展,并朝着“海运强国”的目标持续迈进,我国海运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国际方面,随着产业转型,欧美国家逐渐放弃本土炼油业务,全球炼油产能加速向亚洲转移,全球炼化产能格局的演变推动全球化学品航运市场发生区域结构变化,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国内大型炼化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建设和资产收购等方式积极布局海外炼化项目,也为我国海运企业带来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国内方面,随着国内沿海多个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下游客户货运需求大幅增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业务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当前,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在夯实国内化学品龙头地位的同时,将大力拓展LPG与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并加大对安全管理、数字航运的持续投入。因此,公司需要资金支持,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是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的龙头企业,致力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未来需要持续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加大资源投入,丰富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多元化服务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76.74万元,同比增长38.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24.75万元,同比增长3.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692.47万元,同比上升5.17%。为有效推动公司“1+2+1”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须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现阶段急需新增船舶的投入,以更好服务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地位,积极拓展清洁能源运输与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实现公司快速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55%,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关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根据《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以11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对投资者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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