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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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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1版)

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自有资金理财余额为0。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合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发生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丁利生在七届六次董事会上回避了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蒙一机)已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丁利生在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经审议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与独立董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资料。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提交至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认真听取公司董事、管理层及有关人员介绍并参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此,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石泉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51,973,929万元,所有者权益21,463,70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5,622,839万元,净利润1,896,112万元(未经审计)。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全文

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及轮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制造,汽车和专用汽车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铁路车辆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发动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计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氧气制品设计、销售;机械制造;汽车、铁路车辆及工程机械设计、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抽油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铁路车辆、工程机械、抽油杆、抽油管、接箍管、发动机等产品零部件,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检测和校准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氮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生产、销售(以上三项凭资质证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66,265万元,净资产1,549,52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75,861万元,利润总额108,768万元(未经审计)。

(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新(2023年3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贷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135,990万元,资产净额为1,439,1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0,530万元,净利润为66,338万元(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之间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以军品为主,国家对军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 国家定价。公司军品的定价方式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军方成本审核商议确定并严格执行”,公司需根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制定与调整军品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0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王志亮监事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43.49亿元,同比增长3.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亿元,同比增长10.27%。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与投资预算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2022年度ESG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部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16、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本年预计投入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暂时闲置的2016年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资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21年初,根据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5,629,522.20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278,740,802.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投入90,899,374.90元,资金余额804,516,815.11元。2023年公司一季度末募集资金理财金额4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28%。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委托理财方式

1.投资方式:2023年,公司预计在75,000万元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质押式报价回购、收益凭证等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品种

(1)受托方情况:预计2023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企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投资产品类型及收益类型:一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二是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三是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人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和风险状况,如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15元/股,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2015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09,661.82元调整为499,5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5,101,904.36元(含项目验收后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3,520,339.00元),本年投入46,599,893.32元,其中项目投入3,079,554.32元,资金余额15,931,764.25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78,740,802.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90,899,374.90元,资金余额804,516,815.1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23日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一)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2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共进行了五次项目调整。一是2015年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09,661.82元调整为499,500,000元,铺底流动资金80,000,000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0,000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延长至四年。二是2016年受宏观经济形势、能源结构调整影响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三是2017年重组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四是2019年根据市场、产品技术标准、环保要求的变化适时的对原设计流程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募投项目建设期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五是2021年将募投项目建设期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公司利用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的“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水平提升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地方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详见附表“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2012年及2016年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元。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 年12月13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13,970,477.80元。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477.8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截至2017 年5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970,477.8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末,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累计投入485,101,904.36元(含项目验收后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3,520,339.00元),本年投入46,599,893.32元。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78,740,802.71元(含补充流动现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90,899,374.90元。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5个项目,已完成1项,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970,477.80元;已开工3项,为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使用资金114,936,888.21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使用资金181,811,747.14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资金71,762,169.32元;未开工的1项,为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382,481,282.47元,除已完成建设的节能减排项目外,其余4个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42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420,000,0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3年12月,截止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114,936,888.21元。近年来公司外贸车辆订货任务急剧增多,为适应国际市场发展和订货任务需求,公司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生产线的基础上,通过对现有部分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以满足外贸车辆生产需求,从而形成持续稳健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正在根据国内生产任务情况,陆续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或改造。

(2)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20,4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43,370,000.00元,自筹资金6,145万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3年12月,截止目前,已使用71,762,169.32元。该项目设备正在开展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项目正按进度推进。

(3)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363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59,400,000.00元,自筹资金411万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4年6月,截止目前,已使用181,811,747.14元。该项目主要从节能减排、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精密铸造、安全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其中精密铸造生产线已投入使用;涂漆生产线、喷漆Vocs治理、变压器更新等节能减排、环保治理项目正在按进度开展建设中。

(4)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7,000,000.00元,自筹资金7,300万元,建设周期2016年12月-2024年6月,截止目前,该项目未启动。由于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特种车辆市场持续低迷,公司4X4战术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现有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水平提升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水平提升建设项目验收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1,056,274.87元(含利息收入27,535,935.87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二)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0,000元增加至420,000,000元,增加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0,000元增加至359,400,000元,增加245,400,000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2019年4月,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9年5月22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五)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六)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七)2021年12月,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九次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0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4年6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23-018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本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四)联系电话:0472-3117182

(五)传 真:0472-3117182

(六)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内蒙一机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部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目前涉及该项变更的主要业务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公司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规定选择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预计后期影响公司的主要项目是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占资产总额的0.21%,递延所得税负债占负债总额的0%,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1年开始承担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优势和良好的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执行能力,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安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根据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招标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3万元,审计费用与2021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为: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