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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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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3-007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绿色环保解决方案领域的卓越供应商,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的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是一家拥有“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等产品,集“高度自主研发、精益制造、智慧营销”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公司形成了以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产品为主的BHM事业部和以汽车用关键零部件为主的车辆事业集团(EVBG)两大事业板块。传统家电在向智能高效节能家电的升级换代过程中形成了巨大的电机需求,为BHM事业部带来了百亿级规模的潜在市场空间。在车辆事业集团中,公司既有传统燃油车用产品(起动机/发电机),也有新能源汽车用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对应的潜在市场规模分别达到千亿级和万亿级,市场空间十分广阔。传统汽车向新能源汽车及智能驾驶汽车的转变,使得传统发动机将被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所取代,相应的市场将迎来一段较长的新旧交替时期。

(2)公司主要产品

1)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事业部(BHM事业部)的主要产品:家用/商用空调用电机、建筑通风设备用电机、厨房电器设备用电机、自动车库门用电机、水泵用电机、商用空调用压缩机电机、暖气/通风系统及空调设备用高效率风机系统等。

家居电器领域的应用

商用电器领域的应用

建筑领域的应用

2)车辆事业集团(EVBG)的主要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及电驱动总成系统、BSG电机系统、车用及非道路机械用起动机、发电机等。

3)氢燃料电池业务主要产品: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自主研发氢燃料电池控制器)和氢燃料电池动力总成系统等。

传统汽车领域的应用

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

(3)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全球具有强劲竞争力的电驱动系统产品研发、制造和服务商之一,拥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电机电控研发与制造能力,是市场份额全球领先的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行业领导者,全球暖通行业内主要品牌均为公司的客户;是最受欢迎的车辆旋转电器供应商和行业首选品牌之一,同时也是国内技术和规模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独立供应商,客户涵盖国内外主流整车/整机厂;是具有空压机等关键BOP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控制系统等完整产业布局的氢能产业供应商。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外部驱动因素

A、政策持续利好

a、2019年以来,国家持续发布家电相关政策,主要推动家电消费,重点发展智能家电和绿色家电。2022年,国家层面颁布《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一系列有关家电行业的政策,强调稳定增加家电等大宗消费,推进“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产品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发展绿色消费循环经济。在国家颁布各类促进家电消费、提升家电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的政策背景下,各省市纷纷根据实际情况响应国家政策,颁布了本省份家电行业政策。这些政策将在拓展家电市场需求空间、挖潜换新升级需求、支持重点品类、加速渠道优化等方面起到关键性拉动作用。随着智能家居及空调能效升级的进一步推进,公司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事业部在此之前就已做好准备的高效智能电机、直流无刷电机、风机系统等产品将有望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b、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了一系列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培育政策,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2022年,国家多次出台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涉及基础设施、消费鼓励、产业规划、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其中,消费鼓励与基础设施相关政策较多。除国家层面的政策外,我国31省市也针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出台了当地的政策规划,涉及到产值的预期目标、产业配套发展支持等方面,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持续保驾护航。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正在逐步扩大,消费者也开始慢慢自发从选择燃油车过渡到选择新能源车的转变,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产品业务也将得到快速发展。

c、相较煤炭、天然气、石油等传统燃料,氢气具备能量密度大、反应零排放的天然优势,是我国碳中和目标下理想的清洁能源。为加速推进我国氢能行业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氢能行业的扶持政策频出。2022年1月份地方两会陆续召开,获批的北京、上海、广东和河北、河南五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基本上都将氢能产业发展和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3月,在全国“两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氢能正式出现在《纲要》第九章“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第二节“前瞻谋划未来产业”,发展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成为了我国应对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历史机遇。

d、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碳达峰、碳中和”将成为驱动全球实现能源革命、能源结构转型的核心逻辑,新能源汽车及氢能应用将成为关键的解决方案之一,公司对应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氢燃料电池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阶段。

e、2019年2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台,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将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系统集成能力、智能装备开发能力和关键部件研发生产能力的智能制造骨干企业,支持装备制造、汽车、石化、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做强做精。公司总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城市--中山市,区位优势明显,同时作为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以及氢燃料电池行业的领先企业,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将给公司带来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驱动公司业务向上发展。

B、产业潜在发展空间巨大

a、汽车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国际化程度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成为制造业强国,就要做汽车强国。从全球汽车市场的保有量来看,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依旧远低于全球发达国家水平,目前,国内汽车千人保有量约226辆(来源于公安部统计),而美国的汽车千人保有量达到了837辆以上,中国的汽车市场依旧有着巨大的增长空间。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稳中有增,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被市场所认可,新技术的相互融合协同,我国汽车市场即将迎来二次增长期,预计将于2025年进入行业成熟期。

b、在国家政策支持的大环境下,我国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同时凭借完善且富有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在全球汽车电动化趋势中脱颖而出,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超过688万辆,市场占比提升至25.26%。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发展愿景显示,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将是全球碳减排、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是汽车发展大趋势。

c、氢能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几大领域上,其中交通领域是氢能应用的重要领域、先导领域,受到多方的高度重视。氢燃料电池具有零排放、零污染的特性,被认为是未来清洁环保的理想技术,是终极能源动力解决方案。氢燃料电池技术可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船舶等交通领域,还可应用于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等领域。氢燃料电池目前从寿命、性能、资源和成本等方面初步达到产业化条件,未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及产业政策支持下,燃料电池发展将掀起一轮能源革命,氢将取代一部分化石燃料,成为能源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未来氢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可达万亿级别。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是国家未来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

2)内生驱动因素

A、行业转型升级、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形成团队凝聚力,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根据国家行业政策导向,结合自身核心竞争力,适时拓展公司产业布局,从家电行业到汽车行业再到氢燃料电池行业,行业空间从百亿级别跨越入万亿级别,成功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极大地拓展了公司发展空间。在此期间,公司对产品的技术研发、市场渠道、售后服务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究与尝试,发掘产品与服务的潜在需求,顺应国家行业发展战略,抓住能效升级及新能源汽车发展机会,逐步开展产品升级换代,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高产品附加值,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B、技术创新及品牌提升

公司深知技术创新是制造业企业立于行业不败之地的核心,是不断催生新活力做强做大的关键。自创立以来,公司对产品的技术革新与工艺进步孜孜以求,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提高公司产品技术含量,使公司技术保持在行业前沿;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改善产品质量与服务,进一步打造产品品牌价值,通过在不同细分市场采用不同品牌,最大化地发挥公司拥有的“大洋电机”、“电驱动”、“佩特来”、“杰诺瑞”等国内外著名品牌在各自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C、精益生产、组织变革、提质增效

公司积极推进精益生产,推行拉动生产,通过建立拉动看板系统,制定并检讨每一种物料的拉动规则,并固化到系统中,牢固树立“整体-局部-整体”的观念,把拉动式生产与改善联系起来,以拉动式生产过程中的异常为改善目标,持续改善,并用结果来检验过程,持续监控生产周期、在制品库存、生产效率等指标,促进管理的改善和提高,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益,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遵循精益管理目标,加快推进“机器换人”及“数字化建设”行动计划,引入更多自动化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改造现有装配线,淘汰老旧设备,优化人员组合,提升人均能效,推动公司生产制造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

为进一步提质增效,公司大力推行组织变革。在组织架构方面,进行纵向精简和横向集成的变革,减少管理层级,实现指令直达生产一线的“战斗班组”,提高管理效率和响应速度。在组织建设方面,推行“强班组建设计划”和以全面利润中心建设为核心的“金麒麟计划”。“强班组计划”重点对基层班组人员进行培训和人才选拔,强化班组建设,实施经营承包机制和超额成果分享机制,有效提升了生产一线员工积极性和稳定性,并在生产效率改善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员工收入水平。“金麒麟计划”通过最小化划分经营核算单元的模式,旨在转变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形成“人人都是经营者”的文化氛围,促使各个经营主体和职能部门不断挖潜降耗,在公司实现提质增效的同时,也让员工薪酬待遇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实现了员工和公司双赢的良好局面。在组织协同方面,建立产销协同会议机制,根据客户订单和实际产能进行综合平衡,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并在产销协调的基础上,进行物料齐套管理,将配套零件的齐套下达作为计划管理的基准;设立供应链集中采购协调小组,作为优化供应链管理的常设机构,统筹协调公司各事业板块的大宗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重要生产性物料的采购管理,提高议价能力和成本优势,保障供应链安全。

D、数字化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组织建设

实施数字化智能制造,是公司加速转变生产方式、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 ,公司大力开展业务和管理的数字化工作,按照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系统、统一标准,各事业部子公司协同建设的原则,采取从个案诊断-全局分析-局部试点-推广应用的步骤以及先僵化、后优化、再固化、敏捷迭代的实施方法,整合公司的营销、研发、生产、采购、财务与人力资源等信息,打破“信息孤岛”现象,系统形成闭环价值流,逐步搭建实时业务在环、核算即结算、申请即支付的智慧管理和决策机制。目前已逐步实现数字化营销、数字化研发、流程与数字化管理、透明化工厂、数字化供应链、财务共享中心、人力资源共享中心等业务领域数字化,实现信息共享,管理透明,流程闭环。公司在组织架构扁平化、指令直达一线“战斗班组”、“强班组建设”、“金麒麟计划”等组织变革方面的重大举措,也可以借助数字化智能制造得到高效地落地。另一方面,上述组织变革和组织管理的精细化对科学核算和实时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将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数字化智能制造迈向更高的阶段。2022年,公司凭借在数字化建设工作中的出色表现,获评“中山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接下来,公司将逐步向智能产线、灯塔工厂、数据驱动的高阶决策、IBP预测模拟分析等管理和业务智慧化迈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0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刊载于2023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中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目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3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3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经初步核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1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喜来登酒店(地址:中山市西堤路28号岐江公园北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分别由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载于202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对第6、9项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8、9、10、1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第9、10、11项提案的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2023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411。

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下转496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525,737.44万元,较期初增加幅度为0.63%;负债总额667,808.48万元,较期初减少幅度为1.05%;所有者权益总额857,928.96万元,较期初增加幅度为1.98%。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983.1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0,359.56万元,利润总额20,599.15万元,净利润17,626.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97.7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0.62%、11.06%、12.32%、16.19%、15.76%,主要影响因素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资源协调能力,适时调整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促使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板块、车辆旋转电器业务板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等业务稳步发展,销售毛利率有所上升,以致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相应得到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应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增加。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鲁楚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小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志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鲁楚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小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志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