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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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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公募REITs 基本信息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2023年4月28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1、本次解除锁定的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2023年4月28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锁定后剩余的锁定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250,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25.0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800,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00%。

2023年4月28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战略配售份额为550,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55%。上述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后,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市场预期、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可能面临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同时,本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特定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会计政策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基金净值可能发生波动,从而引起基金交易价格出现波动。提请投资者关注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谨慎参与投资。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2023年度,基金管理人聘请了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嘉通高速的交通量及预期通行费收入进行预测并出具《武深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存续期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评估咨询报告》(以下简称“交通量预测报告”),根据交通量预测报告所载的2023年通行费收入及本基金发行时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方法,2023年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386,955,834.90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9.399元/份,该投资者的2023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386,955,834.90/(9.399*1,000,000,000)=4.12%。

2、投资人在2023年4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3年4月24日收盘价7.731元/份,该投资者的2023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386,955,834.90/(7.731*1,000,000,000)=5.01%。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交通量预测报告所载的2023年通行费收入及本基金发行时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假设予以计算而得,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二)内部收益率(IRR)预测情况

内部收益率(IRR)为使得投资基金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折现现值等于买入成本的收益率。基金管理人测算的内部收益率基于2022年末的资产评估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导致投资者实际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降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全周期内部收益率提高。全周期内部收益率的计算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9.399元/份,考虑分红除权后,预测该投资者剩余存续期内基金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6.55%。

2、投资人在2023年4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3年4月24日收盘价7.731元/份,预测该投资者存续期内基金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8.28%。

以上IRR预测值系基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因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不代表投资者未来实际可得的IRR。

(三)本基金不同于股票、债券或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的基金。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交易价格会因为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等。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3年4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办理华夏聚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华夏聚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代码:018302(A类)、018303(C类))的认购业务。

自2023年4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夏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国证2000指数增强发起式,基金代码:018292(A类)、018293(C类))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基金及基金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华夏聚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申购每份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个月内不得赎回。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