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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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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7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6月,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本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023年3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91,337,452.9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68.4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45,468,669.13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2年1月2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45,468,669.13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58,240,220.22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1,500.0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33,766,130.75元超募资金支付上述技改项目部分投资款。其中,超限额的部分为募集户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人民币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人民币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樊芝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小惠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生效日期: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常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1、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闲置自有资金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和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未经审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3年4月24日召开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以及《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呈和科技”)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5,330,118.33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8,533,011.8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44,979,364.45元,减上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50,000,025.00元,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61,776,445.95元。

●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高性能树脂及改性塑料制造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全球汽车、家电、电子通信、新能源、办公设备等产业加速向中国转移,以及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基础材料领域的“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趋势,我国正在成为全球塑料材料最大的市场和主要需求增长的引擎。另外,消费升级使中国的汽车、建筑、家电等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随着人们对材料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高性能树脂及改性塑料在全球应用愈加广泛。

高性能树脂与改性塑料产业起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大型国际企业在原料供应、营业规模、技术积累上具有先发优势,在全球主要高性能树脂制造商的供应链中具有较高占比,是目前国内成核剂、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等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的主要来源。

公司成核剂产品作为聚丙烯塑料生产升级的重要原材料,随着国内聚丙烯生产逐步向高端化发展,高性能聚丙烯占聚丙烯整体比重在逐步提升,我国产业利好政策的持续推进,及国内厂商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有力带动了国内成核剂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及此类产品进口替代的不断提升。合成水滑石产品作为聚氯乙烯生产用的环保型热稳定剂,随着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对铅盐类热稳定剂具有较大的替代空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具备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将拥有规模可观的进口替代空间,具有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呈和科技是一家生产制造环保、安全、高性能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的高新技术企业,处于高性能树脂及改性塑料制造行业的上游核心环节,可显著改善通用树脂产品的光学、力学性能并提升树脂产品稳定性,制成的高性能树脂产品可满足食品包装接触材料、医疗器械、医药包装、婴幼儿、汽车部件、家电家居用品、新型建筑材料、农业设施等关系国计民生行业的安全和环保需求。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和领先的产品性能,成为了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海壳牌、延长石油、北欧化工、博禄化工、韩华石化等国内外主要的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的供应商。公司将抓住我国高性能树脂材料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通过坚持自主技术创新,大力推动成核剂、合成水滑石等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国产化和进口替代进程,并进一步丰富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产品种类,实现产品协同效应,扩大应用领域,致力于打造高分子材料助剂行业安全环保的产业链和国际供应链。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94,903,827.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5,197,312.10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考虑到此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此时决定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实施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鉴于目前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公司2019年至2022年累计现金分红达人民币13000.00万元,达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连续三年达到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项目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等的实施。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长远利益及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长远利益及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方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一)董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拟订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金额为税前每人人民币18万元/年,按月发放;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二)监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勤勉尽职、诚信责任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拟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采用年薪制,其中:总经理年薪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面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结合2023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进行测算并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长远利益及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其他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拟订了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备查文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文林先生、广州众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1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