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5版)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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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江淮、米莉、李永川、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李潇帆、李潇宇、李春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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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3年5月17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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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0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杨小燕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郑连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1人,其中董事杨小燕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郑连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认真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和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同时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扣除将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总股本503,387,5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016,250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万股,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5万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03,450,000.00股变更为503,387,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450,000.00元变更为503,387,500.00元。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2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实践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制定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忠、刘晓军、吴益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地区发展水平,制定的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江淮、米莉、李永川、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有效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同意该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江淮、米莉、李永川、林友钦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149,407.95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三、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0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第七项议案因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未形成决议,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谋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婉红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执行中不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效果不断增强,为企业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七)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汤娴妍、郭谋毅、黄婉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本次会议上未形成决议,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149,407.95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09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264,291.6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8,969,024.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4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03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56%。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鉴于公司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扣除将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总股本503,387,5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016,2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1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294.7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45.00万股。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和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回购注销/注销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5万股,拟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5万份。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338.75万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剩余股票期权288.50万份。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18元/股,回购价款合计为51.125万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6.25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25万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及本次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价格的确定及回购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及本次注销相关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6.25万股公司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1%,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450,000.00股变更为503,387,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450,000.00元变更为503,387,500.00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2、申报期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夏成亮
4、电话:0592-3668275
5、传真:0592-366827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450,000.00股变更为503,387,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450,000.00元变更为503,387,5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由503,450,000.00股变更为503,387,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450,000.00元变更为503,387,5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4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以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公司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2)已在报告期内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照明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4)已在报告期内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4,5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51,543.2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361Z0457号),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180.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80.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1,572.33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527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3,351,572.3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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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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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的泰国制造基地使用,预计涉及相关设备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1.84%,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4.14%。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资金汇出,只是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的转移,不涉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212号)。
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立达信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立达信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立达信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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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149,407.95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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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并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76.73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长期闲置、更新换代、预计未来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等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月31日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36.39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198.1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149,407.95元,共计减少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8,149,407.95元,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3-01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16号》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执行《准则解释16号》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准则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1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1,555,986.4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1,555,986.44元,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同时抵消44,525,215.14元,本期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32,969,228.7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2,969,228.70元。
公司对2021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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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