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93版)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5.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的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1-12月公司计提减值损失6,694.42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6.4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6,667.9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
(四)本次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1、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694.4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6,694.42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2022年11月 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解释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解释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执行解释15号
解释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期变更后增加利润总额2,181.44万元。
2.执行解释16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11月2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该会计政策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不影响期初数。本公司本期变更后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政策较原会计政策增加计提166.4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66.4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2年11月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及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2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出席监事7人,无委托出席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0.7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投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紧扣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公司安全环保、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为42,211.65万元,未完成年度目标利润,不实施兑现,符合《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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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63,510.2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3,157.43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赎回。
2022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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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塑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元证券认为,华塑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国元证券对华塑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和“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目前以上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工程决算阶段。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和“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目前以上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工程决算阶段。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
至2023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board@hwasu.com)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在2023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得立
联系电话:0550-2168237
电子邮箱:board@hwasu.com
邮政编码:233290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注意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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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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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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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采购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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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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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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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采购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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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经理层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的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2023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人(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不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上述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规定的要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的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合计6,769.42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70.4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6,699.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
(四)本次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1、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769.4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6,769.42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