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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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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6版)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产生影响。本次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3-011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严始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严始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严始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严始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严始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拟增补董事。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经江西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增补甘银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甘银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我们同意提名甘银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新疆火炬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甘银龙先生,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1983年2月至1992年6月,就职于九江市江西毛纺织厂,任车间主任,1992年6月至2003年1月,就职于东莞市广东福地彩色显示器公司,任营销科长,2003年1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Tomson显示器件公司,任PE总监,2007年7月至2022年7月,就职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就职于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公司,任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银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3-012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2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韦昆

联系电话:0998-2836777

联系传真:0998-2836777

邮编:844000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