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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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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5版)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7);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7)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授权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00,700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93,150 万元,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3,85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新增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87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在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和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文件。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实施下述担保: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一彬”)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额度为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整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实施担保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一彬

1、名称: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07 月 29 日

3、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A栋四层401室06号

4、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5、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喷涂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额度为人民币陆仟六佰万元整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签署方:(保证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

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建设经营所需,子公司建设经营正常,因此本次实施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 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获得建设及发展所需资金,支持其发展,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9,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0.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如下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二)存货

存货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1,991.90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共671.73万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320.17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为12,887.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4.37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合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

(一)独立董事

已经股东大会决定,3 位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每人年度津贴人民币7.20 万元(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兼职的非独立董事

2 位不在公司兼职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与津贴。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确定2022 年度核算结算如下:

(三)监事

1、非职工监事:2 名非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确定2022 年度核算结算如下:

2、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依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办法核算结算。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核算结算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议案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决定的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报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规划并参照同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拟订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3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20万元 /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2、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监事会成员薪酬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 不领取薪酬与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按期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3、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无需提交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激励收入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确定。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 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议案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决定的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报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

度薪酬方案的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4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广州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翼宇”)设立惠州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广州翼宇管理层具体办理其分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有关的申报手续。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2、类型: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惠州市

4、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的快速服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设立广州翼宇分公司。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支撑公司业务发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具体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沈阳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州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州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彬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美国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一彬丰田合成(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一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等要素。具体业务包括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薪酬、税务、财务报告和信息系统。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诚信、敬业、合作、变革、爱国是我司的核心价值观,其中:诚信、敬业的观念在系统文化建设中进行了植入。

诚信和敬业价值观念都是道德、意识层面的产物,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也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

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在公司员工手册和《培训管理标准》、《员工行为规范奖惩细则》等方面进行了诚信、敬业方面的宣传及要求;在《绩效考核管理标准》及日常的考评中设置了关于诚信、敬业的要求;在新员工入职,员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培训,营造诚信、敬业的环境;建立了诚信、敬业的反馈平台,对违反者进行全员的监督及负激励,对举报者进行奖励与推广。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人力资源方面主张人力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有领导力,胜任力的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围绕领导力,胜任力,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引入、培养及评价体系;

在人事管控方面,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管理标准》、《薪酬管理标准》、《绩效考核管理标准》、《培训管理标准》、《考勤管理标准》等一系列制度,保障人力的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人才。

公司对在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岗前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的职位做相应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根据岗位需求,不定期开展在岗集中培训、岗位资格培训、学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3)管理层的参与程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设有董事长1名,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都具有较高的资历和良好的专业背景。此外,公司设立审计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治理层在审计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三会”运作不断规范,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提案、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董事会、审计部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层对公司信息技术控制给予高度重视;采用符合规范的会计政策;实事求是地对待财务报表;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对于重大内部控制和会计事项征询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公司近三年提取超出销售收入3%作为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究和运用。相继开发出了一系列新产品和专利产品。公司秉承“以技术创新为基础,打造与顾客同步设计能力,提升中国汽车制造水平”的使命,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不断改革创新,矢志不渝的成为行业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供应商。

(5)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与监督职能。同时下设审计部,对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直接负责。公司按照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自身特点设置商务中心、质量中心、研发中心、生产中心、行政中心、采购中心、财控中心、信管中心和总经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规定开展工作,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控中心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公司对采购付款、费用报销事项制定了《采购管理标准》、《采购价格审核管理标准》、《采购降成本管理标准》、《集团公司内部半成品购销单价管理标准》、《委外加工管理标准》、《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标准》、《出差管理标准》、《备用金管理标准》、《福利管理标准》和《用款审批及付款管理标准》,这些制度对于各种款项支付、费用报销的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及责任、审批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对销售收款、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市场开发与合同评审管理程序》、《仓库盘点作业标准》、《集团公司内部半成品购销单价管理标准》、《集团公司销售结算管理标准》、《第三方收付款管理标准》和《资金回笼管理程序》,这些制度对销售货款、现金收支、票证管理等审批权限、岗位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要求,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管理标准》、《薪酬管理标准》、《员工行为规范奖惩细则》、《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考勤管理标准》、《培训管理标准》、《福利管理标准》等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在员工招聘、管理、使用、辞退和辞职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合同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避免劳动纠纷,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在培训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针对各层次人才设计不同的培训项目,按培训计划实施各项培训。在薪酬、考核、晋升等方面,为贯彻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按照以岗定薪、以业绩与能力定薪的原则,兼顾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制定公司绩效与个人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提倡管理人员选拔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创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人员选聘制度。

2、风险评估

公司虽然没有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管理,但在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已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评估和监控,对已识别可接受的风险,公司要求量化风险,制定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方法,并进行持续监测、定期评估;对于已识别不可接受的风险,公司要求必须制定风险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计划负责人和完成日期。

公司在风险评估时所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与市场竞争、产业政策、利率与汇率调整等经济因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技因素;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因素。

3、内部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和应急处理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系公司通过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包括审批、执行、监督等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授权审批控制系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常规授权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公司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公司对常规授权均有明确的书面指引,同时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3)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系公司在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高新费用核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标准》、《档案管理标准》、《备用金管理标准》、《长期待摊费用账务处理规范》、《其他流动资产财务处理规范》、《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模具成本核算管理标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制度》、《索赔发票管理标准》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

(4)财产保护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制定了《物料编码管理规定》、《仓库盘点作业标准》、《存货管理制度》、《企业保险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采取系列控制措施,有效保证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5)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通过预算控制的严格执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并将成本费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6)运营分析控制

运营分析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运营情况分析机制,经理层综合运用网络建设及各种服务、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绩效考评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

(8)应急处理控制

应急处理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通过金蝶云ERP系统、OA审批系统、财务会计资料、JIT/MES精益生产系统及经营管理资料、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公司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公司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司通过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措施以及畅通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建立了反舞弊机制,明确了将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串通舞弊等方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控制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为公司整体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其他内部机构对与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负责。通过内部审计,公司能及时发现有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6、公司重点控制活动

公司在组织结构调整、部门职能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目前公司的关键业务环节包括: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及应收账款管理等。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由公司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体制。同时,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子公司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以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

(2)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范围、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作出了规定,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设立监事会、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过程、经营结果、资金营运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过程中,强化对关键业务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审批权限,保证关联交易会计记录和价格执行机制的准确性和适当性,规范关联交易披露内容、披露方式及披露流程,确保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关联人回避表决制度,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信息的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公司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4)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根据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公司对投资的收益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对投资项目进行谨慎选择。

(5)筹资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资金需求,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确定相应的筹资规模,整个筹资环节能严格地控制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有效防止筹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保证资金链的安全运转。

(6)销售及应收账款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市场开发与合同评审管理程序》、《集团公司销售结算管理标准》、《集团公司内部半成品购销单价管理标准》、《资金回笼管理程序》,对销售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销售合同、应收账款回收与坏账准备的计提及销售与收款业务核算职责和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规范,并能有效执行。

(7)采购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标准》、《采购价格审核管理标准》、《采购降成本管理标准》、《集团公司内部半成品购销单价管理标准》、《委外加工管理标准》、《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标准》,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采购合同、货物验收、退货管理、付款及采购业务核算职责和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规范,并能有效执行。

(8)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物料编码管理规定》、《仓库盘点作业标准》对存货保管、领用发放及出库、盘点、毁损存货的处理及存货核算职责和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存货管理的规范,并能有效执行。

(9)成本费用控制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对公司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规模,堵塞漏洞,制止铺张浪费和徇私舞弊的行为,制定《成本核算管理标准》、《模具成本核算管理标准》、《采购降成本管理标准》、《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标准》和《BOM编制及维护管理标准》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支出范围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来审核和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成本费用支出;正确核算成本和期间费用,做好了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工作。

(10)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标准》及《企业保险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岗位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作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对外采购价格均经过比价并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付款。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实行使用人和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11)预算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了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减少经营风险,使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化,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按照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企业内部各个经济单位,以一系列的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将各个经济单位经营目标同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联系起来,对其分工负责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C)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对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纠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D)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错报;

E)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F)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②重要缺陷: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管理层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A)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缺陷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C)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要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C)核心管理团队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D)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E)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F)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B)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C)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A)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B)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月 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22 年期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述职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 :315324 ; 电 子 邮 箱 地 址 : liubenliang@iyu-china.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的9:0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刘本良

电话:0574-63322990

电子邮箱:liubenliang@iyu-china.com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532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8

2、投票简称:一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一彬科技(股票代码:0012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1、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