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1,986户,其中:A股21,849户,H股137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上表中其持股数剔除了上海医药所持有的70,564,000股H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 所持有的25,971,000股H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客户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其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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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雯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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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雯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
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3-016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主席王海波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划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包括第13.36条及19A.38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505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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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5、16、17、18、19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19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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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资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A股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①自然人股东
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3)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周一)9:00至15:00,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2)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29日(周一)15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 编:201210
联 系 人:薛 燕
电 话:021-58953355 转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 箱:ir@fd-zj.com
3、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告及通函。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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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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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3-017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包括第13.36条及19A.38条)等相关规定,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下转226版)
公司A股代码:688505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公司H股代码:01349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