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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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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关联董事樊绍文、樊钒、陈爱民、余云辉、卢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樊绍文、樊钒、陈爱民、余云辉、卢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和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⑧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托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樊绍文、樊钒、陈爱民、余云辉、卢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6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鹏飞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研发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违法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2年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方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进行了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将资金及时投入到有更迫切需求的临床研究领域,有利于推动临床研究项目进展,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6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30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7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或“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7.7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56.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391.98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725.06万元。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需投入大量资金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新项目的建设。为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产品研发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决定。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疫苗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相对于普通药品而言,疫苗对于安全性的要求更高,因此安全性评价周期长、临床试验入组人数多、生产质量要求严格,具有技术要求高、研发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等特点。随着民众疫苗使用安全意识的增强、国内疫苗产品研发和生产水平的提高以及相关有利政策等因素的促进下,我国疫苗产业发展存在巨大潜力,也面临激烈竞争。新产品的研发是在疫苗行业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基础,只有持续不断的投入新产品研发,加快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才能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于2009年,专注于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实行“传统疫苗升级换代+创新疫苗研发”双轮驱动策略,发展至今实现了3个产品上市销售,1个产品处于生产注册阶段,1个产品(全球1类新药)处于III期临床阶段,多个创新产品在研。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提高公司长期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预计在未来几年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加快临床试验进度,并推动更多在研产品进入临床试验,同时拓宽疫苗技术平台、进一步丰富产品管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7.7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56.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391.98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725.06万元。

公司有较多资金需求以推动研发项目,保障日常运营。目前公司重组金葡菌疫苗(全球1类新药)进入临床试验Ⅲ期,需要花费较多的临床试验费用;公司有A群链球菌疫苗、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等多个疫苗品种在研,疫苗从临床前研究到产业化需要大量资金。同时,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综上所述,为保障公司日常运营以及研发项目的推进和产业化,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日常运营,稳步推动研发项目进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391.98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725.06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并用于研发投入和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系综合考虑了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产品研发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研发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8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0,000.00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减含税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到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表格中“二、期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2022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9,319,652.95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9,319,652.95元,收到的投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83,920.42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1,642,082.59元。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上表金额不包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的12,000万元银行理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的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锦江支行、兴业银行新华大道支行进行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717.98万元,到期产品已赎回。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20亿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审慎决定将“疫苗临床研究项目”中23价肺炎多糖疫苗和13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临床研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调整至2026年12月和2027年12月;将“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中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英大证券核查后认为:欧林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0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351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数量:186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2年度):45,348.27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2年度):37,388.66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2年度):9,582.40万元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2年度):31家

上市公司审计涉及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4,466.38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0年度无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2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丽君,注册会计师,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等,2019年起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独立复核合伙人:李晓敏,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阿的五且,注册会计师,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业务。曾参与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业务情况: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并购重组业务服务,2018年起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中勤万信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对中勤万信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中勤万信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我们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中勤万信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先纯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3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后)中共9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800股。

2、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4月27日监事会换届选举时当选为监事,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00股。

3、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值比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未达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全部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剔除该归属期中上述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700股后,去重后的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144,30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700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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