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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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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9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66,500.00元(含税)。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3,896,904.01元,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253,480.91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79%,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张忠强先生、张磊先生、赵亚尊先生、张忠山先生、张籍文先生、张中奎先生、吴玥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张忠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张忠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张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赵亚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赵亚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提名张忠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张忠山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提名张籍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张籍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提名张中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张中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7)提名吴玥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吴玥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经分项表决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余顺坤先生、张鹏先生、支树槐先生、沈延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余顺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余顺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张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支树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支树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4)提名沈延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沈延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经分项表决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集团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16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进行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95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6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7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322,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人民币56,965,215.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356,784.0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6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455,849.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544,150.9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9,915,284.05元,其中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累计投入8,558,500.00元,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1,356,784.05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1025055058、10030506271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850968111和101210972186)。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1801012801029160)。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9,915,284.0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补充工程施工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56.37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00Z000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上述“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部分设备,涉及具体调整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采购设备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30.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于2023年3月7日实施完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3月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003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通集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25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汇通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医药(600056)、中国电研(688128)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振,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桃李面包(603866)、芯源微(688037)、成大生物(68873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娜,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公司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客利娜女士、赵静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静,女,中国国籍,198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3月至2006年9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2006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测量队测量员;2009年2月至2011年6月,任汇通路桥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试验主管;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任汇通路桥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试验科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主管;2016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工程师;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任职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副部长;2020年4月至今,任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副部长。

2、客利娜,女,中国国籍,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商务员;2013年3月至2015年1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主管;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部长;2020年4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按建筑安装收入的1.50%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安装收入的3.00%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水利水电工程按建筑安装收入的2.50%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根据15号解释: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根据15号解释“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根据16号解释,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根据16号解释,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据,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矿山工程3.5%;

(2)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

(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

(4)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

(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自2022年11月起执行。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财资〔2022〕136号及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晶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同意提名赵静女士、客利娜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赵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赵静女士为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提名客利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客利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议案经分项表决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集团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经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补充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253,480.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66,500.00元(含税)。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3,896,904.01元,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253,480.91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79%,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3,896,904.01元,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253,480.9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666,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79%。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竞争激烈,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河北省为重点,深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业务机会,与此同时不断开拓省外市场,工程施工项目覆盖北京、山东、安徽、内蒙、陕西、宁夏、甘肃、新疆、云南、浙江等十余个省市,具备全国范围内公路、市政工程施工能力和经验。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建筑材料销售、勘察设计、试验检测。从业务的形态和企业经营模式角度出发,为了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和健康发展,需要充足的现金支持。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197.38万元,同比增长12.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7,389.69万元,同比下降11.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071.20万元,同比下降13.62%。

工程施工企业资金占用量大,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通常还需在施工前垫付原材料、劳务等款项,投资建设类项目因具有投资性质资金需求量更大,报告期内,公司连续中标三个投资建设类项目,投资建设类项目规模进一步增加,资金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系2021年底新上市公司,主要考虑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相关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须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同时,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该利润分配方案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2023年度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 被担保人名称: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审议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为满足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不超过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要来确定。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

公司拟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授信的要求,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资产担保,非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等担保方式。

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该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企业。

1、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2、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3、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4、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三)授信预计额度

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4、资产担保、非关联方企业担保。

5、具体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发生业务所签订的相关手续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中6.3.18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由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提供反担保,也无需支付费用,符合上述规定,本次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没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担保费用及期限

上述担保方式公司均不支付任何费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非关联方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授信的要求,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资产担保,非关联企业担保等担保方式。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并已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了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3.26%。公司未发生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营经营数据

(一)建造合同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49个,订单金额517,180.45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189,365.97万元增长173.11%。

(二)商品销售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143个,订单金额61,230.94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62,995.33万元下降2.80%。

(三)勘察设计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44个,订单金额970.64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772.01万元增长25.73%。

(四)试验检测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41个,订单金额542.85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510.03万元增长6.44%。

二、主要中标项目情况

2022年6月,公司连续中标曲港高速项目、顺平PPP项目及安国PPP项目三个投资建设类项目,曲港高速项目按投资比例计算的施工合同额约为120,000.00万元,顺平PPP项目和安国PPP项目施工合同金额分别为11,039.12万元和46,881.72万元。

2022年6月,公司中标高碑店市东方路东延至G230段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46,283.82万元;2022年12月,公司中标河北省保定技师学院新校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额56,544.44万元。

以上各项目均正常有序推进中。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一季度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营经营数据

(一)建造合同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6个,订单金额24,068.73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22,308.84万元增长7.89%。

(二)商品销售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20个,订单金额7,214.05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14,519.87万元下降50.32%。

(三)勘察设计

公司本报告期未新增新签订单。

(四)试验检测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8个,订单金额82.26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15.79万元增长421.07%。

二、主要中标项目情况

2022年底,公司连续中标保定东三环黄花沟雨水泵站扩建工程施工项目、莲池南大街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改建工程施工(非涉铁)项目和顺平县城区人居环境生态综合整治项目EPC项目,以上项目于2023年1月正式签订合同,施工合同额分别为14,302.91万元、3,563.73万元和2,595.72万元。

2023年1月,公司中标高碑店市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1标段,施工合同额1,943.98万元。

以上各项目均正常有序推进中。

上述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或公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确认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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