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5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预案充分考虑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及《众源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1、选举张成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陆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9人,由6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封全虎先生、吴平先生、陶俊兵先生、何孝海先生、阮纪友先生、孙之华先生、孙益民先生、万尚庆先生、张冬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孙益民先生、万尚庆先生、张冬花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与执行能力,符合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候选董事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与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候选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3人,由2名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成强先生、陆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就任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3、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封全虎先生,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5月至1998年3月在芜湖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从事营销管理工作;1998年4月至2003年10月在芜湖精铜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2005年4月创办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芜湖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理事会理事,芜湖上市企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吴平先生,1967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芜湖市有色金属压延厂等公司从事设备、工艺质量、技术及项目建设等工作;2006年5月至今在公司先后担任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陶俊兵先生,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2月至2007年7月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分公司担任副经理;2007年7月至今在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何孝海先生,196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分公司从事营销工作;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在芜湖精铜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担任供应部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在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供应部经理。2009年2月至今在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担任芜湖市再生资源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阮纪友先生,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2月至1988年10月在浙江省台州市从事有色金属贸易;1988年9月投资创办台州市路桥银都物资经营部(1999年更名为台州市路桥精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事有色金属贸易,历任该公司监事、经理;2005年4月与封全虎先生合资创办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台州市路桥精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理,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孙之华先生,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9月至2012年6月在芜湖市工业炉设备厂工作,2012年9月至今在芜湖市华焰工业炉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芜湖市华焰工业炉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
孙益民先生,195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已退休。2018年至2022年7月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万尚庆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2000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2010年3月至今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冬花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2月至今历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副所长、监事会主席。2014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
监事候选人:
张成强先生,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9年7月,任安徽双源管业有限公司生产部计划员;2009年8月至2014年2月,在安徽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从事营销部驻外办事处内勤管理工作;2014年3月至今在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营销部外办内勤管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陆丽女士,198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进入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营销部统计内勤,2015年3月至今负责市场部统计内勤。现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3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2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3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为6万元。
3、公司监事2023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2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3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7日
至2023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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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9、10、11、13.01、13.02、13.03、13.04、13.05、13.06、14.01、14.02、14.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奚海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奚海波
联系电话:0553-5312330
传真:0553-5315738
邮箱:ahzyxcl@126.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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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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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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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免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果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得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推进。因此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572,384.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果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得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推进。因此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计划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进度提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预案充分考虑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进度提出的,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众源新材、天华超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波,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佰奥智能、永锋科技、金誉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静,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众源新材、薪泽奇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勇,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盈建科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童波、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9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事务所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容诚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六号一一有色金属》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产品产量、销量及同比变化情况为:
■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永杰铜业本次拟向银行申请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4月24日,已实际为永杰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39,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21.2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中,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为项目贷款授信,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年,其他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年。
注3:上述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注4:上述最近一期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664201163P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05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的板、带、管、棒、排、线材的生产、销售及加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9,934.95万元,负债总额24,469.52万元,净资产25,465.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1,989.72万元,净利润5,322.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7,595.21万元,负债总额34,732.38万元,净资产32,862.83万元,2023年1-3月份营业收入24,848.32万元,净利润1,380.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永杰铜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永杰铜业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9,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21.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7,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0.88%,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申请以下授信:
(1)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
(2)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
(3)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驿通国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驿通国际本次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需提供担保的融资授信3,000万元,由现有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50%出资比例为驿通国际提供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4月24日,已实际为驿通国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39,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21.2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驿通国际因经营业务的进一步开拓发展,现向华夏银行申请融资授信3,000万元,由现有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驿通国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参股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公司按照50%出资比例为驿通国际提供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瑞源投资提供同比例担保。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上述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注3:上述最近一期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46878J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4日
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九华北路138号学府商业广场芜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B2-3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家斌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与销售;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制品销售;煤炭销售;建材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原辅材料销售;为汽车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通讯设备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67.41万元,负债总额1,244.29万元,净资产2,523.1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35,547.87万元,净利润195.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93.15万元,负债总额713.74万元,净资产2,579.41万元,2023年1-3月份营业收入39,799.96万元,净利润56.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驿通国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参股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驿通国际并不属于公司关联人,但因公司1名高管担任驿通国际的监事,所以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并从谨慎性出发,公司仍将驿通国际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2、股权结构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驿通国际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瑞源投资提供同比例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公司与瑞源投资为驿通国际提供同比例担保,且驿通国际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9,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21.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7,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0.88%,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电解铜、铝型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 交易品种: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主要为铜、铝等。
● 交易工具:期货合约。
●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5,500万元,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采购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合理规避电解铜、铝型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将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为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对冲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拟利用铜、铝等相关的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在期货市场采取与现货方向相反的对冲操作,以规避经营敞口的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实施主体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交易金额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主要为铜、铝等。
2、交易工具
期货合约。
3、交易场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4、交易类型
(1)对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3)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六)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而带来的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期货产品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指令下达、交易软件操作、资金管理、财务和审计人员职责分离,确保所选择的产品结构简单、流动性强。
4、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7、公司审计部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抽查。当发现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发生变化、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期保值规范、公司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等问题时,及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公司将启动期货应急机制,及时对相关情况做出有效反应。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涉及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就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操作流程,构建了合理的内控和风险防范体系,能有效控制交易风险。本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良影响,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交易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