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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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23-012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0号”《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7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7,700.00元(其中: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3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94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系公司自有资金转入用于银行询证等零星支出。
注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予以结项。报告期内将节余募集资金5,413.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均已完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水星家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共计2,347.77万元发行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18年5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于2018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北路支行的上级单位)于2018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于2018年10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说明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下辖机构中国银行南京城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天翼支行于2018年12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于2019年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陕西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9年2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四川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于2019年5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苏州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19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通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20年10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上述监管协议履行完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
注2: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注销,专户余款17,643.35万元最终转入账号为1001780409300010521的工行基本户。
注3: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产2个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注销,专户余款转入账号为1001780429300623968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注销,专户余款转入账号为1001780429300623968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5: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注销,专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之“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已完成建设,并实现了项目目的,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682.85万元,实际投资3,809.75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67.04%。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注销,专户余款1,956.61万元(含募集资金使用结余1,873.10万元及累计利息收入等)最终转入“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账号为1001780429300623968的募集资金专户。
2、“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之“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已完成建设,并实现了项目目的,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7,679.18万元,实际投资24,385.03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64.72%。
2021年1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643.35万元(含募集资金使用节余13,294.15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入款项及累计利息收入)转入账号为1001780409300010521的工行基本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 5月完成注销。
3、“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之“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已完成建设,并实现了项目目的,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1,432.20万元,实际投资7,172.28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62.74%。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413.99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水星家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水星家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水星家纺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1: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基地,购进设备,搭建系统等。计划投资金额37,679.18万元,项目建设期3年。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并实现了项目目的。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7,679.18万元,实际投资24,385.03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64.72%。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643.35万元转入账号为1001780409300010521的工行基本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5月完成注销。2022年生产基地建设实现净利润1206.86万元。
注2: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建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建设O2O系统平台,计划投资金额为11,432.2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172.27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62.74%。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直营渠道建设实现净利润-798.09万元,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是:1)外部客观环境造成部分直营门店无法正常经营;2)店铺租金、人力成本等固定支出导致运营成本较高。
注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上海市徐汇区购买建筑面积约为1,068.24㎡的场地、引进设备,建设研发中心,进行研究开发,计划投资金额为5,682.85万元,建设期为1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完成,并实现了项目目的。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682.85万元,实际投资3,809.75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67.04%。
注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为15,00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5,000.0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00%。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25,00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00%。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或债务人进行分组,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预计测算应收账款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账款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59.8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按照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来确定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通常按照逾期不超过30日、逾期30-90日、逾期90日以上来确定其他应收款所处的三个阶段来确定计提损失准备的方法。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以上规则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671.74 万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本次共计核销345.24万元,其中:
1、全资子公司陕西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应收货款,根据法院裁决,确定以债转股方式偿还,差额部分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31.74万元,现做核销处理。
2、公司其他应收款313.50万元,经多次催讨仍无法收回,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313.50万元,现做核销处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432.88万元,该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432.88万元。本次核销资产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转增股本。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6,912,917.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7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3,895,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942,43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6.1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金额为15,392,9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199,335,345.00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1.64%。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和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因此,我们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潘莉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轶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支付给立信的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2.4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04月2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专业、严谨、负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地反应公司经营情况,且发表的相关审计意见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期1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机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和能力。我们认为,立信于以往年度所提供的审计服务专业、严谨、负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地反应公司经营情况,且发表的相关审计意见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立信是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诚信记录良好,并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选择审计机构的条件。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04月21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会议,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地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且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道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关联方符合经销商资质要求,公司按照统一的经销价对其进行销售,与非关联方定价依据一致,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同类型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关联交易已经我们事前认可,且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水星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314691713E;法定代表人:谢作班;注册资本:1000万;主要股东:谢作班、李秀莲;成立日期:2014年8月22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蓝中大道1288号;主营业务:家用纺织品、床上用品生产;国内贸易;市政工程;网上贸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32.63万元、净资产827.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652.47万元、净利润172.4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西水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水星”)股东李秀莲、谢作班为直接加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李道想的妹妹及妹夫,因而江西水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江西水星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江西水星通过公司经销商评审,符合经销商资质要求,加盟水星品牌连锁,成为公司在江西的区域经销商,公司根据连锁加盟统一的销售政策对其销售产品、收取货款,主要为:1、公司按照统一的经销价对其进行销售,即公司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为公司制订的经销价,与非关联方定价依据一致;2、公司根据经销商统一政策,采取按月结算货款方式收款;3、根据特许经销协议,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授权加盟和产品经销业务,不得在其他区域运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为,关联方熟悉当地环境,拥有当地人脉资源和资金优势,愿意积极推动公司在当地业务的发展。经过公司按照经销商评审程序对关联方进行评审后认为,关联方符合公司经销商准入资格,能够带动公司在该区域的销售业务增长,故纳入公司经销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其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遵守特许经销协议,按照统一的经销价格交易,按月结算货款,在指定区域开展经销业务,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占2022年度同类型业务收入的比例约4.44%,占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约0.97%,依据2022年度公司经销业务的毛利率计算,该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占2022年度毛利总额的比例约0.85%,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23-016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
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07月15日届满。 2023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07月15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宜。2020年0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075、2020-039)。
2020年07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1,914,000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07月14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该部分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6,667万股的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至2021年07月15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07月15日届满,根据《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07月15日。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07月15日。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07月15日届满。 2023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07月15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该计划项下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及管理办法。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2020-008、2020-039)。
2020年07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835,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07月14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该部分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6,667万股的0.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至2021年07月15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07月15日届满,根据《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07月15日。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07月15日。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0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人员于2023年05月17日14:00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钰
联系电话:021-57435982
传真:021-57435966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做出的法定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 年5 月19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做出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2〕13 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