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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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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3版)

2、独立董事就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业务资格,在公司以往相关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相关费用水平合理,同意聘任其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3-014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未来一年内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二)理财产品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须为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购买以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中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并做好资金使用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2、公司通过适度的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和具体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3-01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更好地规范公司经营和落实主体责任,现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经理。根据上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后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3-016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同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授信单笔金额不超过2.5亿元,超过1年的中长期授信单笔金额不超过1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及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分离式保函、信用证、票据池、商票贴现等各种授信和贷款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投资、担保、借贷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其授信到期日是否超过授权有效期,均视为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由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3-019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当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编制依据可靠、制定标准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该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3-020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至5月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pulik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8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许科先生

董事、总经理:胡伟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赵锐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裴莲凤女士

独立董事:张宪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8日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至5月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pulik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锐

电话:0379-63282386

邮箱:ir@pulik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3-021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15号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以及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1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1.2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3-022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之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11.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641.42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之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之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2,916,573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6,854,300股后的股本346,062,273股为基数进行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1,121,795.55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为69.56%。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战略执行与经营需要,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