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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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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3164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372,163,5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软件技术和解决方案服务的提供商。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专注于数字化技术服务,致力为客户提供先进的数字化平台、技术和解决方案,以数字化技术为依托,以咨询为驱动,以技术和方案为牵引,以交付为手段,全力为客户提供全域化、全业务、全效能的数字化服务,助力金融、互联网、汽车、通信等行业客户的产品与技术创新和业务变革,利用数字化的技术与工具推动各行业客户转型升级,实现客户业务的精细化运营,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2、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具体为企业为了专注核心竞争力业务、提高效率和控制IT相关成本,将与软件相关的信息技术系统或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发包给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去执行和完成的活动。

公司基于对客户业务场景的理解,依托知识库、专家资源池、产品与解决方案、技术等方面的积累,以信息技术专业人才为载体,为客户在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的进程中,专业化地提供从需求分析到方案设计、产品开发、测试和运维支撑等全方位的软件技术服务,对客户业务形成专业、高效、灵活的支撑,使客户聚焦自身的核心业务。

公司为客户的信息技术系统和产品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涉及分析与设计服务、开发与编程服务、测试与集成服务、实施与运维服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3、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有效满足客户服务的需求。公司拥有完整的经营架构,以营销与交付管理平台、解决方案与研发平台、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支撑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公司通过各平台间的协同,形成了一套稳定有效的经营模式,通过能力四要素对员工赋能,以人为载体对客户进行服务交付,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软件技术服务实现公司的盈利。

公司的运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提供软件技术服务实现盈利,具体情况如下:

(2)管理及服务模式

公司的管理架构采用“矩阵化”的扁平管理模式,组织架构包括业务单元平台、营销与交付管理平台、解决方案与研发平台、综合管理平台等四个平台中心。

公司矩阵化管理简图

公司各平台有机结合、协同作战,形成了包含销售、产品/服务解决方案、交付在内的“铁三角”服务架构。基于能力四要素(指知识库、专家资源池、产品与解决方案、技术,下同),公司通过“铁三角”服务架构,在客户开发与服务过程中,充分理解需求,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进而增加客户黏性,提高品牌影响力,为推动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铁三角”组织支撑全流程运作如下:

公司铁三角服务架构图

[注]:

AR为Account Representative,客户代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客户的满意度,与客户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整个架构中负责将产品/服务解决方案传导至客户并转化为可执行的合同;

SR为Solution Representative,产品代表,或解决方案负责人,解决方案责任人结合业务场景及技术特点,洞察客户需求,形成一整套能够获得客户认可的方案。

FR为Full fill Representative,交付代表,定位为“履行责任人”,职责是保障合同成功履行,即客户对合同履行满意度。

铁三角的三个顶点分别是负责客户关系的AR,技术支持及方案提供的SR以及具体实施的FR。“铁三角”既体现在公司管理层面也具体至各业务单元。公司的铁三角的有效运行,为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3)市场开发及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相关人员依据线索管理、立项、方案转化、投标/谈判、合同签订五大关键模块进行销售业务的标准化拓展,公司销售模式流程如下:

市场开发及销售模式流程图

(4)服务交付管理模式

公司的服务交付模式按照是否在客户现场提供服务分为非现场交付模式和现场交付模式,非现场交付模式是指公司的员工仅在公司办公场地工作,不在客户现场提供服务;现场交付模式是指公司的员工在客户办公场地工作。公司的软件技术服务主要为现场交付模式。公司交付部门“懂快好省”地组织满足客户需求的人员向其提供服务,对在客户现场的公司人员实施考核与管理、培训与能力提升,以稳定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懂:懂客户所处行业和市场,懂业务场景和逻辑,懂客户组织文化和员工管理,懂技术开发语言及项目管理。快:快速响应和供给客户需求,招聘流程快。好:技术开发与管理好,服务态度好,现场管理好。省:为客户节省各方面成本,省心省力。

(5)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主要是技术支持及人力资源服务、房屋和设备租赁、固定资产采购、鉴证咨询费、水电物业及办公用品等。其中,技术支持及人力资源服务是指公司在内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其他专业渠道快速获取技术支持和优质人力资源及服务的一种方式。房屋和设备租赁支出主要是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的经营租赁,公司对办公场所的需求均为通用型办公用房,公司对办公设备的需求主要为常用电子办公设备。

日常采购中,公司以直接采购为主。公司采购是由需求部门提出,根据授权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相应部门进行采购。

(6)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技术研发和业务场景研究的双轮驱动模式,构建了研发中心和产品与解决方案中心的“双能力中心”平台,搭建了先行技术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交付技术研究的四级研发体系,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领域持续创新积累,形成了智慧金融、智慧物流、智能大数据、企业数字化、智能电商等一系列技术解决方案,并通过了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 5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0000-1的服务管理体系和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认证,以及取得了超过350项软著和20余项专利技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3164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3164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