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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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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7版)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为16.78亿元,贷款余额为18.31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及独立意见:

1、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

2、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存贷款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现行有效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的分析与控制全面、防范措施得当、责任明确,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董事会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3-02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1、为解决在建、拟建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770,119.25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4,023.85万元)。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770,119.25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4,023.85万元);

(5)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项目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管理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2023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拟向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解决在建、拟建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能够随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且项目其他股东将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85.24亿元,占公司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20.27%(净资产的比重为39.00%)。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3-01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在2023年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0,089.75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5,342.02万元。

2、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3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马德伟、刘云、朱来宾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毅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因中粮集团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1983年7月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军,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批发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境外期货业务;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

截止2022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320.62亿元,净资产2,240.85亿元,营业收入为5,371.72亿元,净利润为174.25亿元。2021年12月31日,中粮集团合并资产总额68,601,205.95万元、净资产20,311,782.36万元、营业总收入66,494,705.37万元、净利润1,584,809.19万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第一款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在上述出租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提供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良好,对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服务均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报酬的能力。在上述购买商品及承租物业、接受餐饮服务、保险服务、酒店管理服务、酒店住宿、IT等服务等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年预计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承租关联方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区域、向关联方出租部分物业、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餐饮、员工保险、酒店管理服务、酒店住宿、IT等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按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参照各关联方向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租赁、餐饮、保险、酒店管理、酒店住宿、IT等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本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等服务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承租部分关联方物业作为办公区域类关联交易能够为公司提供便捷的办公环境等服务,充分保障公司办公的正常运行,同时,有利于公司开展相关租赁业务;本次向关联方出租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出租及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所从事的持有型物业租赁业务以及公司物业管理服务等业务的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团体人身寿险服务、餐饮服务、IT服务等劳务,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福利体系,创造高效、团结的企业文化,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酒店管理服务,是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开展所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 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2、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且实际发生总额未低于预计交易额的80%,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3-01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担保额度,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非关联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3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2、原则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包括信用担保、股权质押、抵押、具有担保性质的流动性支出函等),若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提供对应的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额度概况

上述合营、联营企业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6年4月21日,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8号院1号楼、2号楼及7幢,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莹。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商品房、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服装鞋帽、日用品、化妆品、花卉;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中粮高和(天津)并购基金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项目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公司和天津畅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高和资本旗下企业,下称“高和资本”,其实际控制人为苏鑫,非公司关联方)为项目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高和资本代表方在项目基金劣后级中各享有50%权益。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434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立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10号世茂望德公馆首层,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任军波。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佛山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4月1日,注册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兴路1幢4层401号、402号,注册资本23,3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春秋。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城镇建设开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公共关系礼仪服务;礼仪庆典活动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成都鹏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百旺创新科技园丰智东路11号6层608号,注册资本57,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兴。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06月28日,注册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10号楼107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阳。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注册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横街4号,注册资本55,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万青。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12号祥云居首层之一,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海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青岛东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东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兴城路9号,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卢沃明。经营范围:在李沧区沔阳路7号及周边地块内进行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智慧城市规划设计。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誉启有限公司持有仁豪有限公司49%股权,间接持有青岛东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仁豪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东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肽谷生物医药产业园招商办公楼B208,注册资本1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聂庆庆。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服务。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营或者联营企业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有利于促进各项目生产经营,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原则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或其相关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保障措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上述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或合营企业信用状况正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时均严格依照公司风险控制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促进合营或者联营项目生产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原则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或其相关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保障措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3,348,838.4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17.4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0.5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16,481.4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9.8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55.08%)。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732,357.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47.5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5.42%)。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3-02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使用合作模式开发,各方股东原则上需按照权益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由此形成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为房地产业务正常经营需要。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并形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与合作方股东的资金往来。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参股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将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均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介绍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对下列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西路9号院5号楼、88幢,注册资本2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恒军,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商业用房;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日用百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41,667万元。

2、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829房间,注册资本2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侯正华,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北京享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8,000万元。

3、北京正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正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1201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善勇。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正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43,443万元。

4、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百旺创新科技园丰智东路11号6层608号,注册资本57,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兴。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出租入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16,807万元。

5、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注册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肽谷生物医药产业园招商办公楼B208,注册资本1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聂庆庆,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该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元。

6、天津润粮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润粮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注册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京津公路280号天穆镇政府老院内,注册资本123,5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凌晓洁。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代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北京鹏源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润粮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1,864万元。

7、天津市中辰朝华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辰朝华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注册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京津公路280号天穆镇政府老院内,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明涛。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北京鹏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蛇口(天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鹏悦置业有限公司34%、33%、33%股权,即间接持有天津市中辰朝华置业有限公司34%、33%、33%股权。北京鹏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中北京鹏源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市中辰朝华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17,567万元。

8、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434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立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46,038万元。

9、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12号祥云居首层之一,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海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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